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天空比其他任何季节都明朗,凉风吹过,树影摇曳,被叶子和树枝过滤成细屑的阳光在路间飞动。
独孤俊和亚瑟漫步在河边的鹅卵石路上。
亚瑟在悬壶医馆被任潇然关了好几天,眼看就要被闷疯了,是独孤俊为他求情,说出来走走对他恢复身体有好处,任潇然才答应让他们出来逛逛,但是规定了在两个小时之内必须回去。
世上总有那么几个不愿意听医生话的病人,也总少不了追在病人屁股后面喋喋不休的医生。
独孤俊把亚瑟带出来不久之后就后悔了。带着这么个帅哥走在路上,上到过马路都需人扶的八十岁老奶奶,下到情窦初开的雀斑小女孩,更多的是腰肢曼妙的美妇人,回头率百分之一百!想他独孤俊从小一路读到大学,什么时候缺过女孩子的眉眼?此刻在亚瑟面前黯然失色,心里竟然酸溜溜的。
“那晚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亚瑟说,“唉……一切都是因为我的疏忽。”
“别这么说,”独孤俊安慰道,“诱杀你只是他们计划中的一小部分,那晚我就在现场,当时铺天盖地厮杀的场面简直可以比得上科幻大片了,他们出动那么多人救撒旦,甚至不惜牺牲同伴的命,简直是一群疯子。疯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怎么能怪你呢?千万别自责。”
“皇兄曾对我说过,撒旦对于曼黎市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次他交代的任务没办好,回去后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亚瑟目光呆滞起来,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皇兄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
“亚瑟?”
“啊,什么?”
“我说你皇兄好像很厉害,对你很严格吗?”
“哦,那倒没有。”亚瑟说,“只是我自己觉得……算了,一切等回去再说吧。”
“你要准备回去了吗?”独孤俊问。
“嗯。你看我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也不好总在这里麻烦你们。”
独孤俊摆摆手,“不麻烦的,大家都是朋友,讲义气嘛!我只是很好奇……”独孤俊职业病犯了,“传言都说你‘逢难必出’,是大陆上的‘城市之光’,你自己怎么看?”
亚瑟笑着问:“为什么会忽然有一种被采访的感觉?”
“我本来就是狗仔嘛。不过这只是聊天,我是不会出卖你的。”独孤俊笑吟吟地说。
“既然是传言,都会有些夸大的地方。但是只要遇到什么不平,我的确喜欢插手。”
“你出身皇室,锦衣玉食的舒服日子别人求都求不来,为什么要选择像这样,风餐露宿身处险境的生活呢?”独孤俊问。
亚瑟想了一会儿,“其实仔细想想,也没什么特别原因。不像有些故事里那样,非要拥有一段非常人能比的痛苦经历,然后才能激励自己变成一个超级英雄。我们皇室的成员,天生就拥有一项特权,那就是可以练习《光之法典》中的白魔法,我只是觉得,既然自己有能力,理应要帮助弱小,俗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亚瑟笑了笑,“很幼稚吧?”
独孤俊说:“不会啊,这反而会让我很敬佩你。”
“《光之法典》中的白魔法真的能克制黑魔法?”独孤俊又问。
“也许吧。”亚瑟说,“白魔法主治愈,黑魔法主伤害,它们最早都属于巫术,只是作用不同而已,本无好坏之分,但是难免会遇到心术不正的人,他们选取黑魔法中谋杀、致病、蛊惑、奴役、嫁祸等部分,写成了《黑天使法典》,并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运用与改进,发展成了今天让人灵魂堕落的邪术。至于《光之法典》,是我们儒威尔格皇室历代成员不断撰写与补充的,它更多的是趋向于正义,所以说它能克制黑魔法也对,当然反过来说“黑魔法克制白魔法”好像也成立。正义与邪恶,本来就是相互对立,相互克制的。”
“哦……有道理。”独孤俊点头,“一切都取决于你自己的内心。我觉得像你这样的人,即使是练习了黑魔法,也只会用它来做好事。”
亚瑟笑着说:“你会不会太高看我了,其实我做那些事情是有私心的。”
“哦?”
“因为从小就在高墙重重的深宫中长大,所以一直渴望见见外面的世界。人一生若是只能围着固定的区域打转,像活在一个牢笼中,那是多么可悲的啊。所以,我宁愿走出来,顺便行侠仗义,一举两得。”
亚瑟忽然又笑了起来,冰蓝色的眸子里反射出一尘不染的阳光,“其实,只要运气不是太糟糕,遇到什么荒郊野岭走不出来,你说的那种风餐露宿的生活是不存在的。相反,我还有机会见识到不同国家的民风民俗,品尝各地的特色美食,反正我不会缺钱花。”
“这倒是。”独孤俊笑着说。
原来他们是同一种人,内心向往着自由,不愿被世俗所羁绊。
“哎对了,这个还给你。”独孤俊摘下那枚“冰魄”宝石的戒指。
亚瑟轻轻推开他的手,“这是你的。”
独孤俊急忙拒绝:“事情已经办完了,应该物归原主的。”
“弑魔锁融进去了吧?”
独孤俊看着亚瑟的眉间带着的淡淡笑意,心中奇怪:“你怎么知道?”
