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艾尔弗兰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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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黑云压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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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不明,地点也不明,甚至就连现在究竟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搞不清楚。

  因为这里是没有一点自然光能够够得到的地下室。只有几盏孤零零地挂在墙壁上的油灯勉勉强强划破这份二十四小时从不间断的黑暗,将周围的小片看上去黑暗而潮湿的墙壁映成昏暗的橘黄色,看上去就像是墙壁得了皮肤病似的。

  话虽如此,但这间地下室就算按照最高规格的豪宅——皇宫的标准来说也未免太过于宽敞了一些,因此那几盏油灯实际上起不到多少照明作用,只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

  或者只是某种装饰品而已,就像一般的贵族家客厅的墙壁上往往会悬挂一些刀剑斧钺之类银晃晃的漂亮兵器,但那些银样蜡枪头的玩意儿说穿了只不过是银质工艺品罢了,其作用只有显摆家里有钱有地位以及陶冶情操两种,其锋利程度甚至都赶不上吃饭时使用的刀叉,就更别指望拿着那些玩意儿抵御一下时常光顾的盗贼了。

  所以这些油灯的设置或许也只不过是出于这栋豪宅的主人——准确来讲应该称为“女主人”才对——的一时兴起,这间虽然广阔但和其他地下室一样无可避免地既气闷又潮湿的昏暗地下室的真正的照明系统则比那些装饰品更加得随心所欲一些——提灯。

  而且还是里面装了最上等的辉光魔晶的魔力提灯。

  这盏从表面上看上去似乎与普通提灯并无甚差异的提灯是靠着某种机械装置来打开某个精巧的魔法回路,从而令灯具的核心——那颗镶嵌在正中的硕大辉光魔晶发出一看就知道是魔法制品的略带有蓝色的白色荧光。辉光魔晶内部储存的魔力量在所有种类的魔晶当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光是用来发光的话,大概能够连续不断地用上两年多,再加上其半透明的晶状结构是天然的光传导媒介,因此这种产量稀少、价格不菲的稀罕石头大多被用于制造灯具,而使用这种最小的一盏提灯都要几十金币的奢侈玩意儿的就只有皇室或者是非常有钱的贵族了。

  因此,无论是从这间地下室的规模,还是从女主人手里提着的这盏灯来看,这位看上去似乎连二十岁都不满的女主人绝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大小姐继承了家业。

  毕竟她是“女主人”,是这个空落落的庞大豪宅里唯一的一个常住的成员。偶尔或许会有零星几位客人上门,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女主人一个人孤零零地守着这栋豪宅的。

  这样听上去未免也太寂寞、太悲惨了些——要不是她的家庭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的话,她这个年纪应该正是花样年华,绝不该是像现在这样把自己关在充斥着灰尘与霉味的古老而阴暗的大房子里孤独地捱过每一个白天和每一个黑夜的悲惨待遇。

  一定是有什么搞错了。但是既然身为当局者的女主人本人都不愿意说的话,那么其他人也就不方便就这个问题一再追问了。

  像条死死咬住猎物的猎犬一样对着淑女穷追不舍的话,可是会死的哟。

  开个玩笑。每个人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不尽相同,别人也无权去干涉其他人的私生活——你觉得是对的的东西对别人来讲不一定是对的,就像你若是向狼群推销胡萝卜的话,除非你把鲜嫩可口、柔软多汁的自己当成附赠品,否则无论如何都是卖不出去的。

  因此,就算看到眼前这幅仿佛原始人的洞穴一般的壮阔景象,来到这间经常无人问津的老房子的这位客人依旧对此不予评论。其一是因为他早已知晓这位少女为何非要执拗地选择这种自找麻烦的生活方式的原因,其二则是因为他现在根本没有那个力气去吐槽了。

  手臂上和背部各中了两箭。这位看上去比少女大补多少的少年虽然在来这里的路途中忍着剧痛、用佩剑切断了箭杆,但制作成倒钩形状的铁制箭头却仍然嵌在肉里,并且他这一路颠簸下来的时候,这些箭头依然仿佛贪婪的蚂蝗一样肆意地挖凿着伤口、切割着血肉,就算他将衣袖撕下来当做止血带来使用,箭创处仍然是血流不止。

  实际上,由于受到惊吓、旅途颠簸劳顿,再加上疼痛和失血过多的多重折磨,这位少年早已面如死灰、唇如白纸了。他几乎是爬着过来叩响了这座豪宅的大门,这才被与他是青梅竹马的女主人急忙搬进屋里来。地下室里有一张就算称之为“床”都不为过的宽大桌子,上面还覆盖着洁白的桌布,她费了好大劲儿才将少年抬到了桌子上放好,随即挽起袖口、戴上和桌布一样洁白的丝绸手套,又从桌子底下拿出了一只小巧玲珑的金属箱子来——

