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用“无名剑客”这个名词代指他,是因为这人没透露自己的姓名和来历,只在报名表上写着无名剑客。经由主持人的介绍和比赛上的抢眼表现,他也算是城市庆典上的一大话题了。
没想到他就在这间旅店里,看来是在这家店下榻了。
无名剑客身着轻薄的甲片,头顶着奇特的封闭头盔,结实的身躯和他背后气势凛然的长剑使人很自然的对他敬而远之。
“老板,请为我上一壶清水、两卷熏肉及一瓦罐油豆,温热为佳。”
他隔着皮手套,一枚一枚的摸出钱币,似乎早就算好了,都不用老板找。
“不来杯啤酒吗,勇士?”老板皱了皱眉,还是照例劝酒,他开旅店很多年了,什么样的客人都大抵接待过,这几天怪人特别多,他已见怪不怪了。
“饮酒当择欢庆之时。”因为酒馆里的空气骤然安静,包括梅丽在内的人都听清了这人隔着头盔发出的低沉声音。
老板笑了,懒洋洋的靠上柜台:“现在不是城市庆典吗?来一杯吧,价格公道。”
“战士之庆,唯胜利。对吾辈而言饮酒之时未到。”无名剑客回答,转身随便找了个角落坐下。
老板只得看着他的背影摊摊手,去后台嘱咐伙计干活了。
穿着暗灰色轻甲的无名剑客就这么坐在角落的长凳上,背靠着墙盘起手,仿佛凝固般的等着。过了好一会儿,终于酒馆里又恢复了嘈杂,不过少不了关于他的窃窃私语。
“小姐,是那位……剑术比赛上的剑士呢。”莉莉娅说。
“嗯。”梅丽点点头,她也不知说什么好。
在比赛场上这人的剑术招式让梅丽感觉微妙,似乎很类似梅丽记忆中自己格里芬家族的剑法,可又有不少他说不上来的差异。梅丽内心对这人的身份很好奇,不过她也没有什么询问的契机。梅丽思索着要不要故意弄出点声响,好让那人注意到自己,可是对方戴着头盔,很明显有隐藏自己身份的理由。而且梅丽也不像艾菲莉亚那样引人注目。
正想着,梅丽就听见邻桌酒过三巡的几个年轻人正压低声音窃窃私语。
“喂,你敢不敢和他搭话?”
“这有什么不敢的?你敢不敢?”
“当然敢。”
“呸。”
“哼,要不要赌一把?”
“赌就赌谁怕谁,我把他邀过来你输点什么?”
“邀不过来你输点什么?!”
旁边的人越说越起劲,终于其中一个小伙子在同伴的怂恿下站起来,走到房间角落无名剑客身边。
“嗨,朋友,你好啊。”
“……”盔甲人无声的抬起头,顿了顿,用沉稳的声音道:“你好,我的朋友,有事吗?”
原本那位小伙子很拘谨,不过无名剑客的回答里透着谦卑礼貌,并没有他想象中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场,相反似乎还很平易近人。这一下给了他勇气:
“朋友,你……你是那名在剑术比赛上胜出的战士吧?我们看了你的比赛,真是非常精彩!没想到在这儿遇见你了,我和我的朋友们想邀请您一起共进午餐,不知我们是否……有这等荣幸……呵呵。”
“共餐吗?”无名剑客又是一阵沉默,然后大方的回答:“无妨,你的朋友在哪?”
小伙子没想到对方这么爽快就答应,受宠若惊。匆忙一边作揖一边指向另一边自己朋友的桌台:“在那边,真是太荣幸了!”
