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暮十三:可是如果这个推理正确的话,他用来换的衣服应该还在厕所里吧?
安室透:也许是用剪刀或者刀什么的弄碎扔进厕所冲走了吧。
安室透:编织帽就不用说了!化纤风衣的话也可以弄很碎的!
毛利小五郎:鞋子怎么办呢?
安室透:鞋子?
毛利小五郎:鞋子可没那么容易切碎的哦?
安室透:鞋子没必要换啊?一直在走路的话不会有人注意穿的什么鞋子的。而且他穿的鞋子是什么地方都有卖的跑鞋。
毛利小五郎:那么,伴场!把你的鞋脱下来给他看!
毛利小五郎:你跑鞋的鞋底!
毛利小五郎:那就是证明……你不是凶手的证据!!
“啊?”
虽然有些不明所以但伴场还是乖乖蹲下解开鞋带将鞋子脱了下来。
高木涉将伴场脱下的鞋翻过来仔细观察鞋底。
高木涉:鞋底的纹路里沾有好像奶油一样的东西。
毛利兰:啊,那个应该是巧克力蛋糕!因为伴场先生踩到了落在地上的蛋糕。
目暮十三:那是什么时候踩到的?
毛利兰:初音小姐离开这家店去美甲沙龙之前!
高木涉:对、对啊!
高木涉突然明白过来。
高木涉:案发当时下了很大的雨,如果走在很潮湿的路面上的话奶油早就被洗掉了!如果是他在车上点了火后匆忙回到店里的话就更是这样了。
目暮十三: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离开过店里。
毛利小五郎:是啊,其实一开始我发现这个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伴场设计好的假象。
毛利小五郎:使用某种方法换了鞋,让我这个侦探看到鞋底的奶油,来证明他没有离开过这家店。
毛利小五郎:可是蛋糕是那边那个年轻的侦探掉在地上后偶然踩到的,伴场也完全没有和我提到过鞋底沾到了奶油这件事。而且他打算在雨中和你们一起离开这家店,这样的话那么重要的证据就会消失,所以我才确信,那个奶油不是假象,而是证明伴场无辜的证据……
“毛、毛利……”
听着毛利小五郎的推理,伴场逐渐热泪盈眶。
安室透:可、可是 DNA 呢?
安室透:初音小姐的假指甲上发现的皮肤的DNA 可是和他的基本完全一致啊?那不是他那个时候正在初音小姐身边的证据吗!
毛利小五郎:你就不考虑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假指甲上的皮肤其实是初音小姐本人的吗?
安室透:你、你在说什么啊?我刚才不是说过除非是有血缘关系的,不然的话遗传基因几乎不可能一致的!
安室透:现在同样的DNA出现在别人身上的概率是4兆7千亿分之一,而且女性的话没有男性特有的 Y 染色体,马上就能查出来啊!
毛利小五郎:问题是那部分皮肤可能被雨水或是泥土污染,性别部分的染色体无法辨别了呢?
安室透:就算是这样,那么巧就是这两个偶然相遇,坠入爱河打算结婚的人吗?
毛利小五郎:也许相遇是偶然,但是互相吸引是必然的了。
毛利小五郎顿了一下,才缓缓开口说出:
毛利小五郎:因为他们是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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