  那里面装满了各种型号的刀、剪刀、钳子、锯、针、钩、锤子、镊子和钻头,而她就像是捏着易碎的玻璃制品一样将每一样表面都被擦得银光闪闪的金属器具从里面取出来,然后再一字排开在桌子上。

  外科手术,一种把人开膛破肚之后再完好如初地组装回去的艺术。这是近些年来方才兴起的一门医学技术,要不是马歇尔的《人体解剖》问世、揭示了人体内部的奥秘才使得这种光是想想就觉得恐怖的医术成为可能的话,许许多多的病人恐怕依旧得吃着大把大把无济于事的既昂贵又难吃的药物,然后继续绝望地等死。不得不说,这本《人体解剖》以及随之而来的“手术”技术虽然问世才不过数年,却已经救下了成千上万名患者了。现如今许多医生或者立志成为医生的年轻人也开始将这本书奉为经典教材并加以学习,相信不久之后这项技术就会更加成熟、然后挽救更多病人的性命吧。

  不过少女这次需要做的并不是什么复杂而精妙的事情——

  将形状奇特的尖刀在蜡烛的火焰上面略微烤过,然后借着魔晶提灯璨白的光线,小心翼翼地割开伤口处的皮肉,再仔仔细细地把牢牢钩住鲜红的肌肉的箭头挖出来,用某种不知道是什么的紫色液体清洗伤口,最后在外面轻轻敷上一层纱布。

  她只是帮助少年取出了箭头并处理了伤口而已,在军队里随便找一位军医过来都会做这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手术的。

  但是这位少女的动作却莫名地洗练、娴熟,简直就像是用极为精细的天平事先称量过似的,不带有一丝一毫的多余,恐怕就连宫廷医生都会自叹弗如。但女孩却理所当然地做着这些血淋淋的手术,就好像她只不过是在优雅地喝着下午茶似的。

  谁也不清楚她的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甚至就连此刻躺在手术台上面的少年对此也只不过是了解了个大概,对细节部分却一无所知。因此这位少女是什么时候、又是为什么练就的这一手庖丁解牛的功夫,恐怕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这绝对不是十天半个月就能练出来熟练度。

  不过现在这种事情并不重要。与就摆在眼前缓缓流逝的生命——尤其这位还是她的旧相识相比,少女曾经吃过多少苦、遭过多少罪简直就像飘浮于空气中的灰尘一样无足轻重。

  眼下少女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处理。毕竟这位少年如果再晚到半个小时的话,能够挽救他年轻生命的恐怕就只剩下坐在高天之上俯瞰众生的神明大人了。医学并不是万能的,就算现在有了人称“外科手术”的技术、人们已经可以处理许多搁在半年前只能干瞪眼等死的伤患病症了,但人体的秘密毕竟还是没有解析完全——甚至就连一万分之一、一亿分之一的程度都不到,这种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低微程度根本就不容许人们为此沾沾自喜。有一个著名的悖论说的是“一个人所知道的越多,他所不知道的也就越多”,马歇尔的《人体解剖》只不过是在艾尔弗兰特的人类面前打开了一扇通往一个神秘而未知的新世界的大门,而这扇大门里面有着什么样的事物现在人类却一无所知。

  沿着先辈的足迹继续向前探索,或者照亮之前在地图上标记为未知、在眼中被迷雾所笼罩住的道路,或者在杂草丛生的丛林当中另辟蹊径,无论如何都不能止步不前。毕竟如果单纯论智力的话,人类在整个艾尔弗兰特大陆上的所有种族中的排名甚至连前三甲都挤不进去,但若是论好奇心、求知欲与探索欲的话,人类绝对是最强的种族。而无论是力量、体力、魔力还是寿命在艾尔弗兰特都属于中下等的人类之所以还能够生生不息地繁衍和繁荣下去,其原因就在于人类拥有永远都不会停止思考的大脑,和能够包容并接纳一切新鲜事物的心。

  人类正是凭着这种海纳百川的宏伟气量不断地探索、寻求、消化和吸收所有其他文明当中的优点和长处,积极地不断通过改变自己来适应着这个千变万化的自由世界。如果这个世界有魔法的话,那么我们就去研究并学习魔法;假若艾尔弗兰特魔晶矿遍布,那么我们就去琢磨这些璀璨的矿石的正确用法——人类虽然并不位于世界之树的顶端,但这正好代表着人类依旧有着成长和进化的空间,可以生成任何一种分杈、到达任何一种就连神明的剧本上面都没有写明的可能性。

  换言之,人类自身即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

  而这种无限的可能性应用在医学方面,如今已经衍生出了“外科手术”这种先进手段,将来或许还会有着更加可靠、更加神奇的方式来驱逐伤痛和病魔,最终让人类迎来彻底战胜疾病这一天字第一号杀手的这一天。

  “我倒是很好奇,你这家伙为什么会搞成这个样子啊?而且你一路上背过来的这个早已死得透透的男人又是谁啊?”

