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条听到孙谖的话,哈哈大笑起来,嘲弄道:“看你说的头头是道,还以为你有什么高见,没想到还是和那牛鼻子一样是装神弄鬼的玩意儿。曹家主都已经病入膏肓了,不治?难道等死吗?”
“服了你开的药,才是真的找死。”孙谖瞄了一眼刘三条的药方。
然后无视刘三条满是怒意的眼神,继续道:“曹家主的病,并不是什么阳病,更不是什么邪气入侵,只是普普通通的阴病罢了。”
曹伯仁听后,暗自点了点头,这孩子所说倒是和大多数郎中说的一样。
刘三条质问道:“那你如何解释曹家主脉象上浮,快而有力?头痛、脉浮,这是典型的太阳病。”
孙谖回答道:“太阳病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曹家主除却脉象上浮,却没有一点与阳病对的上的,哪里是什么阳病?不过是身体将好,阴阳相冲,所以显露出阳脉罢了。”
刘三条后知后觉,突然想到了什么:“你的意思是……”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大下之后,复发汗、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曹家主阴病而见阳脉,可见身体已经渐好,不出五日,身体便可完好如初。你说我说的对吗,道长?”孙谖将目光移向一直在边上默不作声的青衣道士。
那青衣道士对上了孙谖的目光,转而哈哈而笑:“小郎中说的不错,本就不是什么大病,不出五日就能转好。我方解仕只为求财,不想害人,若是我“作法”后五日,曹家主身体能够好转,我拿钱走人是再好不过了。我可不像某些人,眼高于定而胸无大才,阴病以阴药治之,真乃害人不浅。”
刘三条老脸一红,拂了面子,但是也不好反驳。因为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刚刚的诊断确实太过武断了,而且就连那个牛鼻子道士都察觉了,他却没有发觉。自己行医数十载却不如一个孩童和一个道士,想想看都觉得丢人。
曹伯仁虽然听不懂什么高深莫测的医术理论,阴阳五行变化,但是最后的意思听懂了:“那么三位的意思是?”
“不用治了,五日之内家主必定痊愈。”孙谖挥了挥手,回答道。虽然人没事了可喜可贺,都是这样一来自己也少了扬名立万的机会,这点倒是可惜了。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曹伯仁脸上的愁云消散,原本以为自己父亲已经命不久矣,现在告诉他不久就能痊愈,怎么能不高兴?突然又觉得不好让孙谖一群人白来。
“这样吧,就有请各位在寒舍留宿几日,等家父的病好了,曹家定有厚谢。”曹伯仁还是有些不放心,想到先将人留下,若是父亲要是有发生意外,也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道如何是好。
刘三条原本有些不好意思,这人病没有给治好,还差点把人家父亲给害死了,当然不好意思再留着:“无功不受禄,俺刘三条从来就是拿多少钱,办多少事,若此番令尊五日内真的不药而愈,俺断然不会收你们一分钱。”
方解仕可没有刘三条那样的风骨,拿起桌上的旌旗,说道:“曹善人可是说好了的,到时候可别赖账。”信不信妖魔鬼怪一说倒是也无所谓,只要给钱就行。
于是,在曹伯仁的安排下,孙谖五人就在曹家大院的客房住了下来,连那个穿着锦衣,像是出生高贵名门的少年在看完热闹之后,也没有忙着离开,而是也住了下来。
时间流淌,入夜,月上梢头。
孙谖这是穿越以来第一次住进像样的房间,也是第一次洗了个热水澡。孙谖花了半个多时辰,搓了半天,才将身上的泥尽数搓下。
孙谖坐在澡盆里,将手抬过头顶,手上骨骼的脉络清晰可见,皮肤也不是富贵人家常见的白色,而是近乎古铜色的皮肤。常年风吹日晒,皮肤不可能好到哪里去。
检查了一番身体,身上经年累月的淤青在三个月后基本已经全部消散,原本瘦的只剩下皮和骨头的孙谖摸了摸自己的手,也有了些肉。
孙谖站起身来,擦伤干净身体,穿好曹伯仁准备好的新衣。房内有铜镜,虽然烛火微弱,但是也勉强让孙谖看到镜中少年的模样。孙谖摩挲着自己脸颊,以前尽是灰头土脸,这般干净的自己算是第一次见,说来愣是孙谖自己都觉得,自己这副面孔有些过分好看了,比起前世的孙轩有过之而无不及。
