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说中任何元素均为私设!!切勿乱带入历史!!不涉及任何国家地区!
想丢脑子的在这,作者(矮矮的举着筐筐,又跪地乞求)希望大家捧个场呀~!!后面爽爽的~
作者简介不太会写表情包不哭jop。
结局是好的昂贝贝们~放心追~
#非现代,非现代!
「两者无亲骨血缘关系,正常谈爱」
——
「腐烂在心口的告白,
像一朵永远不敢绽彩的玫瑰。」
梦的触感和余热仿佛犹存,沉沦话语缠绵缱绻般宛若回到了最初。
“……爱卿…”
“哥哥……”
“嘘,放松一点……”
“别不要我……”
你是自由的,
我是追随的。
哗啦啦……!
梦醒。
☆
我想记录一些东西,尽管我的前半生人生一片糊,不过我觉得我是很幸运的,如我名字的“福”字一样。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丧失希望的人,我很爱自己的命。
我想摸索在深渊里想永坠暗夜,但我还是抬起了手。
此刻远在外,想记下我人生中最高光,也是我一生中最美好记忆的点滴时刻。
一台崭新的电脑前,这大概是我少有的情况来到这里,虽然来到中部演出是几年前就应该来到的。
我个人还是喜欢用老式的手写的,但没办法,那样发不出去。
我用拼音打字有些生疏愚钝,删删减减,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叙出。
这些天我在中部学到了一个词叫做“写作”。
我也挺自私的,在没经过我哥的同意下,矛盾了又矛盾。
最后在这世上,我还是想记录一下我和他的点滴,如果能有人看到,也算是一个痕迹。
一个胆小鬼说他有人爱的痕迹吧……
可这一想,又牵连了我内心持久无法使我平静的,那些过往的经历。
准确的说,我高光地做了几件我不喜欢的事,但我哥喜欢,他应该希望我别当个闲人。
虽然这几件事我以前喜欢。
我是用他的钱做的,他死了,我讨厌他,想花光他给的一切东西。
以前我本来觉得这些钱应该攒着,毕竟花在我身上,实在有些可惜。
不过现在想想,不能让他给我的这些嫁妆在我的口袋里装一辈子。
比如说这几年做着我以前喜欢的事,开一家唱片公司和自营音乐集团,有机会出国去各界参加音乐Vg大演,和名人共奏……
也算小有名气。
可我拿着我哥给的东西,我讨厌那酒鬼这样做,所以讨厌他给的一切。
我准备将我自己带到坟墓里去,因为他会讨厌我没完成他想要的期待就过去。
不过这样我们扯平了,他到死也是我哥。
虽然我觉得我没上过好学,每次爸打完我我又伺候妈,是挺难熬的。
但我想着我皮厚,起码哥卷钱跑了,他不用忍受,只是怀念那个给我买糖的人能再回来一次让我尝尝鲜。
后来书没法读下去了,我也学我哥离家出走,逃离这个灰败残落的家。
我觉得我挺自私的,因为那时候妈还在,我还能找到妈。
她对我冷淡近乎绝情,她见我趁爸好不容易约几个叔远去赌博,而我啥也没拿带了个人就要走。
她愣是粉色围裙也没来得及换就擦了擦手出来,猛一叫住我。
那双月色姬美眼竟在那一刻亮了一瞬看我。
我捕捉到了,她应该很开心,麻烦精走了。
后又摆出一副大姐气势不情不愿给了我几纱票,让我有多远滚多远,别打扰她的两人世界。
我当时还没成年,脏褂破裤站在她面前,还挺感动的。
我不知道妈为什么烦我,可能没出息的人都不会得到宠爱。
比如我哥,我妈生俩笨脑袋瓜,我好歹比他爱学点。
不过“重大轻小”这个词汇在我脑海里过一过,不在意的将它沉入溺底了。