  “你个急性子,我这好不容易才逃脱了死神的魔爪,你就不能先让我把气儿给喘匀了?”

  少年打趣似的说道,笑的时候却不小心牵动了伤口,结果原本的笑容硬生生走形成了痛得咧嘴的奇怪表情,惹得少女一边拍桌子一边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你这是什么表情啊……哈哈哈……”

  “好了你别笑了!”

  少年半是害羞半是不满地撅起嘴来,那副样子十分滑稽,看上去活像是一只被人抢走了手中坚果的仓鼠。少女心里清楚自己的这个青梅竹马一直都是这幅有点窝囊的德行,因此少年的行为起到了反效果,只会逗得少女笑得愈发放肆了起来。

  “哈哈哈,几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啊,哈哈哈……”

  “唔……”

  少年不甘心地低下了头。

  他那没什么健壮肌肉的身体上大包小卷地缠着雪白的绷带,恰到好处地遮住了那几个看上去触目惊心的伤口。他也知道要不是这个笑起来没完没了的家伙出手相救,他根本就活不到今天,因此无论于情于理他都不好违逆少女,只好任由她先笑个够再说。

  毕竟自己还有事情要求她。

  “不过你这一身的伤到底是谁弄的?像你这样的软蛋虽然看上去让人牙根直痒痒,但根本就不可能跟别人结下什么仇怨吧?”

  “唉,这事儿说来话长了……”

  少年无奈地叹了口气。

  而少女却表示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那你就慢慢讲呗。反正这都一个星期了,你的伤也好身体也好也都休养得差不多了,就算熬夜也没问题了不是吗?”

  “熬夜?熬夜干什么啊?”

  “唉,真是不开化啊你,”

  少女叹息着摇了摇头,一副仿佛在说“连这种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答案,你这家伙真是蠢透了”的表情:

  “漫漫长夜,孤男寡女,还能干什么?”

  “孤——等等等等等等!你、你你你你你你你说什么呢你!”

  恍然大悟之后脸又迅速红透,少年惊慌失措的反应十分有趣:

  “咱、咱咱咱咱咱咱咱们又不是那、那那那那那那那那那种关系,怎——”

  少年结结巴巴地试图说着什么反驳的话,但少女却露出一脸坏笑:

  “‘那种关系’是哪种关系啊?”

  “呜呜……”

  被耍了一大遭的少年登时语塞,只得满脸通红地将脑袋深深低垂下去,就好像地面上刚好有个足够把脑袋塞进去的洞似的。但视线所及之处,除了经过薄木板层层包装的地下室的墙壁和地板之外,就只有一张以一个人的标准来说显得有些太大了的床了。

  那张床正是少女每晚就寝的地方。

  事实上少女几乎一整天都会待在地下室里,因此这栋房子的地下室才会过分地宽敞。地下室里不仅仅有这张柔软舒适的高档床,还有书桌、书架、浴室和简易的厨房,原本光秃秃黑黢黢的墙壁、地板和天花板也都经过了处理,可以说这里四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根本就不像个足够给人动手术的地下室。

  手术台在另一个房间里——没错,这间地下室本身也分成了好多个房间。这里是女主人的卧室,因此天花板上吊着一盏漂亮的魔晶吊灯将这个综合了客厅、起居室、书房和卧室的拥挤房间照得通彻透亮。相比之下,仅仅一墙之隔的手术室则黑咕隆咚的就像里面停着什么僵尸一样,两边天壤之别的气氛无论切身体会过多少次都无法坦然释怀。

  就算少年与少女是老相识了也依然是如此——每次他来到这里,都必须拼命克制自己才不至于搞得浑身上下起鸡皮疙瘩,但就像是没有几个人敢一个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跑到郊外的坟场里探险一样,这间地下室总是能够引起少年发自本能的恐惧,让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不由自主地颤抖战栗不已。

  能够泰然自若地整天整天待在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环境里面的,也就只有这间鬼宅的那有着宛如传说中的吸血鬼般阴沉气质的女主人了。虽然之前还时不时用一些打擦边球的话题来撩拨少年那尚且不谙世事的幼小心灵,但少年毕竟也认识这货不下十年了,这位居住在地下室里的少女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他心里还是一清二楚的,也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了。

  抱歉,他并不能对此“习以为常”,因为少女的那种性格总是会激起人生理上的恐惧之情。

  “好了好了,看你那可怜巴巴的样儿,跟让人扔了的家养兔子似的。算了,我也不捉弄你了,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吧。”

  这间看似温馨、实则建于阴暗潮湿的地下的卧室里没有任何能够计算时间的装置——无论是原始的沙漏还是较为先进的发条钟表,一样也见不到。少女每天都过着这种混沌不清的、不分白天与黑夜的混乱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具有时间观念。

  与此正相反,她虽然不去关注现在到底是几点钟,却十分不愿意浪费时间:

  “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这么大老远的跑过来到底找我有什么事儿?难道说那具特地不辞辛苦背过来的尸体是来‘孝敬’本小姐的?”

