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原,《鑫源报》的总编辑,长得帅气、白皙,高中和大学时就是学校的校草,是学校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本是一个小县城的贫困生,高中毕业后他考取了某名牌大学,却因家庭困难而面临辍学的危险。
就在他绝望地准备放弃上大学,去一个工厂做临时工时,在学校一直暗恋他的女生小薇来到他面前,先是从口袋里掏出五千元钱塞在他的手上,然后对他说:“丁原,你就安心去读书吧,每月的生活费我会寄给你的,家里的老母亲你也别担心,我有空就会过来照顾她。”说完就转身走了。
丁原双手接过这叠厚厚的钱,望着这些钱不知所措,然后又慢慢抬起头,望着小薇远去的背影。突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胡乱地将钱塞进口袋里,拼命地追赶小薇。
赶上了小薇,丁原拦住她,盯着小薇的眼睛,小薇慌忙避开丁原那双炽热的目光,心里砰砰直跳。
丁原一把将小薇抱住,紧紧抵抱着,久久不愿分开。
小薇被丁原抱的喘不过起来,挣扎开后,一脸含羞地嗔道:“你闭死我了。”之后小薇就在县城里打工,省吃俭用的一分分地积鑚这这可怜的辛苦钱,共丁原上完大学。
大学毕业后,丁原和小薇就自然而然地结了婚,开始的时候,丁原为了照顾母亲和小薇,就在县城里教书,等到后来孩子出生了,收入不能满足家庭的需要,丁原就辞掉教师职务,直接赴南海打工,现在的小薇,这个善良贤淑的女人,就留在家里帮他奉老带子,而丁原就在南海任《鑫源报》的总编辑。
从此以后,丁原家里的条件就好多了,小薇每月收到了丁原汇到家里的上万元钱生活费,这在那个小县城可是一笔天文数字啊。
外面是世界太精彩了,相貌平平的小薇虽然贤淑、善良,却不是丁原心中理想的女人,只是因为感恩而和其结婚。在这美女如云的鞋厂,丁原的心也就话花了。
在这个聚集了全国各地的少男的少女的改革前沿,各种文化的汇聚,各色美女的云集,无法不使丁原不动心,以前那些对小薇的感恩戴德,忠贞不渝的情感,在他心里已经不值一文了,他开始拿自己的贤妻和外面的女孩子相比了。
他不是比她们的心灵、品德,而是比相貌、风情,照这样比下去,丁原越来越觉得自己窝囊,越来越觉得小薇太平凡,没有激情,没有浪漫,这不是他这个将风流才子唐唐伯虎尊崇为神圣的丁原所需要的生活。
为此,他开始有意寻找他认为可让自己有着浪漫和激情的艳遇,就在一个美丽的晚霞下面,偶尔遇上蔡凤英,开始他也只是因蔡凤英长的漂亮而多望了几眼,可丁原的英俊、帅气、白皙,还有一头象文化人一样的头发,倒把蔡凤英给吸引了。
蔡凤英就开始有意无意地接触丁原,当得知丁原是《鑫源报》的总编辑时,蔡凤英就更加心动了,并且找机会主动的投怀送抱,干柴烈火一相逢,变成了烈焰炎炎了。
丁原怀里躺着一个万种风情的美女,心里突然感觉一丝不安,一丝愧疚,更有一丝悲哀。
他想起了家中贤妻,想起了可爱的儿子,也想起了两位年迈额外人多病的老人,这三个人都是要自己的妻子照料,因而深深感觉对不起自己的糠糟之妻,为此他感到内疚,想到怀中这个尤物如果今后要死缠着自己要自己抛弃自己的糠糟之妻,叫他良心何安啦?
