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有一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恶魔的心肝,狐狸的伎俩,说的就是他了。
相比王怜花的武功,楚楚更感兴趣他的医术与易容术。他的任性乖张残忍,似乎是成长于无爱环境中的孩子的通病。越是缺乏爱的孩子,越是喜欢欺凌别人,尤其是欺凌比自己幸福的人,他们在其中追求残酷的满足感,这一点在王怜花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但发泄过程中却也无法掩藏自身凄苦的流露。而王怜花却完全没有这种凄苦,有时候楚楚甚至会觉得他天生不懂得伤心,嫉妒已是他悲观感情的最高层次,所以眼泪对他而言,才会完全像种奢侈。
极高的智慧与极端的性格使王怜花在“旁门左道”上的本领远胜于同辈中人。而正统武学并非他的强项。
楚楚之所以把书放心的给阿飞看,是因为阿飞只对剑感兴趣。只有他能做到足够的心无旁骛。而这本书上对于阿飞最珍贵的是王怜花与人交手时写下的对战经验和感受。
阿飞:写书的人呢?他在哪儿?
楚楚看了看阿飞灵动的眼眸,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她一向不喜欢撒谎,可面对阿飞总不能说,他和你爹避世隐居了吧!
楚楚转移话题的反问他。
楚楚:觉得这个人厉害?
阿飞:厉害。
楚楚:嗯,确实厉害。
说起王怜花与阿飞爹沈浪的武功。沈浪是体力透支才和快活王轻功追逐战了个平手,而且沈浪前有人挡路后有人追杀,更何况沈浪跃上了旗杆快活王就再也上不来了,那么多人围堵硬是捉不住一个沈浪。
王怜花还说过沈浪既去天下还有谁是我的敌手也可以看出他是把沈浪排在天下第一的位置上的。王怜花与沈浪可以说是一时瑜亮。而其他人只是陪衬。
后来王怜花能被金无望打伤而且当时还是三个人打一个人。但沈浪却制住了金无望并使他心服口服。金无望后来当黑衣骑士时还曾说:“可叹我不能形容他的武功智计于万一。”
可见王怜花的武功之高。
楚楚:既然觉得厉害就好好学,知道吗?
阿飞:不,不喜欢。
这倒是出乎了楚楚预料,不过跟阿飞接触了之后也能明白他的脑回路。
这是觉得王怜花的武功路数太过阴诡!
也很正常,阿飞练的是快剑。最重要的是心无旁骛,而王怜花的武功路数是要算无遗策。这是相悖的。倒是他疏忽了。
楚楚点了点头对阿飞说。
楚楚:那你自己先练吧。等我忙完这几天就陪你去那个地方。
阿飞:好。
习惯了阿飞的言简意赅,楚楚也不觉得被冷落,开玩笑!不粘人又酷酷的忠犬小狼狗谁不喜欢!?
楚楚满意的看着阿飞离去的背影转身去安排林诗音的事。
作者菌九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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