  一听到“孝敬”两个字,少年便恍然感觉仿佛有一股刺骨的寒流猛地划过脊椎。但他还是强行压抑住内心不断挣扎呐喊的恐惧,硬是挤出了一个僵硬的笑容说道:

  “我说你还是少说点这样的话吧,毕竟你的大名在外面可是早就声名狼藉了。”

  “哼,本小姐才不在意这些呢——要是每天都得仰那些凡夫俗子的鼻息来活着的话,我还不如干脆去死呢。好了,我猜你肯定摊上什么大麻烦了,赶紧从实招来吧。”

  少女眯起双眼,敏锐的目光有如锋利的手术刀一般轻易地就划开少年的皮肉,仿佛早已将他的内脏与骨骼给尽收眼底了似的。少年深知自己目前这种状况就算说谎也不可能瞒得过眼前这位有些邪性的骄傲大小姐,于是只得放弃似的叹了口气:

  “是,是,为了避免你继续想歪,我还是直接告诉你吧——”

  少年莫名其妙地被卷入了某场不得了的纷争当中——这本非他自愿跳入泥沼,而且他为了避免惹上麻烦,还想尽一切办法尽量远离漩涡的中心。不过少年虽然聪明,却缺少为人处世的种种经验,在估计事态发展上面产生了重大失误——他万万没料到自己竟然会有如此高的价值,以至于受到了刺客突如其来的袭击。

  “这位是我的一位朋友,当时正在我的府上做客,要不是他及时发现异兆并且舍身挡住了刺客的狙击的话,可就不仅仅是中上四箭那么简单的事了。不过这位朋友为了保护我这么一个弱小之人却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明明他还和我一样年轻……”

  少年的眼神黯淡了下去,记忆当中似乎又浮现出了当时那惊心动魄的一幕,以及好友临死前忍着剧痛拼命挤出来的那丝“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然后替我报仇”的笑容。他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甚至连大海都没有见过就差点被这当头巨浪给拍死。手无缚鸡之力的他面对汹汹而来的刺客就只能不顾一切地逃跑——抛下自己的家丁、仆人与其他家人,将手边一切看得到的值钱的东西都划拉到怀里,然后跨上马头也不回地逃跑。

  顺便还有亡友的尸体。那也是一位风度翩翩的英俊少年,有着和他相近的家庭背景与社会地位,同样也是贵族头衔的继承人。但为了保护这么一位不中用的朋友,他却毫不犹豫地替自己挡下了致命的一箭,将生的希望留给了自己,他却坦然地死去。

  少年直到现在仍旧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他甚至连流眼泪嚎啕大哭的时间都没有,就只得一边勉强躲避着如同毒蛇般从身后不断迫近的一支支尖利的箭矢,一边拼尽全力背起早已失去了生命和体温的尸体,什么也不想地快马加鞭跑了出去。

  就这么一直向前,向前,漫无目的地向前,仿佛丢了魂一般,仿佛在大雾中迷了路一般。

  直到马儿嘶鸣着提出了抗议,他这才回过神来勒住缰绳,然后久违地开始工作的大脑开始冷静地分析自己现在的处境——

  自己中了四箭,两箭命中左臂,两箭命中背部,箭矢牢牢地钱在自己身上,但疼痛直到现在才如同涨潮般涌进身体内。他急忙拔出佩剑截断箭杆,以免伤口进一步撕裂、恶化。不过幸好四箭都没有射中要害,这点伤并不会妨碍他继续前行,否则亡友拼了一命才救下来的他这条性命就又得还回去了。

  身后的追兵似乎是甩掉了——想必对方认定慌忙逃窜并且身负重伤的他肯定会死于疼痛或者出血,因此急于复命而有些托大的刺客选择了就此收手,无形中放了他一条生路。

  至于自己现在的位置,大概是在遇袭的自家宅邸南方。根据时间来估算的话,应该已经跑出了几万纳尔了。然而这并不代表一个安全的距离——只要指使刺客来刺杀他的幕后黑手认为自己仍然是个威胁,那么一定会搜遍天涯海角也要把他这个(或者尸体)给找出来的。而目前他自己势单力孤,无论是自己家还是一些亲戚朋友的家都已经不能去了——他不能再让其他人跟着自己一起遭难了。

  只要自己还是自己,少年就势必会遭人追杀——兴许他能够找到一个地方权且躲避一时的风浪,但只要对方撒下大量的通缉令的话,那么在高额悬赏的利诱之下依然不会选择背叛他这个一没钱二没权三没本事的弱者的人,恐怕是没有的吧。

  “哦——?所以你就拼死拼活地跑来坑本小姐了?”

  听完少年的诉说,少女眯起双眼,嘴角扬起一丝危险的笑容:

  “你就不怕本小姐一时兴起把你卖给你那个仇家吗?毕竟现在我手头可是紧得很——啊,我好怀念赫格尼金币叮叮当当的歌声啊!”

