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第一次遇到季月纤时,是在他21岁的时候。那时他是一个小偷,是一个狡猾老练的欺骗者和盗窃者。
当他接近季月纤时,她正在观看着摔跤比赛,乌萨斯的摔跤比赛,一向很有意思。她看上去年轻而帅气,随和而善良,是他不二的,唾手可得的对象。
“哦,先生。你看上去像是个摔跤手。”他对她说。很显然,他没有看出来季月纤的性别。但也没什么,因为没有什么是比奉承话更容易接近别人的了。
“你也像啊。”她笑着回答道。他一时卡了壳,因为他当时骨瘦嶙峋,没个人样。
“我或许也凑合摔两下子。”他谦虚地说。
“你叫什么?”
“哈根。哥本·哈根。”他撒谎说。他经常换新名字,这样做是为了逃过警察与他以往雇主的耳目。
季月纤起身走开时,他就漫不经心地跟着她,向她恳求似地笑着说:“我想为你效劳。”
“可我无法支付你的工钱。”
他考虑了片刻,问:“只管饭可以吗?”
“那你可要会做饭。”
“当然,我会做饭。”他又撒谎道。
她带着他来到了她所居住的地方——她开的一家诊所——一处二层的楼房。
毫无疑问的,那天晚上他做的饭一定很难吃。因为季月纤把它给了她所养的那只猫吃,可是那猫也不愿意吃。季月纤让他走,他就露出了一个讨好似的笑容并抱住了她的腿。
后来,季月纤告诉他没关系,并说她会教他做饭的。她还教他认识更多的文字,读更多的书,她有一个大书架,那上面摆放了许多书。
季月纤的诊所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不怎么盈利的。她多少钱弄来的药,就按那个价格售出,有时遇到一些穷人,她甚至还会免费。于是,她还兼职着作者与编辑的身份,好赚些外快。
是在一个晚上,他已经做完了晚饭。然而季月纤却是没有吃,而是直接去了楼上睡觉。在她上楼的时候,他看到了她手里的一把钞票。
他为季月纤效劳已经有近一个月了。他却再没有去做过他的老本行。即便是他有着一把房门钥匙,可以随意的进出。还有就是,当他知道季月纤的性别时,他的惊讶。
‘是该动手了。’他一边想着,一边轻轻地上楼,‘如果再不动手的话,她就会把这笔钱花掉,不论怎样花,她反正都不会支付我的工钱。’
他轻轻地推开了房门。看到了正在背对着他熟睡的季月纤。还有压在那枕头底下的钞票。
他将手缓缓伸向了钞票,同一时间,季月纤在睡梦中叹了口气,并要翻身。
他赶紧抽出了钞票,转身就狂奔逃跑,不敢回头去看。
外面下起了小雨。他来到了车站,前往贝特斯基的列车并未走远。他还有机会跳上列车。可是,很奇怪的,他只是在那的长椅上坐着,并眼看着列车一步步远去。
呆在这漫漫的长夜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去哪。他没有朋友,没有可以信任的人。而唯一一个信任他的人,是被他偷了钱的人。
在他短暂的偷窃生涯中,他研究过人们丢失东西的表情,要么是怒容满面,要么是惊慌不安,可是季月纤呢?她会是怎样的呢?
‘想必她只是会叹气和悲伤吧。那绝不是因为丢了钱。而是因为我辜负了她的信任。’默坐在那长椅上,独自地想着。
雨下大了,风也变得猛烈起来,开始使劲地拍打着他的脸。
‘啊!季月纤的钱。如果我没有偷她的钱的话。明天早上,她可能会给我一些钱,让我去买菜,而那剩下的钱,就一定是我的了。’
这样想着,他就开始了哭泣。
“是啊!是啊!这是我的错啊!我放弃了学习的机会,放弃了接受知识的机会,放弃了变得善良的机会,放弃了作为一个人的机会!”
“是啊!是啊!我要回去,我必须回去!不管怎样,我都要回去!”
这样说着,他冲进了雨幕中。倾盆的大雨让他浑身都湿透了。连带着他手中的钱。
当他回去时,季月纤仍在熟睡,他将手中的钞票重新塞到枕头底下。就去睡觉了。
第二天的早上,他一如既往地做早饭,季月纤一如既往地打着哈欠下楼。
“哈根!”她对他喊道。
“我在。”
她拿出一叠未干的钞票给了他。说道:“你将如期得到工钱!”
看着那叠未干的钞票,他一时语塞,停了一会,然后说道:“谢谢。”
“你应该谢谢你自己,不是吗?”她笑着说道,她明知道一切的。
“让我们先吃早饭吧,我今天可是有不少的病号的。”她一边笑着说道,一边走向了餐桌。
泪水又从他的眼眶里窜出,他笑着,发自内心地笑着。
“嗯!”
过了几天。他找到季月纤,他说他想换个名字,而他也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新的名字——季默。而季月纤常常习惯简短地叫他——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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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灵感摘自【印度作家】——拉斯金·邦德的《我是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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