我会爱我自己。
我没再说什么离别伤人的话,也不想当什么伤感的人,不爱跟潮,也不太爱交什么朋友。
但绝不是内敛性格。
不过还好,我人缘不怎么差,且“朋友”这个东西,我在经历人生第一次工作后就知道了。
虚伪是表面,我受不了他们那献媚样和要我v的样子。
每想就恶心,恶心了就想我哥温柔春水泛漾的丹凤眼,和他望任何人时都懒洋随意的笑。
我有时候是有些猜不透我哥的。当时我妈左手还拿着油铲,看见讨厌的人时就会半垂下眼一脸漠视。
那双艳人脸就算如此也让人不禁让视线迷到她身上,嫁给我爸那个……胖汉。
其实也不胖,但我就想这么认为,感觉怎么都是妈亏……
我拿了钱后,酿了下情绪。
我挺会演的,所以当时晨光熹微鲜亮,映在我青稚脸上时——
我和妈对视,露出了白白牙尖一角,将这个年纪该有的笑容给他看,还迎着阳光抬了下头。
最后一面我想将最好的样子展示给她。
我妈臭脸色一下子被我这笑容弄得僵了下。
她眸里似有光划过,玻璃状的泛着些光,我当时还一恍惚以为她要哭了。
不过后来想想绝不可能,我还没见过我妈哭。
她也不可能为她讨厌的人哭。
我笑了几秒便要转身,然后就到了一声仿佛叹息般,缓和下来的声音。
那是我妈第一次真真切切暖下语气叫住我,对我说话,我转过身的那一刻竟然鼻子有些酸,是不舍吗……
她给我找了几套干净衣服,又打包几套并让我去她洁净房间换,说我穿这一身丢人。
去了别的地方别忘了挣钱让自己过好点。
我换好后她又重重打量了下像富贵子弟雅气的我,轻说了句挺合适,被我听到了。
我识得衣服的牌子,好像挺贵的。
临终前,我妈终于舍得对我浅笑了下,好像爸不在她对我就不同些。
我记得她少有摸摸我的头,对我说别回来了,不用你孝敬,过好与过不好,我这个妈都再不帮你了。
她还对我说可以不叫她妈。
我当时走时心情还挺平静的。
我想着没关系,没人要就没人要,一个人日子照过。
然后我心情就好了很多,边踢着田野边的石子边漫无目的走着。
可走着走着我还是抵制不了人的情绪,不自觉来到小时候和哥来过的河边。
树下风吹叶伴我,我静静站了好久。
直到水珠落到静水溪面泛起一纹,我才意识到,啊,原来我这样的人也会哭。
我哥说我小时候就跟别人不一样。
我没声哭的时候他都吓死了,赶紧双手托住我脸左看右看,又替我擦泪温声哄我让我哭出来。
我打掉他手平淡说那样矫情。
他认真地说有哥在谁敢说你。
我说哥你也会不要我么,他说哥迟点,会给你一个家。
当时找工作后觉得说这话挺蠢的,我用什么理由呢,我哥学历也不好,我俩应该都过得挺苦的,我哥肯定也不以为意。
几天后我到大城市,凭遗传我妈的天赋找到一份普通工作。
我挺知足的,起码有工作要我,想着这样平平淡淡过也挺好。
对比我现在的生活大概是我一生中过得最安稳、最平静的了。
没有那个老酒鬼来打扰我和我哥,我能每天把从各地赢的奖牌大把撒在他碑前,然后压下眉很生气来一句:
“死鬼,死老哥!你弟不喜欢这工作!你倒是再管管我啊!”
“老子不爱管公司拿这些没用的鬼东西了!一点也没意思!”
“老子第一首原创歌曲都做完了!臭老哥,谁叫你打扰我宁静的,谁要你当初找我的!”
他一次不理我我就踹他碑头,还不给他烧纸摆贡。
我承认我就是自私。
可却没能自私的留住我的亲人,也算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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