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着柔软的枕头,沈墨揉着太阳穴翻了个身,迷糊的双眼,在看清房间时,瞬间睁大了眼睛,清醒了过来。
“现在知道怕了?”
顺着声音望去,沈墨突然觉得,她那头红发也不是那么刺眼。
沈墨从地上捡起连衣裙,默默往身上套,里面的衣服都还穿着,昨晚明明是和殷红在一起,怎么会睡在她这里。
“我…昨晚喝多了…发生…什么事了?”沈墨小声地开口问道,脑子还晕乎乎的。
“你应该去问问你朋友,还有那个姓卢的,叫什么…”收了钱,月莎就容易忘事。
“卢文仲?”沈墨脱口而出。
“你认识?那我昨晚是不是坏了你们的好事?”
月莎哼了一声,心里特别不爽。床被她占了,一晚上没睡好,小脸憔悴得苍白,这小孩也太能睡了,天都快黑了,睡了一天,还打呼。
“殷红,卢文仲…”沈墨喃喃地说着这两个人的名字,不知不觉,把掌心掐出血了,殷红,卢文仲,一个是夜场的陪酒小姐,一个是留恋夜场的客人。她被殷红灌醉了,然后,来了这家酒店。
月莎见她红着眼睛走到自己面前,气势汹汹的模样,像是要打架。
月莎刚皱起眉,就看到沈墨在她面前跪了下去,“扑通”一声,膝盖直直落地的声音是那么响亮。
“谢谢…谢谢你…”沈墨一个劲的磕头,额头不知痛地撞着冰冷的地板,倒不像是在感谢她,像是惩罚自己。
小女孩一开始忍着不哭,月莎伸手拉起她的时候,眼泪掉了下来,一颗一颗一串一串,然后就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声音震耳欲聋,仿佛受到了极大的委屈。
月莎见不得眼泪,沈墨哭起来,可把她急坏了,说话都语无伦次, “你别哭啊!他没碰你…我也没有碰你…”
眼泪是人类最致命的武器,女孩子哭起来更要命,有时候她在想,这是不是上面给神仙们下的咒,才会想去怜悯人类。
“我…我知道…”沈墨擦着眼泪,可是泪水还是不听话地往下掉。
从小到大,她就被大爷掌控着,好不容易出来上大学,殷红是她第一个交上的朋友,结果还是想算计她。卢文仲,那么有钱有势的人,她哪能得罪得起。
没有爸妈的孩子,谁都能欺负。
一天一夜没睡了,月莎一心软,陪着沈墨去夜总会要回工资,这孩子,知道这不是好地方还来这弹什么钢琴,不是当靶子吗?
世人常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却不知还有下一句,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
是物竞天择的无奈和人情冷暖的辛酸。
“我不进去了。”
到了录像厅门口,月莎脾气就上来了,小屁孩请假一晚不说,白天居然也没消息,造反了简直,“上次和你说的还记得吧,和你弟弟说,我回香江了。”
月莎从包里拿出一块金表,“呐,卢文仲的劳力士,卖了估摸着也有二十几万。”
见她不接,月莎无奈地解释道,“你咬一下,金的,没骗你。”
“算了,我给你开支票吧,省得你们到时候被骗,也卖不出去。”
沈墨心里麻木到不觉得悲,看她低着头认真的在支票本上写下一个个0,是骗局吗?不可能,她没理由救她,完全可以不给钱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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