孙轩坐在路边,脑袋里面乱哄哄的。
一个全然未知的世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身体,不管是换了谁也会觉得不安。
整整半天,孙轩一直在沉思自己以后该做些什么,若是能够回去那肯定再好不过了,他可是二十一世纪的精英,能够在现代社会活得十分滋润的群体,对于这个完全没有安全感的时代,他可生不出一点好感。
对于那些穿越小说他从来便就是嗤之以鼻,在现代社会如果是废物,穿越之后依旧也会是个废物,人的颓废是深入骨髓的,从来就不是以环境的变化就能转变的。
扯远了,如今该考虑的是如何活下来,这个乞丐他是万万不能再当了,身为当代社会的高材生,想要在一个陌生的环境生存下来应该不难。
孙轩在西街闹市转了一圈,发现了一个药馆,他思索了半晌最后还是鼓起了勇气走了进去。
当然,还没踏进门就被门口的伙计拦了下来,这种情况孙轩已经预料到了。就以他走在路上就饱受白眼的情况来看,别说让他当伙计了,那道门槛想要跨进去就难如登天。
“老板,请你让我在这混口饭吃吧!”孙轩在门口叫喊,铺内一个长得十分油腻的人不耐烦地刚要赶人。
“老板,我会认三百七十二种药材,晒药抓药我都会,只求一天两顿能吃饱,求你留我在这做事吧!”孙轩谄媚道。
他知道,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从天而降的机缘,而他现在的境况窘迫到了极点,至少要先摆脱这种境况,跑腿也好,打杂也罢,只要能先脱掉一身乞丐衣,自己没得选择。
到时候只要碰上一两个疑难杂症,自己再妙手回春,也不怕翻不了身。孙轩别的不论,但是对于医术却有着极端的自信,要问为什么?那还得从大学时期说起。
孙轩大学时期的导师叫做林石奋,学生给他个绰号叫粪石林,俗话说的好,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这个外号可以说是林教授性格的写真,就连教授们里也有人这么偷偷叫他。
他的课,及格率不足四成,要知道这可是重点大学的重点专业,和那些混吃等死的三流野鸡大学可不一样,真正钻心搞研究和学习的人按理说是占了大头,可见林教授是有多么严格和苛刻。
还有林教授的学生,九成九都被他骂过,近五成的学生被他骂得换了导师,而这些学生里就只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孙轩。没错,孙轩就是那九成九的例外,从来没有被骂过的那个。
要说这里头的原因嘛,虽然少不了孙轩的巧舌如簧和逢迎拍马,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孙轩在中医学上的天赋。作为中医界的泰斗的林老教授,曾丝毫不掩饰地在同事面前夸自己这个学生,说自己即便在三十多岁的时候都没有自己学生这般的才华,即使让他去一些医院做主任医师都够格了。
《本草纲目》通篇背诵,《黄帝内经》融会贯通,而各门学科成绩能创学院有史以来的新高,偏偏如此有才能的人嘴还跟抹了蜜一样,十分会讨人欢心,他还有什么不满意?
当然,这些话从来都没有传到过孙轩的耳朵里,老林每次和孙轩说话的时候,总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每次孙轩马屁拍到点子上了,老林总是老脸微红,一本正经地说道:“巧言令色。”
虽然说老林从来没有当面夸奖过孙轩,但是一个人对人的情感很容易从他的言行和眼神中表现出来,孙轩能够感觉得到,老林对他是真的十分满意。而身为被称之为华国中医界第一人的林老教授的高徒,孙轩其实颇有些傲气,只不过平日里这股傲气被他隐藏得很深罢了。
言归正传,那个十分油腻的中年人挺着宽度快赶上水桶的肚子,上下打量着孙轩,像是在打量着一件商品。
“哦?你说说你都懂那些药材?”那人掏了掏鼻孔,然后又用同一根手指剃了剃牙,最后还吧唧吧唧嘴。
孙轩忍着胃部翻滚想要喷涌而出的胃酸,赔笑道:“常见的药物我都认识,还有主要的用处和几味常用的药方我也熟悉。”
不是几味常用的药方,而是近乎所有,甚至一些杂书野史中出现的偏方孙轩都能倒背如流。
“小乞丐还挺狂妄,那你说说这是什么?”油腻中年人从药桌上随意抓起一把药材,哗啦啦地从上而下撒在孙轩面前,孙轩急忙用手接住。
孙轩看着面前一粒粒如同米粒的浅黑色药材,先放在鼻子下嗅了嗅,然后又拿起一颗,回忆了一番再三确认老板用来抓药材的手,不是那只掏鼻孔的手之后,才放心地将药材放进嘴里。
然而药刚入口,孙轩就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鬼东西?他完全不认得。
这药颜色浅黑,形状大小如同大米,刚刚看到,孙轩第一印象觉得是黑米。可是再仔细观察之后,发现形状又不完全像黑米,而是有几分像是决明子,呈四棱柱的形状。可是嗅过之后,又纠结了,完全没有黑米和决明子的气味,反而有一种类似淫羊藿的味道。最后入口,一股类似豆蔻仁的苦涩从舌尖弥散开来。
什么鬼东西?孙轩绝望了,中医界有这种药吗?
