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止by姜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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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警方认定凌纶和杰克曼都已经逃往外地,没人想得到他们还敢回来,事实上他们理论上也并没有回来的理由。

我们和江熙睿的人接洽完成,然后前往江氏集团控制的私立医院。赛跑是从进入医院开始的,一旦进入医护往来的医院,秘密就最多只能保持七十二小时。

阿杰躺在病床上,睡得很沉。许驼说:“其实这样也不错。他很久没这样好好睡过了。”

“你们怎么会弄成这样?”江熙睿问。

“应该说,不管怎样,最后都会弄成这样。”

江熙睿耸耸肩,他转而看向我,眉头皱了起来:“你呢?你怎么也弄成这样?”

“我?”

“你变了,你没意识到吗?”他说,“你的眼神像个死人。”

我没办法反驳。我甚至比那边熟睡的阿杰还要诡异,在一个随时会等来警察的环境里,我睡不着觉,从前我觉得通缉犯只要逃就行了,饿了路边小卖部买吃的,晚上睡车里,一口气在穷乡僻壤过几十年……但我现在根本不算被通缉,只是“陪跑”,压力都快要将我整个人压成粉末。

在收到阿杰的检测报告时,江熙睿正在和我聊我家的事。我失踪后,我妈和周叔以为我被凌纶杀了。我身边的每个人都被查了一遍,包括他。

“你以后有什么想法?跟着他亡命天涯?”

“……等他安全了,我会回去的。”

“他不可能安全的。你看见杰克曼的检测报告了吗?他没救了。他现在还活着,只是死不了,他不会再醒过来了。”江熙睿将报告递给我,“凌纶和他是一样的,殊途同归。走进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彻底了断的人,都不会善终。”

我们最后去看了阿杰。他的脸色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近乎透明。我第一次那么仔细地观察这个人的五官,他的五官很深刻,但却不强势,这样熟睡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这是个很温柔的人。

凌纶拿着枕头,轻轻盖在他脸上。过了很久,他都没有按下去。

然后他把枕头递给江熙睿。

“我以前一直不喜欢你,以后也是。”他笑着说。但我看见他哭了,我第一次见到凌纶落泪,这是从前从未想过的情景。“我一直羡慕、甚至嫉妒你,江熙睿。我想,该是怎样养尊处优又一帆风顺的人生,才会养成你这种自命不凡的傻逼。”

枕头被接过,江熙睿难得没有反驳,而是自嘲地笑了。

“但如果每个注定出生成长在金字塔顶上的人都和你一样,说不定这个人间会像样些。”他抱住江熙睿,拍了拍对方的背,“你送阿杰走吧,送他去好一些的地方。”

我们离开病房,透过病房门的玻璃窗,我看见江熙睿将枕头按在阿杰脸上。

他试了很多次,都没能下得去手。

凌纶没有回头看,他让我代他看,确认阿杰会从痛苦里解脱。

——江熙睿的动作很轻,他的手因为紧张而颤抖,最后不得不将身体也压在枕头上。我看了很久,直到病床旁的监护屏幕上的心电图失去生命的起伏。

“好了。”我拽了拽凌纶的手。他花了几分钟才回过神,又恢复了那种假面般的从容微笑,和我一起离开了医院。

两侧的街道还是那么熟悉,这是以前我上下课的路。

从路口可以看见我家的楼层。工作日的下午,住宅区没什么人往来,我抬头看了一会儿,再回过神的时候,原来在身边的凌纶已经不见了。

就像是直觉,我在旁边的树后找到了他。他以为我会慌张地去附近找他,等我一离开,他就趁机走远。

“你以为我几岁了?”我抱着双臂把他堵在墙角,“你为什么只想一个人走?”

“你知道为什么。”他指着远处的住宅楼,“——都到家附近了,你该回家了。”

“……我担心我被……”

“——你没有被通缉。”他打断我的话,“我不用带你走。回家去吧,就说是突然觉得工作压力大,去什么地方旅游了。你跟我走,就再也回不来了。”

他撞开我要走,我抓住他的手腕,几乎要开口,话都到了嘴边,却被咽了下去。

那句话我说不出来,最后属于正常世界的道德观阻止了它。可凌纶猜到我想说的话了。

“你是想说,你不管你的妈妈了,想和我走?”他问,“家人、家、这个社会的身份,你统统无所谓了,决定和我走?”

