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之后,小女孩从朗天涯怀中醒来。
朗天涯也从筹划中回过神来。他看着睡眼惺松小女孩伸出小胖手揉着鼻子,像是要打喷嚏,他急忙把她面朝外,“啊嘁!”女孩打出了一股大鼻涕。朗天涯连忙伸手给她擦干净。这时他突然感觉这孩子好像比刚才轻了一点儿。他皱着眉头抱着她掂了掂,确实轻了一点儿。要知道,朗天涯对物体的重量、速度、运动轨迹的探测感知一点不亚于入微高手。虽然小女孩只是比一小时前轻了五十几克,但朗天涯还是敏锐的察觉了出来。
不应该啊,小女孩又没有便溺,一管鼻涕也没有一两沉吧,按理说在这零度左右的雪洞中,也不可能会是出汗之类的原因导致减少体重,她为什么会轻了那么一点?不但如此,小女孩的样子也好像有了一点微小的变化,好像更幼小了一点儿。
“你是谁?是不是你从人贩子手里买了我?哼,你别浪费时间了,你对我再好,也休想让我以后叫你爸爸!”小女孩这时已经完全醒了,大眼瞪得溜圆,有点小肥的腮帮子向下嘟着,用代表月亮消灭你式的目光怒视着朗天涯。
朗天涯冲天翻了个白眼,果然老天爷像以前一样,根本没有眷顾他的意思。一觉之后,这个女孩的脑子不但没好,反而更严重了,这回又加上了失忆。
“我叫朗天涯,是我把你从雪里救起来的。”朗天涯苦口婆心的又把自己救人的光荣事迹说了一遍。
但这回小女孩却不信了。“你别骗人了。我在火车上睡了一觉,一睁眼就到你这儿了,肯定是那个人贩子把我卖给你了,是不是?”
朗天涯不得不又把双方以前的对话复述了一遍。希望她能想起一小时之前的事。但他失败了。小女孩对现在是那一年,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周围都是雪,一点也不关心。
“我的人头气球呢?是你藏起来了,还是被那个人贩子扔了?”
“什么人头气球?我没见过,反正我没拿你的。”朗天涯解释的心力交瘁,信口回答道。
“哼!”小女孩把小胖胳膊抱在胸前,仍然怒目瞪着朗天涯。
朗天涯本就缺乏和小孩打交道的经验,面对这个生气的小女孩,一时觉得颇为棘手。
朗天涯平复了一下烦躁的心情,觉得不能就这样认输,要打破双方的尴尬气氛,必须先从对方关心的问题入手。于是他和颜悦色地向小女孩问道:“你还记得你爸爸妈妈是谁吗?只要你还记得,我保证送你回去,或者我托人送你回去,你看这样行不行?”
“你个狡猾的骗子,你是不是想骗我说出我父母的情况,好探知我对自己父母的印象是否深刻?从而推断出我以后是不是个好养活的小孩?长大后对你亲不亲?会不会把你当亲爹一样?能不能给你养老送终?
“告诉你吧,我可不是个小糊涂蛋,我清醒着呢!我当然知道我父母是谁,但我就是不告诉你!你就算把我养大,我也不会把你当亲爹对待的。我劝你老老实实的把我交给警察叔叔,好争取宽大处理。这样一来,你买孩子的行为就不会被判实刑,有的还不算犯罪,顶多教育教育。只要你把我交给警察,我还会让我父母把你买我的钱还给你,怎么样?”