  “……”

  面对居高临下俯视着自己的高傲少女,少年直到现在才开始后悔自己当初做决定的时候实在是有欠考虑——眼前这个喜怒无常的家伙简直比猫咪还要任性,别说是一般人了,就是他这个相识多年的青梅竹马也常常摸不清她下一秒钟准备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来。

  “不过,我还是觉得唯有你是不会害我的。”

  注视。

  如同渴望别人收留的流浪狗一样的眼神。

  那是会让任何人都不禁错开视线的诚挚的诉说。

  面对自己的老相识,少年并不打算有所隐瞒,也并不打算心怀猜忌。

  他心里清楚,如果由任何一个其他人也经历过这位少女曾经经历过的事的话,那么这个人如果精神还能够保持正常的话,就只能说他要么没有心,要么没有灵魂了。

  人们常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但少女身上所背负的伤痛,甚至就连时间都完全无法抹消其曾经存在过的伤疤。

  “哼哼哼,哈哈哈哈!”

  然而越是真挚的眼神,从少女那里换来的却只是愈演愈烈的狂笑。少女发出如同坏掉了的发条玩偶似的短促而尖利的笑声,眼角和嘴角却带着不屑和轻蔑:

  “你以为本小姐是那种只要跪下来哀声恳求就会有求必应的烂好人吗?我啊,最讨厌别人把自己摆在一个贫者、弱者、受害者的位置上来求人了——这天底下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最悲惨最可怜,但你为什么偏偏要摆出这么一副‘我就是最悲惨最可怜的’的姿态呢?你知道这看上去很恶心吗?简直比那些一边念叨着‘愿神明宽恕你的罪过’一边掷下燃烧的火把的宗教大法官们还要恶心!”

  你我二人既然身份地位相等,那么你只需开口索取即可,又为何非要故作姿态地使用这种画蛇添足的感情攻势呢?——少女猛然凑近惶恐不安的少年,如同蛇一般眯成一道缝的瞳孔里面清晰地映出少年动摇的表情。

  那是仿佛正与一条毒蛇四目相对时才会露出来的表情,脸上大大地写着“恐惧”二字。在少年的眼里,这位少女简直与阴晴不定、冷血无情的毒蛇如出一辙。而他就像一个本领低微的耍蛇人一样,不得不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对待这条蛇每一次主动的亲近和远离。

  那把银色手术刀就是她锋利的毒牙。蛇毒是一种名贵的药材,能够治疗某些特殊的疾病,但万一没有弄对用量,反而会成为杀人于无形的利器。

  少女手里的那把细长的刀具,既能够救他,亦能够杀他。

  “所以有什么事赶紧说清楚,别在这儿磨磨唧唧的瞎矫情。我丑话说在前头,就算你跪地磕头求我让你在这里躲藏我都不会同意的,如果你真想要寻找容身之处的话,请别怪我不仁不义,还是另谋高就吧。”

  “放心,我也并没有这个打算。”

  听到少女的警告,少年这才稍稍放松了下来——还好她的心情看上去不错,刚才那番严厉的话语似乎也只不过是吓唬吓唬他,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而她的这句事前声明也证明了她还是那个性格古怪怪癖、骨子里却并没有外在所示般邪恶的少女。

  (所以,至少听我一次请求就好,虽然这可能真的有点强人所难,不过能帮得上我的,整个艾尔弗兰特恐怕也就只有你了。)

  少年在内心深处默默念道,然后下定了开口的决心:

  “请让我跟我的朋友身份互换吧。”

  *1

  埃尼斯帝国东部小小渔村,沙尔金。

  这里原本是个被帝国的税吏与恶劣的自然环境所压垮了的荒村,但自从数年前被改造成为反对帝国的革命军第三军的后勤补给基地之后,曾经破破烂烂、千疮百孔的小渔村也摇身一变成了如今的战略要地。

  这里不仅仅是第三军的粮仓和军械库,更是他们退路上的一个重要保障——虽然高层人士们坚信着正义的革命对阵腐败没落的帝国根本就不可能有败仗的可能性,但既然有所谓“狡兔三窟”的说法,那么提前确保退路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战略。

  至少这样一来士兵们就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尽情拼杀了——当然,只要指挥官在战前动员时跟他们说的是“放心吧,后方会将粮草武器源源不断地送上前线”而不是“放心吧,就算打输了咱们也可以转身逃跑”这种丧气话,否则只会起到反效果。

  兵者,诡道也,无论是对付敌人的军队还是对付自己的军队,都要学会如何耍诈——而且还要让人毫不知情地受骗上当才行。再往广了说,上到政治经济外交方针,下至市井商贩或者与人的交往之道,“诈术”这种东西都是有其用武之地的。

