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老人花费了大半辈子的心血打拼下盛氏集团,好不容易盼到儿子能够独当一面,自己可以退休养老,却没想到白发人送黑发人。公司业务繁忙,总裁突然离世,整个公司的业务陷入了半停滞状态。
人虽走了,但公司还得继续运营。两位老人无奈之下,只能先稳定公司的各项业务。沈媚娇本想试着接管公司业务,但她深知自己始终是个外人,只要两位老人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考虑她。如今家里又多了一个盛家人,她在这个家的地位就更加岌岌可危了。
公司忙碌,整个盛氏似乎只有沈媚娇一个闲人,照顾新进门的小叔子的任务,自然而然地落在了她的肩上。
“你,睡那个屋。”沈媚娇的语气依旧冰冷。
沈媚娇把小叔子带回了家。这是她与盛年的婚房,在这里生活了将近五年,如今却显得格外冷清。以前盛年工作繁忙,经常不在家,她也没觉得冷清。可如今盛年去世了,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除了冷清,更多的是孤寂。
盛越一手抱着蛇皮袋,一手拎着一个老旧的行李包。他十分拘束,从见到沈媚娇的那一刻起,这种拘束就一直伴随着他。
沈媚娇把他领回家后,就再也没有管过他,仿佛他只是一只被捡回来的流浪狗,给点水和食物便让他自生自灭。或许对流浪狗,沈媚娇还会给它洗个澡,摸摸它,逗逗它。但对于这个可能会抢夺自己财产的小叔子,沈媚娇连看都不想看一眼。
次日清晨,沈媚娇穿着毛茸茸的拖鞋,慵懒地走向洗手间。
“你在干嘛?”沈媚娇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盛越惊慌失措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卑微地站在一旁,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眼神中充满了畏惧。
他的一双手冻得通红,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大概是因为凉水太冰的缘故,手有些僵硬,但这双手的形状却十分好看。
“我……我在帮你洗……洗衣服。”盛越结结巴巴地说道,他的普通话虽然标准,但语气中依然带着山里人特有的唯唯诺诺。
“谁让你洗的?”
“我不知道这深色衣服不能和白衬衫放在一起。”
“颜色都染在一起了!”
沈媚娇十分嫌弃地捏着自己的衣服,心中又气又恼。
盛越心里委屈,但又不敢反驳。离开村子的时候,养父就再三叮嘱他到了盛家要听话,多干活。所以盛越一大早起来,就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还做了早饭。他看到脏衣篓里有脏衣服,便想帮忙洗了。至于洗衣机,他觉得那东西太高科技了,生怕自己弄坏,所以只能手洗。
沈媚娇生气快,消气也快。看到餐桌上热气腾腾的早餐,她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对盛越的态度依然没有改变。吃完早餐,她把盘子一丢,也不清理。盛越就像个小跟班一样,默默地走到餐桌旁,端起脏盘子去厨房清洗。两人的相处方式就像主仆一般。
自从盛越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沈媚娇请的保姆几乎面临失业。
“这孩子也怪可怜的,你就不能对他态度好点?”
沈媚娇对盛越呼来喝去,若不是因为青年长得帅气,乖巧听话,房嫣都觉得沈媚娇就像灰姑娘故事里的恶毒后妈。被沈媚娇如此欺负,要是被盛家父母知道了,肯定没她好果子吃。沈媚娇白了一眼,说道:“野种而已,有什么好可怜的?我婆婆都从来没管过我,你以为她不知道吗?”
说完,她看着自己的小腹,心中暗暗想着:“等我试管成功,怀上盛年的孩子,我就把这个野种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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