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后,沈翊不经意的提起路海州,他对林凌和对方相识的故事很感兴趣。
林凌托着腮,思索了下,说道:“我爸妈他们死之前,我见过他们一面,当时我们大吵一架,不欢而散,第二天他们就死了。
他们列清了这些年我花的他们的钱,找我要债,说如果我不还,就要起诉我。”
说到这,林凌嗤笑了声。
“我真没想到,他们居然会用这个威胁我,我又不是不懂法律,这些钱想要回来,肯定不可能。
我那时候真的很生气,我知道他们不爱我,但这种把培养你的花费全要回去的事情我也是头一次听说,所以我和他们大吵了一架,说还钱可以,但要签断绝关系的证明书,他们不乐意了——
我知道,是因为他们跟林耀也闹掰了,林耀喜欢上一个女孩,他们不同意,所以林耀搬出去了。
他们不想和儿子闹别扭之后又没有一个女儿可以支使,虽然他俩确实很有钱,但好像他们更想要年老之后和儿女住在一块。”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 沈翊捉住林凌的手,不轻不重的揉捏了下,语气中带着几分委屈。
林凌安抚似的揉搓了一下他的脑袋,“要不是你问,我早就把他们给忘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我一直对他们的发家史感到惊奇,两个愚蠢又恶毒的人居然能积攒下那么大一笔财富。”
沈翊低声笑了起来,半点都没有嘲笑“岳父岳母”的自觉。
“我说真的。”她捏住沈翊的嘴唇,继续说:“反正就是他们蠢但是贪的性子吧,才引得竞争对手忍耐不了,哪怕要坐牢都得要他们死?”
“那天我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要我去省刑警队问话,因为查到他们那天坐的车的刹车线被动了手脚,我正好前一天又去了他们家……”
“反正就是那次,才认识路队的。”林凌嘟囔出声:“ 我也没想到路队会记得我。”
沈翊沉默着低下头,含住了她的嘴唇。
这个人能不能有一点自己是个美女的自觉啊?别人会记得她,也不足为奇。
不过,提到路海州,林凌想到自己最近看的小说,不由感叹:“还挺像我看的那本小说的男主角。”
“哪一本?”沈翊好奇。
他对林凌的日常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就连对方看哪一本书,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女主,都有所了解。
“就是那本年上高干文啊。”
沈翊的大脑飞速检索,最终找到那本书,和那本书的男主角身上最明显的标签——sugar daddy。
他审视着怀里的女人,有些疑惑的发问:“我以为你喜欢我这个类型的。”
所以,为什么你会把现实中的人对应到小说里的主角类型呢?
“不。”林凌轻轻吻了下他的嘴唇,“我只是喜欢你而已。”
沈翊同类型的男人——纯粹从外表来看的这一类,其实不完全是她的好球区。
林凌捏着下巴想了半天,至少沈翊吸引她的绝不只是外表,是他的灵魂,是他内心深处的执着和善良。
不过,也许只是恰恰好,在那一天,她和他四目相对,仅此而已。
综影视之林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