  不要自作清高地说什么“我绝对不会去骗人”这种话,说这种话的人都是在骗自己。一辈子不做坏事可是要比做一辈子坏事更难。

  再来说说这个沙尔金村的事。

  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毕竟自从克利夫兰•吉斯坦因的七百人七艘船的战队被夏尔•普雷以邪门歪道的方法送进了海底之后,帝国人就再也没打过这里的主意了——至少就算他们想打这个主意,也不可能无视正虎视眈眈地将达利斯特城团团围住的七万大军。

  不过目前顶多也只能保证威慑力而已,说来惭愧,围城战已经拉锯了一个月多了,第三军的大部队却依然没有打出什么值得一提的战果来。不仅如此,某天夜里他们反倒被城里的帝国军突然袭击,原本计划着后退诱敌的德•布洛斯特被人将计就计反将了一军,不仅丢掉了刚刚扎稳根基的大本营,而且还损失了几千名士兵和大量的粮草辎重,丢尽了革命军的脸面。

  这是第三军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大失败。

  更关键的是,这还是主帅德•布洛斯特在参谋冯•马丁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的决定,因此经过这一次重创之后,他在军队中的威信可以说是连炊事班的老班长都不如了——老班长好歹还会力争让每位战士填饱肚子,而布洛斯特将军却只会指挥他们打败仗。

  这种消极情绪就像是有毒气体一样在军营这个封闭场所不断蔓延、发酵,这样下去的话,无论是对革命形势还是对布洛斯特本人来讲都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第三军迫切地需要一个救世主现身,把他们从战败的火坑里面给一把拉出来。

  而留守沙尔金村的三百人——也就是强袭队虽然也知道了主力部队的“光辉战果”,但他们能做到的也就只有扼腕叹息和继续守着粮仓与军械库发呆而已。毕竟他们的前任主帅布鲁克•弗林尔由于轻敌冒进而死于敌人的埋伏,现任主帅夏尔•普雷在接到一封奇怪的信件之后又驾驶着一辆不知道从哪儿缴获来的机动车扬长而去、不知所踪,单单撇下他们这群龙无首的三百人在这里进退维谷、坐立难安,就算闲得发慌也是毫无办法。

  没有命令,就不能轻举妄动。这是军队里的规矩,否则这些人早就乱了套了。

  不过这一天早上,沙尔金村却迎来了某位许久不见的大人物——

  革命军第三军参谋冯•马丁。

  以及跟在他身后的、足足有五万人的庞大军队。

  冯•马丁原本是代替布洛斯特去参加五支革命军队碰头的革命会议去了。结果由于第一军的缺席,这次的革命会议出乎意料地早早就匆匆结束了,因此他也就很快地从这根本讨论不出什么实质性东西的泥潭里面脱身了。

  不过马丁在听说了第三军的糟糕战况之后并没有急着赶回来,而是转而来到帝国的东南方那些被第三军解放了的城镇乡村当中,与一些随行的革命干事一同宣传革命思想,并最终成功招募了五万名士兵、募集到了大量的粮草和金钱。

  德•布洛斯特是个急性子,就算是征兵也往往会采用一些欲速则不达的办法,因此他总是抱怨招不来士兵,其实并非如此的。只要慢下心来循序渐进地去做这些事情,往往都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更好一些,毕竟冯•马丁原本还以为只能招到几千人呢,结果等到正式开始征兵工作的时候,他才真正见识到人民民群众对于帝国残暴统治的怨气。

  总而言之,这次可以说是意料之外的大丰收。

  而在完成这项工作之后,冯•马丁便指挥新得到的五万军队一路北上,准备从东边沿着海岸线赶到达利斯特城下——这样布洛斯特从西面、马丁从南面同时对这座坚城产生威胁的话,他们的胜算也能够更多一些。

  毕竟想要光凭着士兵们的血肉之躯来攻破巨石垒建而成的城墙以及钢铁铸造而成的城门的话,未免还是有些天方夜谭——攻城乃是迫不得已才会为之的下下之策,绝对不可以继续下去了。因此,只有想个办法把城内守军因出城来一鼓作气消灭掉才是他们获胜的正途。

  不过,在他们快要到达沙尔金的时候马丁参谋才猛然想起来他手下还有一支部队目前正驻扎在沙尔金村里面当看门的呢——

  强袭队,第三军特意组建的精锐部队,集侦查、渗透、破坏、攻坚于一身的多面手部队,而队长则是武艺高强、海盗出身的布鲁克•弗林尔。但冯•马丁万万没想到的是布鲁克竟然这么轻易地就中了帝国人设下的圈套。布鲁克•弗林尔虽然为人鲁莽,却是整个第三军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的战斗专家。布鲁克的牺牲让他们少了一张对付敌方将领的王牌,这令马丁感到有些惋惜。

