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雷斯曾经生活的监狱里,那个拥有着赫尔海姆之称的白天鹅监狱。
监狱里的每一个人所犯下的罪孽,最轻的也被判下了长达上百年的刑期,对于普通人来讲去了哪可以算作是终身监禁。
所以也可以认为,只要走进了这所监狱,那么永生就不可能会再从其中出去的可能,而这监狱也确实做到了如此,从两千年前建立至今,没有任何一个被关押进其中的罪犯从其中走出来过,即便是那些刑期已满的恶徒,最终也死在了这所监狱当中。
而这所无比可怕的监狱的却有一个极为美好的名字一一白天鹅之狱。
和外面相比,监狱里的人由于他们之间爆发的冲突,锻炼出了极高的杀人技巧。
原因?
大家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一个个脾气都怪异的不得了,对他们来说杀人只是一种兴趣而已,不需要找任何原因。
因为这扭曲的价值观,而最终成为了恶的存在,所以他们被恐惧地称为魔鬼。
在这个地方的人,一般来说都是身强体壮的成年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那些穷凶极恶的疯子手里活下来。
一般来说,一个刚刚十二岁的小孩子是不可能在这里活下去,甚至牢牢的坐稳了领导者的地位。
要说为什么的就是当初有一批女人因为信仰的欢愉之神,四处杀人纵欲,因为她们没有堕入混沌,而且正好可以给白天鹅之狱的男人们放松。
在那样的世界,阿加雷斯作为比其他杀人恶魔更强大的恶魔出生了。
阿加雷斯,认为杀戮是一种美学。要么应该一刀毙命毫不吝啬的杀死自己的敌人,要么一点点的伤害自己的敌人让他痛不欲生却求死不能。
这这样的暴政统治下,曾经一盘散沙的白天鹅之狱统一了,甚至在阿加雷斯的带领下发动了一次暴动。
也就是个时候,阿加雷斯才明白外面的世界是那么的美好,那些自称骑士的家伙用手中的单手剑用他从未看过的充满艺术的手法砍下那些暴徒的脑袋,那高大的骏马将地上的尸体踩碎的声音是那么的美妙。
在一片尸海中,在骑士团这种人类最暴力的组织眼前,阿加雷斯第一次真正的对外面的世界产生了向往。
但阿加雷斯作为暴动的发起人,他必须死掉。哪怕他当时只有十二岁。
然而,那一天,阿加雷斯遇到了他一生的光!
明明是以守护为名的白银骑士,他的盔甲上却充满了鲜血,明明是人类最强大的骑士王,他的眼神却是那样的暴力。
他看到阿加雷斯,嗤之以鼻,
“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吗?我还以为能从这样一个地狱里杀出来的人是一头狮子呢。明明被誉为人类最危险的监狱,甚至还拥有一个骑士团作为看守,结果就是这样一个小孩来领导他们吗?”
阿加雷斯无言以对。
因为他无法也不敢对这个男人做出任何反驳。
因为....太浓烈了!
那是血的味道!
这个人究竟杀死了多少人!
这个人为什么没有被抓到这个监狱来,反而还被外面称为英雄?
曾亲手杀死自己父亲的阿加雷斯,第一次感到了害怕。因为他在那个男人的眼里,不过是一种东西罢了。那双赤红的双瞳,似乎能看到他的灵魂,看见他的一切秘密。
理解了,这个人就是魔王!
屠戮一切,给世界带来杀戮的魔王!
注意到的时候,阿加雷斯已经跪在了地上,亲吻那个男人还带有血迹的板甲长靴,上面那白色的东西应该是他踩碎了哪个不长眼家伙的脑袋吧?
“王啊,这才是我的王啊!只有您,只有您才配统帅我等!”
连一句话都没有交流,阿加雷斯就臣服在了男人的脚下,而男人身边的那个女骑士却视这一切为理所当然。她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羞耻的地方。
只有见过那个男人气量之人,才会理解他。
接着,王轻轻的笑了。
那一天之后,世界上少了一个骑士团和一个白天鹅之狱,却多了一个白天鹅战团。
从他们被从监狱里放出来建立战团的初期起,他们就以暴力与绝望感染着世界。
虽然他们曾在军神的麾下以可怕的效率四处征战,但他们在军神死后,怀着对军神的敬仰与对帝国的仇恨就顺其自然的堕入的混沌,开始了对帝国的反抗之路。
尽管这些家伙堕入了混沌之后,他们依然信仰军神,鄙视一切对混沌诸神的信仰,仅仅对财富和对帝国的复仇感兴趣。因此这些战士虽然使用着用污秽之火打造的武器,但他们依然认为自己隶属伟大军神的战士,并且鄙视任何在他们看来抵挡不了诱惑,堕入了混沌的人。
他们知道他们在被混沌诸神利用,但他们心甘情愿!
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替那位将他们从那充满无尽黑暗的监狱里解放出来的伟大主人复仇,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他们渴望杀戮的天性!
曾经他们以为在杀人这方面已经登峰造极了,但在见识过那个男人手下骑士团对疑似混沌信徒那毫不犹豫的杀戮后,所有人都心醉了。人,嗜血,在平常人眼里,这样的嗜好可能是变态,但是在战场,这样的嗜好可能代表的是无人能比的强大!
因此他们在帝国境内不停地袭扰。以往精心策划,利用心理战先声夺人的战斗方式已被遗忘,代之以肆无忌惮的屠杀与破坏。
他们看不起霍克领那些懦弱的家伙,明明拥。有足以对抗帝国的军力,但时至今日还蜷缩一个小小的霍克领内。
他们瞧不起白银圣军的那些蠢货,明明没有足以和当时的帝国对抗还要一股脑的硬碰硬,把鸦军最强大的步兵部队给送光了。
杀戮,就是他们所做的祭礼;
尸体,就是他们献上的贡品;
战场,即是他们祷告的礼堂。
白天鹅战团的战团长,阿加雷斯静静的看着眼前的的敌人。
不是黑翼骑士团,这五百人他还不放在眼里。他看的是那支他眼里的叛徒白鸦骑——明明他们知道大人为什么会战死,他们竟然还在为神帝效力!
不可饶恕!不可饶恕!
“真是场有趣的战斗呢。呐,你们也这么认为吧?”
阿加雷斯用一种简直是喝醉了的语调对身后的军队说到,
他的听众正是他那数万人的战团。
但没人回答他的问题,当年白天鹅战团成立之日,那个男人就用铁与血把纪律刻进了他们的灵魂。
阿加雷斯,被帝国称为魔鬼不是没有道理了。他和他的战团都是一群亡命之徒,他们的心早就死在千年前的那场血战里了。
现在的他们,不过是一群行尸走肉。人类从来就不是什么肉体强大的种族。
人类能在各种牛鬼蛇神的种族之间占有一席之地的原因,不仅是神灵的保佑和少数英雄的引领。
还有无数勇敢坚毅的平凡之人,用自己的血肉为后代滋养出一片沃土。
用尸骸,铸造起一道道阻挡人类之敌的防线。
用颅骨,在那地平线上,堆砌起了一面“保卫人类的高墙”。
人类最伟大的特质,就是敢于直面现实,肩并着肩,高昂着头,迈着坚毅的步伐!向那死亡与绝望!发起勇敢无畏的冲锋!直至全军覆没!
虽然阿加雷斯已经堕落,但他没有丢掉他的血性,所以,他选择以凡人军队向英格希尔的英灵军队进攻!
虽然黑翼轻骑兵这支本已毁灭的军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让他有些奇怪。但这在和英格希尔的仇面前什么也算不上!
.....
我以为我有时间的
好吧,我五一都要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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