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烟瘾,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枝装包。当他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探手进他那件灰布棉袄的袋里去摸出一枝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里抽出一枝,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是为了怕麻烦的原因呢,抑或为了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是什么牌。
他对于烟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讲究的;对于酒,也是同烟一样。他的量虽则并不大,但却老爱喝一点。在北平的时候,我曾和他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喝过白干;到了上海之后,所喝的,大抵是黄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兰地他也喝,不过总喝得不多。
爱护他,关心他的健康无微不至的景宋女士,有一次问我,“周先生平常喜欢喝一点酒,还是给他喝什么酒好”我当然答以黄酒第一。但景宋女士却说,他喝黄酒时,老要量喝得很多,所以近来她在给他喝五加皮。并且说,因为五加皮酒性太烈,她所以老把瓶塞在平时拔开,好教消散一点酒气,变得淡些。
在这些地方,本可看出景宋女士的一心为鲁迅牺牲的伟大精神来;仔细一想,真要教人感激得下眼泪的,但我当时却笑了,笑她的太没有对于酒的知识。当然她原也晓得酒精成分多少的科学常识,可是爱人爱得过分时,常识也往往会被热挚的真情,掩蔽下去。我于讲完了量与质的问题,讲完了酒精成分的比较问题之后,就劝她,以后,顶好是给周先生以好的陈黄酒喝,否则,还是喝啤酒。
这一段谈话过后不久,忽而有一天,鲁迅送了我两瓶十多年陈的绍兴黄酒,说是一位绍兴同乡,带出来送他的。我这才放了心,相信以后他总不再喝五加皮等烈酒了。
我的记忆力很差,尤其是对于时日及名姓等的记忆。有些朋友,当见面时却混得很熟,但竟有一年半载以上,不晓得他的名姓的;因为混熟了,又不好再清教尊姓大名的缘故。像这一种习惯,我想一般人也许都有,可是,在我觉得特别的厉害。而鲁迅呢,却很奇怪,他对于遇见过一次,或和他在文字上有点纠葛过的人,都记得很详细,很永固。
所以,我在前段说起过的,鲁迅到上海的时日,照理应该在十八年的春夏之交;因为他于离开厦门大学之后,是曾上广州中山大学去住过一年的;他的重回上海,是在因和顾颉刚起了冲突,脱离中心大学之后;并且因恐受当局的压迫拘捕,其后亦曾在广州闲住了半年以上的时间。
他对于辞去中山大学教职之后,在广州闲住的半年那一节事情,也解释得非常有趣。他说:
“在这半年中,我譬如是一只雄鸡,在和对方呆斗。这呆斗的方式,并不是两边就咬起来,却是振冠击羽,保持着一段相当距离的对视。因为对方的假君子,背后是有政治力量的,你若一经示弱,对方就会用无论那一种卑鄙的手段,来加你以压迫。
“因而有一次,大学里来请我讲演,伪君子正在庆幸机会到了,可以罗织成罪我的证据。但我却不忙不迫的讲了些魏晋人的风度之类,而对于时局和政治,一个字也不曾提起。”
在广州闲住了半年之后,对方的注意力有点松懈了,就是对方的雄鸡,坚忍力有点不能支持了;他就迅速地整理行囊,乘其不备,而离开了广州。
人虽则离开了,但对于代表恶势力而和他反对的人,他却始终不会忘记。所以,他的文章里,无论在哪一篇,只教用得上去的话,他总不肯放松一着,老会把这代表恶势力的敌人押解出来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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