  不过好在他的继任者夏尔•普雷似乎并不比布鲁克差——不仅如此,这个仅仅凭着一条鲨鱼就推断出海雾骑士团的奇袭、并单枪匹马地让七百帝国军成了鱼食的天才单翼少年在各个方面似乎都有着更加优秀的能力,如果假以时日精心培养的话,那么将来他必将成为第三军的王牌,也会成为让每一个帝国人都头痛不已的存在。

  想到这里,马丁觉得与其让强袭队憋死在这个小渔村里面发霉,还不如趁这个机会把他们拉上前线让他们做一些本职工作呢。现在可是关键时期,强袭队虽然只有区区三百人,但目前的形势已经不允许革命军不把豆包当做干粮了。而且,来到沙尔金村之后正好还可以让部队在此稍事休息,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打定主意的冯•马丁下令全军进驻沙尔金村。

  虽然沙尔金成为了革命军的补给基地,不过这依然改变不了它破落衰败的现状——如今驻扎在村中的全都是革命军人,而一旦他们撤出的话,这个村子便免不了再次沦为“鬼村”的命运了。

  由于需要运输粮草辎重等等,因此村外原本坑坑洼洼的道路姑且算是整修过几次,好歹算是铺平到了能够允许马车通行的程度了。不过马丁此次见到的却是比之前更加平整、宽敞的一条大路直通村口,可以想见这段在后方待命的时间里强袭队似乎并没有闲着。

  不过勉勉强强将村子整个围起来的木制围墙看上去依旧像是糊弄人用的渣子工程。那些高大的木板外面虽然也加装了绑得结结实实的厚重木栅栏,却还是显得吹弹可破,别说是抵御大军围攻了,恐怕就连人数多一点的土匪山贼都抵挡不住。

  只需要一把火便能够让这些凑合了事的围墙灰飞烟灭了。

  (嗯……所以说应该时刻防止敌人采用火攻的战术吗?)

  眼看着“城门”在视野中渐渐放大,马丁参谋却在马上陷入了沉思。马匹虽然有利于移动,但是贫穷的革命军自然是组织不起来所谓地骑兵队的,因此仅有的一些马匹大都分发给了指挥官和侦察兵们,让他们想办法物尽其用,别浪费了那些粮草。

  (骑兵……考虑到随时可能到来的帝国援军的话,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隐患啊……)

  达利斯特城周围全都是里尔顿河形成的广袤的冲积平原,而平原的尽头则是山谷与森林,这些天然屏障将这座“碧蓝要塞”隔离了出来,同时也形成了一块没有退路的优良战场。如果在平原上作战的话,那么就一定要小心敌人的骑兵部队——骑兵只有在平原地区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速度与冲击力的优势,而革命军又恰恰没有任何关于对抗骑兵的作战经验,因此一旦帝国军出动骑兵的话,那么达利斯特的战况必然会急转直下。

  不过仔细想一想的话,马丁发现革命军直到现在为止还真是幸运过了头了。达利斯特城里虽然驻扎着大量的士兵,不过其中并没有他目前最为害怕的骑兵;而且驻扎在城里的帝国四大骑士团之一的海雾骑士团虽然有个“骑士团”的名号,但是这个骑士团里却连跟马毛都找不到,全都是清一色的水军和战舰。如此优良的天然要塞却搭配上了简直驴唇不对马嘴的糟糕兵力配置,可见帝国的军事官员光看理论素质就是不及格的水平,如果真的让他们真刀真枪的上战场打一仗的话,还不知道他们会狼狈成什么样子呢。

  (所以必须要在帝国军队赶来支援之前分出胜负才行啊……)

  冯•马丁在马上皱着眉头沉吟着,不知不觉间,通向沙尔金村的最后几百纳尔也走完了。他恍然抬起头来,这才注意到自己已经到了沙尔金村的门外。

  驻守村庄的强袭队队员们自然是认识马丁参谋的,因此在看到他率领部队到来之后,急忙打开简陋的“城门”放军队通过,随后便有目前负责沙尔金防务的负责人跑上前来:

  “马丁参谋,您不是去西边开会了吗,怎么会到这里来呢?”

  “嗯,出了点小意外,结果会议提前结束了……”

  看着这名队员殷勤的笑脸,马丁不禁皱了皱眉头——说实在的,他并不喜欢别人奉承他,尽管他知道这位士兵并没有恶意,但他还是无法习惯。不过也不值得仅仅因为这种小事就去批评这名士兵,因此马丁还是尽力克制住了自己的厌恶,继续说道:

  “我这次在被解放地区募集到了五万人,正准备从这里一路赶到达利斯特去支援布洛斯特将军。既然都已经到这里来了,我想着强袭队最好也能跟着一起去对付帝国军去——”

  说到这里,马丁忽然又想起来一件事,便稍稍踮起脚尖,往村庄里面四处张望了几圈。不过看了半天视野当中却并没有出现那个特征过于明显的身影,因此他有些纳闷地向正站得笔挺等待长官下一步指示的士兵问道:

  “我说,你们强袭队的夏尔•普雷队长跑到哪儿去了?我怎么没看见他?”

