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耀:“我觉得,第二名被害人也很有可能还是一名在色情场所工作的女性,吴科长不是说第二名被害人生育过么,如果她生育过,脚踝有纹身,脚掌还有鸡眼疤痕,这也算是很明显的特征,我们明天去火凤凰歌厅调查后,还是全市范围寻找尸源,这种办法确实耗时耗力,可效果是最直接的。”
齐汐看向了顾漫漫,顾漫漫看齐汐看她,她才说道:“我觉得翟耀说的对,除此之外,我们在第二具尸体指甲里采集到了皮屑组织,如果我们在数据库里能找到匹配的,这对于我们破案会有很大的帮助。”
一直到凌晨五点多,法医科终于给尸检报告送到了齐汐手里。第二名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八天前,也是活着的时候被割开胸腔腹腔的,第二名死者在死前被饿了四天的时间,胃内几乎没有任何事物。死者在死前十天左右,做了美甲,死者体内还检测出了一种减肥药的成分,从死者指甲里提取的皮屑,在数据库里没有找到匹配的人。
齐汐看到尸检报告,他摸着下巴对栾策说道:“尸检报告还给我们提供了更多的线索,你给这几条也都写道寻找尸源的公告里。”
在护城河附近的六只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里,齐汐几个人发现,案发当天林晨2点19分,有一辆黑色的轿车很可疑。这辆车在案发现场附近停留了二十多分钟,有个男人从后备箱脱下来一个袋子一样的东西,费力地背着袋子往护城河方向走去。因为男人距离监控摄像头有近二十米的距离,男人还一直低着头,监控摄像头没拍到男人的正面,车子的车牌到是拍到了,经过核实是一个套牌车。
就在这个男人开车离开案发现场后,齐汐看到有一辆白色的轿车也停在了男人车子驶离的位置,车上的人没有下车,好像在往男人抛尸的位置张望,过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这辆白色的车也驶离了现场。齐汐看到这里,皱着眉头说道:“这个人看见凶手抛尸了,可他为什么不下车去看看呢?”
栾策:“有几种可能,第一个可能,这个人看见凶手抛尸,但他看天下着雨,还这么晚,他怕他冒然下车有危险。第二种可能,这个人发现凶手背着的袋子里很有可能是个人,他害怕凶手发现他看见自己,对他不利或者干脆就是杀了灭口。第三种可能,他不确定凶手背着的是什么,他好奇想去看看,可天下着雨,又那么晚了,他不想给自己身上淋湿,所以没有下车。”
这辆白色车的车主很快就找到了,家就住在护城河附近的一座小区。车主名叫程强,他在3月9日凌晨下班后,开车回家的途中在护城河附近确实发现了一辆行迹可以的黑色轿车。
程强到市局的时候,已经是3月10日上午了。齐汐给程强打电话的时候,程强还跟齐汐说,就算齐汐不给他打电话,他也打算到市局来说一下自己在3月9日凌晨,在护城河附近看到的情况。
齐汐对程强说道:“程先生,你能说说3月9日凌晨你看到的情况么?”
程强一看就是个热心肠的人,他点头对齐汐说道:“是这么回事,我那天下中班,从厂里开车回家。在快到我家小区的时候,我就看我前面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边,车子的后备箱还是开着的,我这人好奇心重,我就想这车子后备箱都开着,万一车里有东西,这不丢东西了?我就给车慢慢地开到那辆车附近,我就想看看情况,我那辆车离着前面那辆车也有十米多的距离呢。我就看有个男人带个帽子,天黑也看不出颜色,他快步走到车后面,给后备箱关了,开车就离开了那里。
我就好奇,这下雨天又这么晚,他下车干嘛呀?我给车也停在那里,我就往他走过来的那个方向看,我看见一个大麻袋,好像里面装着东西。要是那天不下雨,我还真就容易下车看看,可我车上没有伞,在加上我也着急回家,我犹豫了一下就给车开走了。”
齐汐:“你能给我们画出那个男人的面部特写么?”
程亮:“我就看个大概,我不保证能准确地描述出来。”
齐汐:“只要你能大概描述出这个男人的特征,这对我们侦破案件就有巨大的帮助。”
栾策带程亮去做模拟画像了,齐汐几个人继续做走访和调查工作。在火玫瑰歌厅,歌厅的老板和女服务员从齐汐给他们的资料里,认出了二十多人,这二十多个人都是方心雨的熟客。齐汐也找到这些人,做了详细的了解,都排除了他们的嫌疑。
晚上八点多,齐汐和秦腾、翟耀几个人才回到局里。
栾策给程亮说的嫌疑人特征画像给齐汐的时候,几个人人发现,嫌疑人的年纪不大,也就三十岁左右。一张瓜子脸,小眼睛,看上去很普通,属于丢在人堆里都很难发现的人。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身材中等。
齐汐对翟耀说道:“你跟火玫瑰歌厅的老板联系一下,给这张画像给她看,看到他歌厅的人里,有没有跟这个人像的。”
顾漫漫对齐汐说:“今天下午,有个人来提供线索,说第二名被害人很像她歌厅的一名服务员,叫刘倩倩。”
齐汐:“这个人在哪呢?”
顾漫漫:“我没让她去法医科确认尸体,我想等你回来再说!”
齐汐焦急地对顾漫漫说:“以后我不在局里,这种事情你们自己可以做决定。”
顾漫漫给提供线索的人打电话,这个人是刘倩倩的同事,她叫冯爱伦。
翟耀给画像给火玫瑰歌厅的老板看时,他没有认出画像上的男人,翟耀让火玫瑰歌厅其他服务员看的时候,一名叫珍珍的服务员跟翟耀说,这个人很像方心雨的一位熟客,他自称姓肖,大家都叫他肖哥。得到了这个线索,翟耀立刻告诉了齐汐。
齐汐对翟耀说道:“你让这个叫珍珍的明天来趟局里,让他给那张画像在修改一下,毕竟程亮只是看了一眼,珍珍应该不止一次见到过这个肖哥,让珍珍在说说肖哥的情况。”
第二天,冯爱伦先来的市局,齐汐问冯爱伦:“你说你认识这具尸体,你说说这个人的特征。”
冯爱伦对齐汐说:“我有个姐妹叫刘倩倩,她生过孩子,孩子归她前夫了。她脚踝也有个纹身,还是我陪她去纹的,她以前脚上长过鸡眼,她跟我说是在一家修脚店给挖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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