他更是悲哀,如果不是自己家穷,就会自己上大学不需要小薇的赞助,也就不会因感恩而娶小薇,他对小薇更多的不是爱情,而是恩情。因自己的这份责任,使他不能大方地,自由地享受着自以为生活的浪漫,只能在黑暗中偷换。
丁原就在这偷换的刺激中、对妻子的负疚中快活炳痛苦着,他感觉很兴奋,这种偷换,是建立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感觉真的不一样。
因而丁原也为自己定了一个规矩,就是他要凭自己的魅力去征服天下美女,他要证明自己不是只能抱着对自己有恩的黄脸婆过着一辈子平淡的生活,他不会抛弃小薇,这样他就做到了既不做负心郎,又享受生活的大众情人。
见到不同特色的美女,丁原就会想方设法去追求,但也不会去不择手段地去追,他不会去违背对方的意志,感觉自己真的无法追到自己心仪的女孩子,他也会想办法放弃,转而另寻猎物。
在他这阴暗而扭曲的心灵的摧使下,他就计划尝试各种类型的女孩子。当然,凭着他英俊的外表,深厚文化功底,以及在集团的高层,这些优势也的确成为一个招蜂惹蝶的风流公子。
那些涉世不深的少女,很容易被他迷惑而跟着他,他也在这些少女中游刃有余,在鑫源全厂,谁人不知其“大众情人”的名号。
蔡凤英精心打扮后,就站在厂门口边上的大树底下,等着丁原,这时她有重拾了信心,因为厂门口进进出出的员工们都有意无意地瞄上她一眼,有的多瞄上几眼,有的还回头张望,她觉得自己还是一朵美丽的鲜花。
正沉浸在工人们羡慕虚荣之中的蔡凤英,忽然听到喇叭响,就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丁原挎着一辆很酷的摩托车向自己驶来,并一阵风地来到自己跟前,又刷地刹住。一张英俊略显邪气的白脸,骄傲地望着她微笑,然后伸出一只手,口里叫道:“骄傲的公主,本差役甘愿受公主驱使。”
蔡凤英心里暗喜,但他表面上还是装作生气的样子,眼睛也不看丁原一眼,却将脸转向了正慢慢下山的夕阳嘴巴翘的老高,一只脚在踢着路边的小草。
丁原知道这是蔡凤英在假装撒娇,他看惯了各种女人的娇态,对她们也是了如指掌象蔡凤英这么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他有的是办法应付。
“我的美丽公主,本差役只是临时有事来晚了一步,就几分钟时间,何必生气呢,你不知道女孩子生气多了,是很容易变老的吗?象公主这样的姣好脸蛋,突然间出现了皱纹,那多难看了。”
蔡凤英见丁原一味地向她赔礼道歉并逗她开心,心里越发得意了,竟瞪了丁原一眼,嗲声嗲气地说道:“真没意思,我一个姑娘家,把身子都给你了,你竟然无视我的存在,把我晾在这里这么长时间,今晚没兴趣了。”说完,摆出转身要走的姿势。
丁原见了,微微一笑,心想你这个骚货,老子见你这样的女孩子见的多了,我才不在乎你的感受呢,难道你还要我向你下跪,不知深浅的东西,我只要一句话,你就乖乖地跳上我的摩托车。
“阿英,你既然今晚不感兴趣,那你就早点回去休息吧,我只好找别人去玩啦。”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装作准备打电话的样子。
蔡凤英又气又急,急忙转身,指着丁原骂道:“你这个死鬼平时是风情万种,今晚怎么一点也不解风情,你不知道漂亮的女孩子是爱慕虚荣的吗?你不知道女孩子是要哄的吗?”话音刚落,生怕丁原跑掉,急忙跳上丁原的摩托车紧紧抱住丁原不放。
丁原暗骂了一句:“贱货,还想跟我玩,你再吃了十仓米在说吧,”口里却说着:“这就乖了,宝贝。,坐稳,我要起步了,走了。”摩托车突突两声,象离弦之箭飞驰而去。
丁原带着蔡凤英,一溜烟地来到他们俩经常来的歌厅:《打工者之歌》KTV歌厅。