  “啊,这个啊……”

  一听到夏尔的名字出现,那名士兵原本喜气洋洋的脸上顿时晴转多云。只见他露出了有些犯难的神色,吞吞吐吐地嘀咕道:

  “长官您先慢慢听我说:我们的夏尔队长他在一个月前接到了不知从哪来的一封信,然后给我们这些队员丢下了一句‘沙尔金就交给你们啦’之后就跟他的妹妹一起消失了,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

  冯•马丁陷入了沉默。看着眼前的士兵一脸尴尬的样子,他也实在不知道在这种场合下到底应该说些什么才是正确而恰当的。这还不像是谈话时知道对方亲友去世的时候只要赶紧道个歉就可以过去的话题,反而更像是正准备去购买某个心仪已久的商品的时候却被告知这件商品刚好由于质量问题被撤下了货架的感觉。

  看来感到头疼的不仅仅是马丁参谋,就连夏尔手下的士兵们也为他们那位自由自在——说难听点就是不负责任的队长感到相当之汗颜,毕竟天底下没有哪个人会撇下自己的部队一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的——至少也该在玩失踪之前将自己的形成告知属下才对。

  然而夏尔•普雷这个队长却似乎根本没有这个意识——他并不是不想这么做,而是压根不知道身为一军统帅的自己不应该这么擅离职守。换句话说,还是他这个人责任观念过于淡薄,这才是最让人感到头疼的地方。

  但这个人既然就这么消失了,那么就算他冯•马丁再有本事,肯定也无法把他从这个艾尔弗兰特大陆的某个未知角落给揪回来。于是参谋先生在郁闷地叹了一口气之后决定先不管这件事情了——反正夏尔早晚是要回来的,大概。

  三百人的强袭队先暂且不管,他现在手里可是握着更为重要的五万士兵——将五万和三百放在天平上随便称量一下,便可知道两者分量孰轻孰重了。况且这次的人员扩编大大超出了第三军原定的预算,如何筹措武器装备和粮草辎重已然成了摆在马丁眼前的头等大事,因此他现在实在是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管这个随随便便就开小差的夏尔•普雷了。

  所以冯•马丁决定先把夏尔这个不稳定因素放到一边:

  “算了,你们强袭队还是继续留守在这里吧。不过你们一定要记住,一旦你们的夏尔队长回来了的话,就告诉他赶紧率领强袭队北上支援主力部队的作战,就先不要管什么后方防御问题了,这里自然会拍别人来接管的,他大可不必操心。”

  说罢,冯•马丁翻身下马,打开挂在马鞍上的粗布挎包,从里面取出一张崭新的羊皮纸和一支速写羽毛笔,也不管这里是否适于进行书写工作,便抬起笔来准别往纸上面写些什么。

  但是一旁的强袭队队员却适时地插话进来:

  “那个,长官,您要是想要写什么东西的话,还是先请进到沙尔金村里来,去我们队长的办公室里再写吧。那里有平整的桌子,也方便您摆放墨水瓶。”

  “哦,怪不得总感觉不对劲儿,原来我忘记蘸墨水了……”

  经士兵这么一提醒,马丁才猛然回过神来,随即使劲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权当是责备自己的粗心大意了。作为一名贵族家里的三公子——虽然他们家只不过是贵族当中等级最低的“男爵”罢了,但就算这样,家里的生活条件也是远远碾压一般市民的——而从小就在优渥的物质环境下长大的冯•马丁却天生反骨,在受够了贵族那套假惺惺的做作规矩之后毅然决然地离家出走,最终成长为反对帝国与贵族的急先锋——革命军的中坚力量。

  不过就算是这样,曾经养成的某些生活习惯有时候他还是改不掉,比如书写的时候,从前都是会有仆人或侍女将羽毛笔蘸上墨水递给他的,因此直到现在他还是经常提笔就写,也不知道那锋利的笔尖究竟划破了多少羊皮纸了。

  那个数量大概已经到了羊听到都会心疼不已、咩咩乱叫的程度了吧。

  但是说归说,犯傻归犯傻,该做的事并没有变。冯•马丁最终还是完成了那封写给夏尔的命令书,而他东拼西凑招募来的五万人也总算得到了一次长时间的休整。

  也不知道这新招来的五万人究竟是能够助已经束手无策的布洛斯特一臂之力呢,还是只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最后挣扎呢?

  革命军的每一个人都不希望状况演变成后者。因此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了,他们现在真的是在和时间赛跑了——秋季汛期和帝国的援军,这两个不定因素就像是追逐在他们身后的洪水猛兽一般令人心惊胆战。一旦秋季汛期来临、里尔顿河决堤,或者帝国派来的援军抵达达利斯特的话,革命军厉兵秣马了如此之久的鏖兵恐怕就只得前功尽弃了。

  天空的颜色似乎开始逐渐黯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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