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只要有共同语言,或者有个相同的爱好、心心相印,不分年龄大小,彼此之间就有说不完的开心话。
刘黄与郝云一老一少就有聊天聊得开心的时候,他们有着搞创作的相同之处。
他们成了莫逆之交。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友谊在人生中可称是最珍贵的宝物,它是生命中最真挚的情感,在情感中升华,在心灵深处永存不变,默默地相互鼓励和呵护。古人云: “知交半世,深情无穷;莫道佳期难相望,总是永无终止。”然而,他俩的一别也许是最伤痛的开始,也许是忧伤埋下了某个种子。等待着
“久别重逢,相见依旧;谁言相思无处寻,总是永恒的牵挂。”呢?
刘黄面对这种情感的攻击,他没有退缩,也没有声明大义,只是保持着一种蠢蠢欲动的欲罢不能。
哎,怎么开口?如果她拒绝了,我又如何是好?刘黄喃喃自语。
刘黄的最终目的,就是想把亲外甥蓝天推出去,但话到嘴边总是难以启齿。
郝云,是一个活泼、开朗、情性中人,有着别人没有文学创作风格。她潇潇洒洒的走笔,令人刮目相看,又让人叹为观止。
她也苦苦在人世间寻觅,却总是找不到心心相印的另一半。她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最起码有追求文学的爱好,喜欢武文弄墨,或者与文结下不改之缘。当今,年轻人惯于沉迷于网络游戏,主动、自觉、喜欢、坚持与执着文学的人不多。在她的心目中,她最崇拜的是一个快古稀的老人,仍然笔耕不辍,就凭这一点就难能可贵,令人佩服的五体投地。拿郝云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种永远追求文学最高境界的精神。有了这一份的执着和真挚,是一般年轻人做不到的,也是同龄人望而生畏的强人。真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意思,令人佩服!
郝云交过一个文学年轻,这个男生并不是爱好文学,而是以爱好文学为幌子,别有用心去接近她。当郝云识破他的阴诡和目的之时,郝云做好了与男生分道扬镳最后决裂。苦于男生再三挽留,郝云只好勉强答应了见最后一面。那天,男生,西装革履,风流倜傥,手持一束血色玫瑰,兜子带上一枚求婚戒指。
那天,湛蓝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微微的凉风吹拂大地。男生柳亚子打车来到郝云家所在的居民小区。他在岗位门口徘徊不定,他拨打电话给郝云。当郝云素颜,穿着休闲服走来,柳亚子向她走去。
你怎么这样子呢?柳亚子冷冷的说。
我就这个习惯,怎么样?看不上?郝云没好气地问。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你不知血色玫瑰花的意思吗?
这是我精心挑选的,你不喜欢?
带刺的玫瑰,又是“残阳如血”的颜。郝云柳眉倒竖。
柳亚子知道自己没有选对颜色,让郝云一脸阴沉。他颤抖地从衣兜里拿出那只事先准备好的戒指。
郝云,嫁给我吧?
郝云不动声色,纹丝不动,她冷若霜冰,柳亚子又说。
请你相信我,你就嫁给我吧?我为你做……
郝云拒绝了,她过身来离开了。
郝云,以前都是我的错,都怪于不真诚,让你产生了厌恶之心。从现在起,我柳亚子听从你的指挥。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柳亚子不是真情实意定天打雷劈!
好了,我们还是不相合,抱歉!
柳亚子再三央求,郝云微微地摇摇头,她转身彻底地走了。
郝——云——,嘿!有什么了不起!你这种女人我见多了!柳亚子气愤地把玫瑰花抛向空中。
就这样,郝云与柳亚子真的分手了。
一个月以后,柳亚子又在手机上骚扰郝云,她知道柳亚子会以这种方式做最后的争取,与其说是“争取”倒不如说是“挣扎”。这也许是男生求而不得最后“杀手锏”。郝云也不是吃素的,她早已做好了一切准备,既然他攻击,那么她必有防范,一来二往,郝云已经习惯了。对乎他那种人,郝云虽然打不了持久战,最起码也要备战备荒,而决不输于关于一场爱情的起跑线上……
作家与少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