朗天涯被堵的一口气憋在心中,一头向后倒在了雪堆上,心说这个小屁孩从哪里听来的这么多道理和法律知识?再说我上哪给你找警察叔叔去?最近的派出所至少也得在三百公里之外。他觉得这个小女孩还不如一个小时之前的时候好对付呢。
他忍不住想:“这个孩子是不是双重人格?我听说过这种病。不过也没听说两三岁的小孩子得这种病的呀。唉,不管了,不如让她再睡一觉,看看能不能把那个思考哲学问题的人格换回来。起码那个还算理智,没有这个这么情绪化。”
“好吧!我答应你了。我会想办法找警察叔叔,然后把你交给他们,这样总行了吧。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小姑娘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点了点头。
朗天涯急忙高兴的拿出一直捂在怀里热着的营养套餐,拧开盖喂她吃了起来。小女孩吃完后,又犯困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朗天涯决定立即行动,找一个可靠的人,把这个烫手的山芋转手。
刚才他分析了他面临的局势。他目前应该领先追捕他的人一天左右的路程,但由于天气好转,对方很可能出动直升机进行空投物资和人员。那他的领先优势将不复存在。但在这冰天雪地的原始森林之中,他们要找到自己也不是容易的事。
为了小女孩的安全着想,他可不想让追捕的人发现他和这个小女孩在一起。因为不管是顶着“齐云升的孩子”这个名头,还是顶着“被齐云升救过的孩子”这个名头,将来对这个孩子都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他必须在追捕他的人发现他和孩子在一起之前,就把小女孩转交给一个不明真相的第三人手里,并让他认为是他自己发现并救了这个孩子。
刚才他发现外面争吵的那四个人时,还高兴了一阵子。但听了一会儿他们的对话,又有点担心起来。首先,那三个吃狗的家伙显然不可靠,他可不敢把孩子交给他们,万一他们半路上饿了,把孩子也吃了可怎么办?其次,那个向西走的老胡人品不错,应该很善良,但可惜这个人能力不够。让这个老胡带着孩子一路走出大山,他倒不用担心老胡把孩子吃了,他担心的是他们俩有可能都被野兽吃了。
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把孩子想办法交给老胡,然后他采取偷偷暗中保护的方式,一路护送他们遇到别人或走出大山。
趁着孩子睡着了,他收拾好雪洞内自己的东西,把孩子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放到狼皮袋里背好,他钻出雪洞寻找着那个老胡的足迹,一路向西而去。
胡路一边向西走着,一边怒火中烧。他不但在生那些吃了他的宝贝犬儿子的人的气,同时也在生自己的气。
他气自己是个糊涂蛋,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搞明白,就跟着人出来追捕齐云升。呵呵,他从钱飞虎刚才的话里听出来,从头到尾自己都在被人利用。从沙普通到尹照京,没有一个好东西!他们既不认同自己视犬如子的理念,也不尊重自己和动物配合后体现出的追踪能力。
有用的时候就呼来喝去,用不上时甚至杀犬吃肉。到最后,连和他最亲近的韩刚也吃起了他的犬,这让他情何以堪。想着想着,一股委曲自怜之情又掺杂到愤怒的情绪之中,老胡禁不住流下了两行泪水。
几天前,尹照京领着老胡、韩刚以及两个尹照京的手下,一个叫钱飞虎,一个叫司锘(老胡听别人说他的哥哥司镭就是被齐云升杀死的。),一同在营北县追踪齐云升。中途尹照京为了参加伊卫东的寿宴,提前离开了,剩下他们四人继续追踪。他们利用老胡借来的两条警犬,以及一台进口气味分辩仪一直追着齐云升进了大山。
不得不说,齐云升不愧是逃跑专家,一是他跑得快,他们四个紧赶慢赶,就是追不上人家的步伐。二是他太狡猾,他们追到第四天的时候,终于追上了一个目标,那是一只鹿,尾巴上被人绑着一个手机。他们抓住鹿拿下手机一看,正是沙普通那台有染了气味剂的手机。
看来齐云升最后还是发现了这个手机有问题,于是用来布置了一个疑阵。不幸的是,他们还真上当了。更惨的是,不知道是风雪的原因,还是位置实在太偏僻,这时卫星电话和定位系统都失效了,他们彻底迷路了。
接下来就不是追踪齐云升的问题了,而是四人的生存问题。他们一直因食物不够和选择线路的事争吵不休和互相埋怨。前天,钱飞虎和司锘乘老胡不注意,打死了一只老胡的警犬,说它是自己摔死的。他们吃了那条警犬。从那以后,老胡就提高了警惕,再没离开剩下的那只警犬。但就在刚才,他们不再掩饰,这一次当着他的面向他的警犬下了手。
老胡想着刚才听到那个叫钱飞虎的家伙的话,突然之间意识到一种可怕的情景:很可能每一个追捕齐云升的人都吃过他养的警犬,但齐云升却因为没机会,不一定真的吃过。而自己却一直同这些吃了他儿子的人为伍,去追杀一个可能从没吃过他儿子的人。那他岂不是成了这个天底下最大的傻瓜?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扇了自己一个大嘴巴。
他乘着月色走了三四公里的山路,自怨自艾的情绪减退,而饥寒交迫的感觉升起。他实在是走不动了,于是找了个石头,把上面的积雪拂去,然后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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