站起来几步走到梅丽相邻的桌上,虽然他穿着镶嵌金属片的盔甲,但走路时发出的声音竟很轻巧,全无刚才下楼时的沉重。
那桌小伙子没想到自己的同伴真的把盔甲人邀请过来了,一时手无足措。
“呃,你好,剑士。”
“欢迎!请坐,快请坐……”
五六位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赶紧跟这人打招呼,一边让出位置。
盔甲人也不多礼,直接坐在板凳边缘。梅丽不禁趁机多看了他几眼。
她发现这人身上的盔甲十分精妙,远看像是笨重的板甲,可在几米的距离看来才得以发现这是身镶嵌皮甲。在作内衬兽皮主体上,用铁线缝纫镶嵌着一小块一小块的金属防御甲片,光亮如新。兽皮和金属融合而成的甲胄近看之下宛如覆盖在腹部、大腿、手臂等重要部位的坚固鳞片,关节处用皮革衔接。论防护能力这身镶嵌甲胄应该并非最强,不过想来在轻巧灵活方面有巨大优势。由于活动关节是靠兽皮联结,穿起来更像件厚实的皮衣,活动时不至于因为金属摩擦导致动作僵硬或使不上劲。
只是如此这般的把一块块小巧“鳞片”用铁丝逐次镶嵌在兽皮上的工艺,对工匠的要求必然极高,打造甲胄之前工匠就须熟知使用者的体型,从皮甲到金属鳞片的规格都要做专门精打细算,更别提实际制造中的复杂工艺了。
难怪无名剑客穿着一身盔甲在擂台上剑术依然收放自如——当然,所谓镶嵌甲轻薄,只是对久经战阵的勇士来说的。如果任由一位未经训练的普通人穿上此等甲胄,虽不至于跟胸甲那样立刻被压得动弹不得,恐怕走一段距离就该气喘吁吁了。
兵器和盔甲历来就是耗资不菲的代表,一套好的装备完全是平民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也是贵族和勇者的象征,这两者又是民间除暴安良故事中永恒的主角。南方人的传统向来崇尚武力。近三十年来这股风尚很大程度被北方人压制,但随着近年反抗势力,尤其是解放者威廉的人马在南方壮大后,崇拜勇士的风潮再次回归了。尤其都城解放后,剑术强悍的战士在酒馆坊间受到的拥戴一下达到高峰,毕竟伟大的解放者威廉本人就是位精通剑术、体恤百姓的领主,无形中大为拉高了剑客在民间的地位。
剑客这一身装备透露着他的不凡,再加上昨天比赛的抢眼表现,所有人都知道他并非沽名钓誉之辈。一上桌小伙子们很快七嘴八舌的对他捧赞起溢美之词。
见无名剑客似乎并不拘谨,酒馆里其它几桌的客人也有些安耐不住了,又有一两人悄然走到桌边,跃跃欲试的想跟他说话。
“你昨天赢的真是太帅了。”
“对的,一点都没给弗朗茨机会啊。”
“剑士先生,你打算在决赛夺取冠军吗?”
当然,每个人都对这人充满好奇心,只是谁也不好先问出口。突兀的问这位盔甲剑客问题,要是被拒绝回答可是很在朋友前丢面子的事。
“输赢无关紧要,这场比赛乃是吾辈修习的一部分。”剑客回答。
“修行?你已经这么强了,还需要修炼剑术吗?”有人问。
“德义豫兮,奸邪笑焉。”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过了几秒才恢复嘈杂。
“呃……原来如此,呵呵……哈哈。”没人听懂这句话,于是问剑客的小伙子尴尬的笑了笑,继续围绕着他有说有笑起来。
梅丽暗暗记住这句话,这风格很像精灵语的诗歌,她打算去问艾菲莉亚。
莉莉娅见梅丽眼神迷离,耳朵几乎要竖起来,显然她非常关注邻桌上发生的对话。女仆于是也安坐一旁静观其变。
这时侍者端着有清水、肉卷和豆子的餐盘到了大厅,见将近十个人簇拥着盔甲剑客,犹豫的不敢上前,老板淡定的接过餐盘为他呈上桌。
“嘿,勇士,你要的东西来了。”
“唔,有劳。”
老板想了想,似乎发现遗漏了什么,又往餐盘上放了双筷子。
盔甲人手托下巴,稍微使劲,竟把头盔的下巴部分向下褪去,露出嘴。大伙一阵惊叹,他就这样戴着头盔,拿起水壶小酌几口,又用筷子一颗一颗夹起豆子津津有味吃起来。
“勇士,你的这身盔甲看起来真是……精良无比。我记得你在比赛场上说过这是你的战利品?”邀请剑客上桌的年轻人又想了个话题,问到。
“是的。”
“你是战胜了骑士,才夺来这身甲胄吗?”
头盔晃了晃,大概算是摇头:“吾辈的甲胄材料乃是胜过海贼的战利品,以友人之功辅以骑士之钢而成。”
餐桌上立刻议论纷纷,大伙都用好奇的目光盯着他,然而无名剑客依然淡定的夹着瓦罐里的豌豆,不时嚼一口熏肉卷。
“你平时经常和海盗战斗?!”年轻人惊异的问。“难道说你是海商护卫?!”
这间旅店在城中,顾客中水手的比例不高,不过几个穿着水手背心的人闻言立刻为之侧目。
“是,吾友常驶船往返远方精灵之地艾露达梅尔。途经**群岛,海贼亦潜伏其中,贼人善使刀剑,随夜色驶近商船,依抓钩与跳帮登舰偷袭,行屠戮掳掠之恶行。”剑客点点头,答道。“吾辈的甲胄乃与海贼交战所获鲨皮,由吾友镶轻钢甲片。”
赞叹声迎来一阵高潮,好奇的人们纷纷凑近端详他身上的奇特甲胄,不过没人敢伸手去摸,生怕惹剑士不高兴——这样他就不会继续说自己的经历了!
从他奇特的话语里可以得知:原来这位剑客担任远洋商船的护航保镖,那么他的剑术实力便有迹可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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