象《打工者之歌》这样的歌厅,沿街起码有几十家,消费对象全部都是鑫源鞋厂的打工者。这里的收费不高,最适合这些外来打工者。这些外来的打工者,远离家乡,告别亲人独自来到这座繁华而又陌生的城市讨生活,业余时间很定是枯燥而单调,而这些歌厅刚好就填补了这些员工的文化和精神方面的空白,他们辛苦了一天,晚上就到这里来发泄一下情绪和苦闷放松一下白天工作的紧张。他们有的邀一些老乡定期到歌厅来边唱歌边联络一下感情,也叙述一下对家的思念;也有一些刚刚恋爱的少男少女,不满足于在小河边走走,也到歌厅来丰富一下自己的浪漫情调。当然,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也暗藏着一些肮脏的东西和行为,但这不是主流,总体上来说,这些歌厅就是这些外来打工者们谈情说爱、交流感情,发泄情绪,相约聚会的最佳场所。
丁原带着蔡凤英一出现,内面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丁原是这里的常客,同时也经常站在歌台上高歌一曲,迷倒了许多少男少女。
蔡凤英醋意顿生,因为这里和平常一样,只要丁原一出现那些打扮的艳梅的女孩子就尖叫着围过来,拉着丁原,要他唱歌喝酒。她见又有桑女孩子围过来将她挤到一边,将丁原拖到台上。
蔡凤英跺着脚,大叫着要丁原下来,这时在坐的工友们一齐起哄。丁原拿着话筒,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感谢各位工友兄弟姐妹读一我的厚爱,也感谢这三位热情奔放的小妹妹,那我就唱一首《爱你一万年》献给蔡凤英女士。”扩音器的声音环绕整个大厅,蔡凤英这才露出了笑容,在众目和聚光灯下,她骄傲地昂着头等待丁原为她唱着这首《爱你一万年》。
随着音乐响起,丁原展开他略带有磁性的歌喉,在台下疯狂地叫嚣声中,扭动着身子,没想到他还有天生的舞蹈细胞,他的舞姿时而优美,时而粗犷;声也是时而柔情似水,时而刚烈如山。台下的工友们也是如醉如痴,特别是那些女工友,就像粉丝追捧自己崇拜的明星一样高喊着他的名字。他越唱越兴奋,兴奋的忘乎所以,竟在中间间隙期间,搂着三个小姑娘每人啃了一口。蔡凤英见了,醋劲又上来来了,又是跺脚,又是大骂丁原的心态花了,不怕女人多,见了所有的女孩子都要起邪心,将来一定遭报应的。
好在歌厅人声嘈杂,大家都被丁原调动的狂叫着,根本就没有人听到蔡凤英的抱怨和咒骂。
蔡凤英见没有人搭理她,就从桌上拿起一瓶啤酒,打开酒瓶盖,对着自己的嘴,就像吹喇叭一样的将一瓶啤酒给灌下肚了。
她正准备开第二瓶酒,一只手抓住了酒瓶。
蔡凤英定睛一看,见是自己的儿时玩伴,也是和自己一起出来打工的密友刘胜男,胜男现在是八厂准备组的一个保安班长。
刘胜男和蔡凤英虽然都是女流,但两人性格却正好相反,蔡凤英从小就喜欢打扮,喜欢攀比,极要面子,长大了也是有极强的虚荣心;而刘胜男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她就是一个假小子。两个人在一起,总是这个假小子保护那个小公主,因而每当蔡凤英危难之时,总有刘胜男出现在她面前。
刘胜男和蔡凤英决然不同的个性,也同样引起了丁原的兴趣,丁原在解读了刘胜男的个性之后有使用了其他男人都不屑使用的女性化方式,又让刘胜男迷恋了他,为他要死要活。而丁原也有办法,从来没有让刘胜男和蔡凤英两人同时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也有方法使得两人互不知道对方都和自己苟合在一起,而且都对对方保着密。这也是丁原的聪明,如果丁原能把这些聪明才智用到正道上去,当然会前途无量,只可惜他的这些伎俩全用在花前月下的苟且上去了,浪费了这么好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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