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她出入的公共场所太多了,所以蹲到她不是什么难事,她居然在夜晚的会所门口看到了林楠笙。
“找我有事?”她淡淡地看向这个有几分手足无措的男人,他今天背了个包,包里鼓鼓的,眼神深深沉沉的带了点委屈的神色。
委屈?
他委屈什么?
他委屈为什么朝着她?
一双高跟鞋被他举到身前,她看了一眼,倒是有点印象,毕竟是全上海只有一双却被自己毁掉的“珍品”。
“什么意思?”拿一双废掉的鞋来做什么?
“你落在我家的鞋,我洗好了留着,拿来还给你。”
“一双洗过的鞋,你觉得我还会穿吗?”她淡笑了一下,“我不是你,会把鞋子洗到发白还当个宝。”
“丢了吧。”
随着轻飘飘的三个字,林楠笙低下头去,添了几分颓丧。
他当然知道她很有可能不会要这双鞋,她们朱家又不缺钱,挥金如土,又怎么会拿一双脏了的鞋当回事?
可是,想来见她,想找个由头。
他掏出微微汗湿的一卷钱,“这个,还给你。”
阿音已经不记得了,“什么东西?”
他愣了一下,低声道,“你放在我家桌上的钱。”
“哦,给了你的就是你的。”
“无功不受禄。”
阿音看到自己约的人已经进了会所,她无心再和他周旋,“那你也丢了吧。”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林楠笙依旧笔直地站在原地,可是周围的气场很是低迷。路人看到这样俊俏的小伙一动不动地站着,也好奇地打量几眼,只是人家低着头,看不清表情,不过想来也不会是高兴就对了。
林楠笙从乡下来,去了军校,又被带到上海。
他虽然智力非凡,但人是很单纯的,至少在感情上几乎算是空白的。
被一直惦记的人冷待,蔑视甚至排斥,他心里难受,可是却处理不好,这种感情一股股地持续折磨着他。
但他就像还没有受过伤的动物幼崽,不懂得趋利避害,尽管被阿音明显排斥厌恶,他还是顺从内心的渴望,在工作之余,找尽一切机会想见见阿音。
随着任务的推进,他随着朱怡贞又见过几次朱音,有时候是在商行,有时候是在家里。
场合不尽相同,却无一例外,她都是淡淡地看自己一眼,就移开视线。甚至从来没有站到自己身边过,更别提以前的那些碰触和调戏。
他心中苦涩,却还要为了任务扮演该有的情绪。
有一次,那是他离他最近的一次了,他给她递了一杯酒,碍于朱怡贞的面子,她淡淡地接过去了。
手指离他几公分远,合理的避嫌,礼貌的距离——他无比难受。
他在深夜经常会想:只是想让她看看自己,再……碰碰自己也好,别那么排斥他,别讨厌他。
他是地上的泥土,仰望了三年多的月亮,不想被月亮抛弃。
清醒的白日里,他又难堪地承认:本就是云泥之别,他是痴心妄想。林楠笙,你是来奉献自己,报效祖国的,不是来儿女情长,为情所困的。
他这么自相矛盾着工作、生活,不知不觉也就习惯了。
有时候一两个月也见不到她一面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忘记了,想着这样也好,时间真是个消磨热情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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