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开了这片废墟。附近有村民被爆炸声吸引过来,讶异地看着我们几个人浑身是血地爬出来。我们匆匆离开了这里,阿杰把车停在附近的小路上。竟然还是那种超跑豪车。
他见到我的反应:“怎样?跑路就不可以开豪车了?”
“因为是豪车,反而没引起普通人的怀疑。”凌纶和我上了车。他确认我没有其他外伤后,用毯子把我裹了起来,“休息吧,已经没事了。”
车上有镜子,我看见自己现在的鬼样子,憔悴苍白得像个幽灵。
“……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北上。”“去杀一个仇人。”
两个人同时给出了不同的回答。
车行驶在野路上。我睡睡醒醒,每次都在噩梦里醒过来。有时候紧紧抓着凌纶的手入睡,醒过来的时候,他的手腕上被我抓出了一片淤血。
“睡吧,没事的。”他总和我说这句话。
我不敢睡。
“你想在下一座城市就把我留下。”
“不会的。”
“你会的。”
他不想带着我逃亡。
“——我杀人了。”我说,“一个L班成员和布鲁克,我杀了两个人。也许我也被通缉了。”
这让他的态度软化了些。
“再看吧。”凌纶无奈。
林谦最后告诉阿杰的地址,是阿杰与凌纶曾经“养父”的现居住地。
在此之前,林谦一直骗他们说那个人已经死了。但事实上没有,也许是担心报复,这个人这些年一直在改变住处。
“我都快记不清他的样子了。”阿杰开车时候喜欢打开车窗,让风呼呼灌进来,“也许算是慈眉善目?他哄我们去里屋陪客人的时候都是慈眉善目的。”
“别去想。”
“杀了他我就能不去想了。”
车并没有北上,而是拐向阿杰的目的地。在逃亡去北方前,那是他们最后要去了结的事。
和凌纶相比,他的烟瘾重得吓人,开车时候也是烟不离手。凌纶替我弄了安眠药,让我至少能平静入睡,每次在药物作用下苏醒,整个人就像从深深冰水中被拖出来一样一身冷汗,闻到车厢里浓重的烟味反而好一些。
“你趴车窗边抽烟怎么和小孩吹泡泡似的。”他嘲笑凌纶,“吹出去的烟有什么好看?”
他现在没有了那些浮夸的修饰,走在路上和个男学生没两样。阿杰开车时候一手握方向盘一手夹着烟搁在窗外,风吹拂过他白净的手腕,手腕上有陈旧的割伤疤痕。
L班成立后,他和凌纶从林谦的住处搬了出来,有过一段差不多两三年的同居。凌纶在房间的每个角落都偷装了针孔监控,防止他在家自杀。和我享受濒死感不同,他是真的想去死。
后来他跟着附近马路边一个弹唱艺人学尤克里里,音乐让他感觉稍稍好过些。凌纶说你别不相信,这家伙以前杀条鱼都怕。
逃亡旅途没有多少娱乐,打开广播,只要是音乐有关的栏目全都在讨论杰克曼的事。阿杰打开车顶天窗探出身子大笑:“老子名垂青史了!”
“别乱用成语,这叫遗臭万年。”凌纶转头低低笑着。
我打开后座车窗,闷闷道:“那这车现在臭得和鲱鱼罐头一样。”
他看我,一直看着,不说话。
“你看我干什么?”
“我在想,你运气不错。”
林谦对我做的那些事,足够把一个普通人彻底逼疯了。
某种意义上,我对濒死和绝望的喜爱救了我。被囚禁逼疯也是一种濒死感,我至少勉强能从里面汲取些许正反馈,人格不至于被彻底破坏。
在逃亡的第七天,我总算可以不依靠药物保持睡眠超过三小时。凌纶总在我边上,他喜欢用毯子把我层层包裹起来抱着。这种让人回归襁褓的感觉能让所有焦虑不安都平息下来。
“小时候,他就这样安慰我的。”阿杰时常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抽烟,“不行,他果然不是我的那杯茶。和这种人在一起,负罪感太严重了。”
“负罪感?”
“被他安慰和保护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废物。更恐怖的是,你还会渐渐觉得,被他护着当一只废物还挺不错的。”
然而绝大部分正常人都是杰克曼所谓的“废物”。废物不会战斗,不会自保,等待着其他力量的保护。
但这样是很幸福的。一辈子活在光明的世界里,从生至死,遭遇最严重的事情,也许只是报警投诉邻居扰民,或者接到父母在医院被抢救的通知电话。
车祸?疾病?负债?被欺诈?
总之等待着命运随机安排不幸与幸运落在头顶。
“我到现在还很不喜欢打火机。我小时候,打火机还不像现在这样不值钱,在便利店一块钱随便买。”他把玩着指间的火柴盒,“我记得那个男人有一个大红色的打火机。收养我和鹿哥的男人——姑且叫他养父好了,这个男人收养了很多小孩,在城乡之间有一套很老的小院子与排屋。某个圈子的人知道要怎么找他,怎么对暗号,怎么让他挑选对胃口的孩子。‘红色打火机’喜欢挑我,如果他办事前打两下火说明心情不错,打三下火就说明我要倒霉了。”
那时候他依赖凌纶的保护。后来依赖林谦的保护。再后来,他以为新生活被搭建了起来,自己从此就是那个光鲜亮丽的歌手。
“……还是只能跟着他一起逃啊。”他苦笑,“我好像个废物……我昨晚居然还在想老师,在想是不是放他走会更好。”
“不会的。”我说。
他没再说林谦,熄了烟,哼着歌走向了车。我听见他嘀咕,“要不然一边逃跑一边发新歌吧?”
目的地是一座小县城。这里和大城市就像隔着一道二十年的时光河流,小卖部里放着热辣辣的情歌,放学的孩子们像群鸟般,骑着自行车掠过马路。
豪车和这里格格不入,凌纶不止说了一遍要换车,但阿杰对车有种迷之执着。
尽管现在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天天给车做养护,蒂芙尼蓝的车身上满是淤泥和划痕。我觉得这样更可疑。所以他们去找人,我借了旁边店铺的水管把车洗了。
这座城市并没有那么在意外来者。我躺在车顶看着灰蒙蒙的天,甚至萌生出一种念头——不要去北方了,就藏在这也不错。
但当我从车顶下来后,这个念头也烟消云散。
有天,他们离开了很久。我一个人在车里待了很久都没等到他们。
心里不禁想到了那个结果——我们在路边吃饭,小店的电视里也放着关于他们的新闻。如果单单从面容来看的话并没有什么大风险,他们用牙套与鼻内撑改变了口型与脸型。
但如果再不往北方走,南方的搜捕网会越收越密。
就在我几乎以为他们被抓了的时候,凌纶回来了。但回来的只有凌纶。
“怎么了?你们找到那个人了吗?”我问。因为他一言不发。
他在车上抽了支烟,像在为了某件事陷入巨大的举棋不定中。
“阿杰呢?”
我没见到阿杰。
过了一会儿,凌纶熄了烟。他将车开向出城的道路,神色看着呆呆的。要是从前我说不定会觉得好玩,拍照留点黑历史。可现在看见他这个表情,就说明是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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