推开房门走到了内院,今夜倒不像晨间的天气,灰蒙蒙的天空突然放晴了,皎洁如同玉盘的明月看着很近很近,而内院里有一少年静坐在亭中,引上挥洒下的月光,即便是孙谖也不禁感慨,好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人。
少年察觉到来人,回头一看是孙谖,有些惊讶于换上锦衣理过容妆的孙谖样貌,不过也仅此而已。少年遍笑着招呼道:“坐。”
孙谖也不客气,走到少年圆石桌旁,与少年人相对而坐:“今日白天,还未请教兄台尊姓大名。”
少年人笑着拿起石桌上的桌上烧酒炉,不紧不慢地给酒壶满上一壶热酒:“天寒地冻,先来碗热酒。”
然后,不紧不慢地给孙谖满上一碗热酒。
孙谖看着碗中浮着青绿色酒沫的米酒,思索了片刻还是端起来喝了一口,不像一口酒刚下肚,喉咙便受不住烈酒的灼热感不断咳嗽起来。
少年人见孙谖一口酒下肚,如此狼狈,脸上挂上了笑容:“鄙人姓杜,单名一个衡字。我比你需长几岁,若不介意可以叫我声杜大哥。”
孙谖狼狈地搓了搓嘴角:“杜大哥,这酒好烈呀。”
孙谖虽然不喜欢喝酒,但也不是不会喝,老酒鬼初到江南就到处寻酒喝,只不过江南的酒味甜而柔,说是酒水倒不如说更像是果汁。
杜衡晃了晃端着的碗,碗中的酒倒映出亭外树梢的月光,看起来颇有几分意境:“月上柳梢头,千里共婵娟。想不到这江南与漠北的明月,正是一般无二。”
“杜大哥是漠北人?”孙谖有些诧异,漠北与江南,相距天南地北,可这杜衡又不像是来江南办事的。
杜衡先是呡了两口,随后将碗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倒不是漠北人,只不过去过几次罢了。”而后又拿起酒壶,替自己满上酒水,“漠北苦寒,这烈酒正是上好的御寒之物。”
言罢,又饮一大白。
孙谖当然未曾见识过什么漠北风光,只是有些苦涩地看着石桌上渐渐转凉的热酒,这酒他可喝不惯。
“我看杜大哥你衣着不凡,可是来江南游山玩水?”孙谖问道。
杜衡晃了晃碗中酒,沉默不语。
孙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与杜衡算是刚刚相识,直接便问别人干啥作甚,实在有些不妥,歉然道:“是我孟浪了,小弟自罚一……一口。”
说完,孙谖捏着鼻子喝了一口,喝完眼泪都流了出来。
杜衡被孙谖的幽默给乐到了,放声大笑:“倒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只是家事不值一提。既然闲着无聊,说说也罢。”
“此番来江南,说是游山玩水倒是其次,最主要的还是为了逃婚。”杜衡侧首望向亭外墙角的梅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哦……”孙谖点了点头,看来这个世界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约随随便便就给定上了。“是不是对方的长相奇丑无比,配不上杜大哥这般风度翩翩的少年郎?”
杜衡迎上孙谖的眼睛,摇了摇头道:“天下女子,我再也找不到比她更美的了。”
孙谖又猜:“那她定是个脾气极差,难以相处的母老虎咯?”
杜衡又摇了摇头:“她的脾气倒是极好,虽说不像其他大家闺秀一样恬静婉约,然而活泼开朗像极了枝头的金丝雀。”
孙谖再猜:“那定是杜大哥心有所属,无法与这般优秀的女子一起了?”
杜衡沉默,还是摇头:“我与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说起感情倒是没有人比我们更加深厚了。”
孙谖大汗,那你还逃个屁的婚?好脾气的绝世美女是青梅竹马的婚约对象,这妥妥的人生赢家呀!别人做梦都想不来这种好事,你居然逃婚?
孙谖看着杜衡俊美的面孔,突然想到了什么,拿起石凳往后挪了挪,有些不确定地问道“杜大哥,莫不是你有什么奇怪的性趣?”
杜衡没有反应过来,抬起头表示疑问。
孙谖支支吾吾:“就是那个,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断袖之癖,龙阳之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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