“宝石发生变化了,只是你看不出来。没有了极寒之地的异能量,弑魔锁就是一件死物,是你让它们死而复生,它们又认你做了主人,我怎么能破坏这段缘分?现在,这枚戒指是你的了。”
“可这实在是太贵重了……”
“有我的命贵重么?你救了我,这个就当作报答了,它是我们儒威尔格皇室的象征,日后要是遇到什么难处,拿着它来见我们皇室的任何成员,他都必定会鼎力相助,你就不要再推辞了。”
亚瑟接过戒指,重新给独孤俊戴上,“弑魔锁可以寄身于这颗‘冰魄’宝石中,能以不同的形态显现,可能是丝状,可能是鞭状,也可能恢复至原来的锁链状。”
独孤俊想起,那晚从戒指里先后两次发出过光亮,第一次它们化作细丝附着到铜柱上将他弹起,第二次化作锁链贯穿了屠的脖颈,不过这东西似乎并不太听他的话。
“那晚我被屠举过头顶,”独孤俊说,“要不是它们,我可能活不成了。”
亚瑟微笑,“不是它们救了你,而是你自己。”
独孤俊不明白地看向他。
“弑魔锁是能与人心灵相通的神器,它们之所以会出现,源于你的内心。预知死亡的一瞬间,你想的是什么?”
独孤俊一怔:“我……”
亚瑟笑着拍拍他的肩,“不用告诉我,那只属于你。”
他接着说:“现在你可能觉得还无法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不过相信假以时日,你们间有了默契,它们自然会按照你的心意变化。”
“还能随心意变化,这么厉害的么?”独孤俊星星眼,“都说儒威尔格是盛产神器的王国,果然不假!”
亚瑟笑道:“这只是小意思啦。走,陪我再去前面看看,曼黎市的风景不错,不像我们国家,到处都是冰天雪地。”
能得到这位走遍大陆的游侠的赞美,这座城市表面看上去想必真的很美好,独孤俊想着,同时加快脚步追赶上了走在前面的亚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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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披起满目的星河,暮色降临,百货街仿佛变成了个安静睡觉的小女孩。这里静谧得只能隐约听见树间草丛里的蟋蟀鸣叫,空气中可以看见流动着的萤火虫。
整条街上都没什么人,只有悬壶医馆门前的光亮里,站着四个身影。
亚瑟要走了,独孤俊他们正送他。
“你们就送到这里吧,后会有期,我的朋友们。”亚瑟右手放在胸前,微微欠身,这是他们儒威尔格的礼仪。
独孤俊他们也学着他的样子回礼。
“别忘了我们,有空常来玩。”独孤俊说。
“再来的时候,一定要带上你的马。我老头子真是没跟它玩够。”老酒仙笑嘻嘻地去摸银盔马的脖子,银盔马本能地躲避,一甩头,拒绝看他。
“嘁,没良心的。”老酒仙撇嘴。
“大家都回去吧,我们后会有期。”亚瑟再次行礼,骑上了马。
独孤俊出神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清冷的月光照下,清辉在他的银色甲胄上流淌,朦胧而美好,正如初见他时那样。
“喂,别伤感了。”任潇然拍了下他的肩膀,“有缘会再见的。”
“知道啦,我是那么容易伤感的人吗?”独孤俊不屑地说。
“我还不知道你?有时候看上去很洒脱,有时候又喜欢伤春悲秋!”
老酒仙举手,“这个,我同意。”
独孤俊挠挠后脑勺,“有吗?”
“行了,人都走远了,我们也回吧。”任潇然用两条胳膊分别搂过两人,三人簇拥着往回走,“下午的时候,我置办了好多酒菜,一醉方休啊今晚?”
“人家一走我们就大吃大喝,这样真的好吗?”老酒仙言不由衷。
“嘁!”另外两人同时啐了一声,“有本事你别喝啊。”
“有酒不喝,脑子有病。你们真当我傻呀?”刚一进门,老酒仙就开始屁颠屁颠地摆好酒桌和椅子,好不积极。
“来,独孤俊,跟我去端菜!”任潇然招呼道。
“今天啊,我们不亲自动手,都是现成的,只管负责吃喝。”任潇然摩拳擦掌,“酱牛肉、蜜汁烤猪肘子、酸菜鱼、风味鸡翅……都是出自白雨轩食神之手,哦对了,还有上等的花雕!”
“秦峥亲自做的?”老酒仙两眼放光。
“不久前刚送来,我们趁热趁热。”
满桌的饕鬄美食,让独孤俊眼花缭乱,“任潇然,你小子大放血啊。老实交代,亚瑟给了你多少医疗费?”
这个话题似乎戳到了任潇然的爽点,他得意忘形得有些欠揍,“这个呀,哈哈!就算打今儿起我把这医馆关了,也够我吃喝嫖赌……哦不不不,是挥霍,够我挥霍好几年的。”
“嫉妒!”老酒仙与独孤俊异口同声。
“他给我的时候,我吓得下巴都差点儿跌到地下,本来不好意思接的,”任潇然嘿嘿笑着,“但他执意坚持,我就却之不恭喽。哇哈哈哈哈……”
独孤俊反手扔过一个坐垫,正中他的脑门:“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眼睛里好像翻滚着两个大大的金币哟。”
任潇然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地说:“我有今天,少不了二位的帮助,来,我敬你们一杯!”
酒杯在空中交错出“叮”的清亮脆响,三人同时一饮而尽。
“这话说的,见外喏。”独孤俊翘起二郎腿,笑吟吟地说。
“我说真的,”任潇然严肃地说,“尤其是你独孤俊,亚瑟是你带来的,美杜莎的眼泪也是你带来的。——还有啊,平常一有什么病人就往我这里带,对我真够意思!”
独孤俊笑着说:“你可别,我可不是照顾你生意,只是相信你的医术,少自作多情了。”
“好啦,咱不煽情,什么情意都放在酒里,再走一个!”老酒仙举杯。
“叮——”酒杯碰撞蜂鸣。
那晚,他们喝醉后的欢声笑语吵得百货街一整夜都不得安宁,一桌的美食被三人席卷而空,留下满地杯盘狼藉。这一切看上去真是胡作非为,但在人生当中,这样的夜晚总能成为弥足珍贵的回忆,你总是希望这样的夜晚能多一点,再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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