他代我说了出来。

在普通人看来,这种话属于丧心病狂、泯灭人性的级别,甚至比我真的去马路上杀人还要严重。光明世界的人类有可能原谅杀人犯,但绝不可能原谅说出这种话的人。

这就是用道德来进行社会存在制约的光明社会。一个人的社会存在性有时会比他是否犯了法还要重要。违反人类社会制定的道德底线,则代表失去了社会存在性。他们会被排挤到人际边缘,永远不可能得到原谅。

换句话说,我自己愿意抛弃家人与他逃亡,和我被他胁持着逃亡,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性质。

“你说出它,就真的回不去了。”

有个词叫“天性凉薄”。

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意家庭和家人,在意自己的社会存在性。每个人都是一座不对外开放的孤岛,你只能用望远镜看见它外面毫无异常的的森林,却看不到岛上的沼泽。

有的人就是不会在乎,也学不会在乎这些。我不讨厌我的父母,但我并不会在意自己离开他们多久。高中组织学农,要到农场住两周。大部分同学都是第一次离家过夜,晚上想办法躲开老师查房,用手机偷偷给家里打电话。他们问我,漼泠,你没带手机吗?你不给家里打电话吗?

但我是真的没觉得想家。我在国外读了几年的大学,从未体验过思乡的感情。

凌纶对我的评价其实是对的,如果不是出生在一个安稳而平凡的家庭里,我也许天生就会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我的父母用爱将我纠正了,留住了,然而极限也仅止步于此。

我会觉得这个人美、那个人丑、猫很可爱。

可我从不觉得他们有什么值得我留意的。

我只觉得人间吵闹。

亡瘾就像我的美沙酮,它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将我的情感阈值提到极高,以至于我无法对兴奋阈值低于它的人事物再有什么情感波动。

除了和凌纶走,我没有办法。他就是我的禁药,我已经成瘾了。

“……带我走吧。”我说,“我什么都不要,带我走吧。”

我喜欢和他走在一起,走在傍晚的街道上,那时候我刚工作,买了个蓝牙耳机,走在一起时我们各戴一个耳机,耳机线让我们不能离开太远。我每次听见OW的《lose it》,都会偷偷瞄他。

他会对这首歌有反应吗?因为这首歌很像我们,两个被耳机线连接的、怪异走在一起的人。

可他毫无反应。我以为他听不懂英语。后来林谦说,他们在美国待过几年。凌纶是听得懂那首简单的歌词的。

此刻,凌纶看着我。他黑色的眼睛里仿佛有交缠的海藻在黑海里沉浮。

他看了我很久。

“我记得你很喜欢那首歌。”他说。

我愣住了。

他哼唱了几句:“就是这首。我不知道它叫什么,以前你手机里总是放它。”

凌纶揉了揉我的头发,他说,你应该那时候就知道,我们的结局就像歌词里说的那样,迟早是要分开的。

“阿姨是个很好的人,我住在你家那么久,她就像对待自己的另一个孩子那样照顾我。周先生也是个好人,虽然脾气有些急,但他一直都希望你能好好生活。”他说,“我不忍心将你从他们身边永远带走。”

夕阳的光芒渐渐黯淡下去。那是天光渐暗、路灯未亮的间隙,我们在树后的阴影中盘踞,谁也不知道下一步的方向。

“永远不知道孩子身在何方,这种煎熬太惨痛了。”黑暗中,我听见他低声说。

路灯闪了闪,次第亮起。灯光下,我的脖颈前多了一抹刀光。

“——这件事我很多年前就该做。”凌纶握着刀,将它紧压在我的颈侧,“我不该把你留到今天。就像养猫,养出感情了,丢掉它的时候就会不忍心了。长痛不如短痛,不如把你的尸体留给他们,让他们心里有着落。”

也好。

我靠着墙,感受刀刃划破皮肤,温热的血流淌而下。他的动作很熟练,割破皮肤,刀尖转向改为刺下,可以精准切断颈动脉。

我连痛苦都没有觉察到,血液的润滑让刀刃的通行如同光滑的蛇游,避开那些令人痛苦的部位。

附近有出来散步的居民,有下班的白领,有放学的孩子。他们中,偶尔有人会注意小树林后的两个人影,但谁都没有好奇。我们之间太平静了,平静得像是在道路两侧互道离别。

紧接着,刀刃猛地动了——一阵剧痛,我捂着伤口蹲坐在地上。淌出的鲜血从指缝间逃窜出来,染红我的衣服。

他拔出了刀,没有刺进去。

凌纶丢下刀,靠在树干上,低声骂了很久。旋即,他在我面前蹲下,伸手替我止血,嘴里依旧骂个不停。

“我拿你没办法了。”他咬牙切齿,“真的没办法了。走吧,我带你走,我们再也不回来。”

他抱住我,抱得很紧很紧。

我们都知道,我们只有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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