“这……这是决明子吧?”孙轩不确定地说道。
油腻中年人原本还有些期待的脸瞬间就黑了,“将这个小骗子轰出去!连最基本的灵蚕砂都认不出来,还敢来着装神弄鬼,给我轰出去!”
孙轩感觉自己额头上冷汗直冒,不确定的问道:“老……老板,你说这是?”
“灵蚕……”
话没说完,胃里中午吃下的干硬馒头直接给翻了出来,如同破掉的水管喷出的水一样,夹渣着胃酸喷射到那老板的脸上。这直娘贼居然给他吃这鬼东西!?
虽然孙轩从来没有听过灵蚕是啥,但是他知道蚕砂是什么,当初大学时期尝药的时候,孙轩可是坚决不尝所有和排泄物有关的药,根据他自己的回答这是原则问题。当初老林差点气得打断他的狗腿,不过就这也没有撬开孙轩的嘴。
看着渐渐变得铁青的老板的脸,孙轩眼中流露出了可惜的神色——好不容易填饱的肚子又空了。
“彼娘其之!给我揍他!”很少有能够在一人身上看到几种动物的特征,这个油腻老板倒是颇为另类,生起气来鼻子都揪成猪鼻,眼睛红成兔眼,龇牙咧嘴的模样又像极了一只自认为是豺狼的土狗。
孙轩连滚带爬,跑得比见了棍棒的野狗还快,想来是从小从母上大人的关爱下练出的求生本能。
……
孙轩多在墙角,鬼鬼祟祟地再三确认人都散开之后,才抱着自己的胃松了口气。
不能再被打了,这副身体再被打,他怕是要再一次“穿越”了。想着擦了擦从嘴角溢出的血,揉了揉剧烈疼痛的胃,背靠着墙角笑的异常苦涩。
果然自己没有诊断错,脉搏快且无力,心跳快而虚浮,头晕昏厥外加腹痛,对了再加上刚刚还呕血,想来是胃出血了吧,中医叫做内伤来着。不过呕了那油腻大叔一身还是挺解气的,孙轩嘴角贱贱地笑着。
孙轩咯咯笑着,笑到深处,又抱着肚子哎哟哎哟地叫了起来,直娘贼,笑得扯到胃了。
孙轩冷汗直冒,笑归笑,胃出血可不是开玩笑的,一个说不好就得人死那啥朝天了。不过,他又把人家药铺老板给得罪了,这下想要去抓药也没办法。
人流来来往往,孙轩蜷曲在墙角,反反复复的阵痛不断折磨着他,等到星光和明月挂上枝头,孙轩才勉强面色惨白地站了起来。
看着入夜后冷清的街头,一股孤寂油然而生,以前总是觉得父母三天两头的电话烦人,而现在却觉得心头空落落的。孙轩一直觉得自己是那种不会撒娇的人,回过头才发现,原来自己有个什么病痛都会找父母倾诉,学业取得什么成绩也会先告诉父母,原来父母在他心里远远比他以为的重要多了。
“淦,哭个屁,大男人的哭哭啼啼算什么?”孙轩吸了吸鼻子,用力擦干了自己湿润的眼角,可没想到手还没够到湿润的眼角,垂髫便被人从身后揪住。
“臭小子,你可真行呀?”一个干涩的声音,从孙轩身后传来,言语中充满着不满和戾气,仿佛要将全世界的恶意都强加到这具弱小的身躯上。
疼,撕心裂肺的疼。
好不容易令人痉挛的胃痛消去了不少,又换上了头皮快要被扯下来的疼。
怪不得女人都喜欢扯头发那套,真忒娘的疼。
孙轩还没看到是谁揪他的头发,脸就被狠狠往墙角上砸,孙轩两颗门牙直接掉到了地上,鲜血溢满了整个嘴。
疼痛还没来得及溢散开来,孙轩神经质地闪过一个念头。完了,破相了,希望这具身体还没有换乳牙,不然以后说话就得漏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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