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苏鲁神话
超小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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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之前所说,我不是个职业作家,所以在描述这个场景时我感到左右为难,深知自己的语言不可能做到客观翔实。但是我仍要开始这段叙述,而且恐怕还必须把它写完。这桩命案就发生在这间小小的卧室之中。尸体——其实只是身体剩余的部分——就在这里,倒在地板上。我看到了它,但一开始——不知该怎么说——我没能看清它。我所见到的是从死者喉咙和胸口汩汩涌出、四处喷溅的血迹:颜色从胆汁色到草绿色不等。它浸透了破旧的地毯,也溅污了墙纸。 那个瞬间,我仿佛看到了地狱艺术家创作的一幅绿色画卷。 犹如百年之久的那一瞬过去后,我低头看着尸体,试图搞清造成这幕惨象的原因。死者就像屠夫案板上的兔子一样被剖开了。我摘下帽子,我的朋友也这样做了。 然后,他单膝跪下,检视尸体,观察那些割伤和砍伤。接着,他拿出放大镜,走到墙边,检查那一团团干了的脓水。 “我们已经检查过了。”莱斯特雷德警长说。 “真的?”我的朋友说,“那你对此有什么见解?我想这是个单词。” 莱斯特雷德走到我朋友站立的地方,抬头看去。 他头上不远,有一个单词;在褪色的淡黄壁纸上,用绿色的鲜血写就,都是大写字母。“Rache……?”莱斯特雷德把它拼读了出来,“很明显,他想写Rachel——雷切尔,但没能写完。所以——我们要找的是个女人……” 我的朋友一言不发。他走回尸体旁边,抬起他的手。一只,然后是另一只。全部的指尖都没有血痕。 “我想我们已经知道这个单词并非出自这位尊贵的皇室成员……” “你中了什么邪,竟然说……” “我亲爱的莱斯特雷德,请把我看作有脑子的人好吗?这尸体显然并非凡人——他血液的颜色、肢体的数量、眼睛,以及脸的位置,这些都是皇室血统的明证。我可以打赌他是某位王位继承人,也许——哦不,应该是第二继承人——在一个日耳曼公国。”

“这真是令人惊讶。”莱斯特雷德犹豫了一下,继续说,“这是波西米亚的弗朗兹·德拉戈王子。他是作为维多利亚女王陛下尊贵的客人来到不列颠的。 到这里度假,换换空气……”“你的意思是,他是冲着戏剧、jinv和赌桌来的。” “随你怎么说。”莱斯特雷德看起来精疲力尽,“无论如何,你让我们找到了一条很好的线索,一个叫雷切尔的女人,虽然我肯定靠我们自己也能把她找到。” “毫无疑问。”我的朋友说。 他继续检视着房间,时不时尖刻地讥讽那些警察几句,责怪他们的靴子把脚印搞得乱七八糟,还随意挪动物品,给任何想要重现昨晚犯罪现场的人制造麻烦。 不过,他似乎对门后发现的一小块脚印很感兴趣。 另外,在壁炉旁他还找到了一些看上去像是泥垢或者灰烬的东西。 “你看到这个了吗?”他问莱斯特雷德。 “女王陛下的警探,”莱斯特雷德回答道,“不会因为壁炉旁的灰就兴奋起来。那就是炉灰该在的地方。”接着他吃吃地笑了起来。 我的朋友捏起一点儿灰,在手指间搓了搓,接着又闻了一下。最后他把剩下的灰铲起来,装进一个小玻璃瓶中,塞好,放进上衣内袋。 他站起身问:“这具尸体该怎么办?” 莱斯特雷德说:“皇宫会派他们的人来处理。” 我的朋友冲我点了点头,接着我们三人便走出了房门。他叹了口气,说:“莱斯特雷德,你对雷切尔小姐的寻找很可能会徒劳无功。‘Rache’是个德文单词,它的意思是复仇。查查你的字典,那里还会列出别的意思。”

我们走下楼梯,来到马路上。“今早之前你从没见过皇室成员,对吗?”我摇了摇头,他继续说,“嗯,如果你没有准备好的话,那景象会让人惊骇不已。哦,怎么了,我的好伙计——你在颤抖!” “请原谅,我一会儿就好了。” “你觉得走一走是否更好?”他问道,我对此表示赞同,并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走一走的话,我可能就要开始尖叫了。 “那么,向西走吧。”我的朋友指着宫殿高耸的黑塔说道。我们向那里走了过去。 “你是说,”过了一会儿,我的朋友问道,“你从未亲眼见过任何欧洲的皇室成员?” “对。”我说。 “我保证你会见到的,”他对我说,“而且,这次不再是尸体。我是说,马上。” “我亲爱的朋友,是什么让你确信……?” 他指着一辆马车作为回答——它涂成黑色,停在我们前面五十码远处。一个戴黑色高帽、身穿厚大衣的人站在马车旁边,打开车门,安静地等待着。车门上,有一个金漆绘制的徽章,不列颠每个孩童都异常熟悉的肩徽。 “真是盛情难却啊。”我的朋友说,他把自己的帽子摘下来,递给那个男仆。他微笑着爬进那盒子一样的车厢,舒服地坐在软皮座垫上。 在前往皇宫的路上,我试图与他交谈,但他把手指放在唇上,示意我安静;接着就闭上眼,仿佛陷入了沉思。而我,则开始努力回忆自己所知的日耳曼皇室成员,但除了想起女王的配偶阿尔伯特王子是日耳曼人之外,一无所获。 我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一把硬币,有棕色和银色的,也有黑色和铜绿色的。我盯着印在所有硬币上的女王头像,感到自己骄傲的爱国之心和赤衣果衣果的恐惧感交织在一起。我对自己说,你曾是一名军人,一个无所畏惧的人——我还记得,这曾是事实。有一瞬间,我想起自己过去曾长于射击——我甚至愉快地想到,自己可以算是神枪手——但如今我的右手却如中风般颤抖不已,那些硬币在我手中跳动碰撞,叮当作响。我所能感到的,只有悔恨。

女王的配偶阿尔伯特王子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他发线靠后,留着一副令人印象深刻的八字胡,毫无疑问是个凡夫俗子。他在走廊遇见我们,冲我的朋友和我点了点头,但并没有询问我们的姓名,也没有准备握手的意思。 “女王非常桑心,”他说话带着口音,会把“SH”发成“S”的音:“伤”即“桑”。“弗朗兹是她最钟爱的人之一。她有许多甥侄,但只有弗朗兹能让她那么高兴。你们一定要找到对他犯下如此罪行的凶手。” “我将尽我所能。”我的朋友说。 “我读过你的论文,”阿尔伯特王子说,“是我跟他们说应该向你咨询的。希望我没有错。” “我也一样。”我的朋友说。 接着,大门打开了,我们被宣进黑暗之中,女王所在之地。 她被称作维多利亚③,是因为她在七百年前的战争中击败了我们;她也被称作格洛里亚娜,因为她荣耀尊崇;她被称作女王,因为人类的口舌无法直唤其真名。她身形宏大,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大,盘踞在黑暗的幽影中,凝视着我们,一动不动。 ③“维多利亚”(Victoria)在英文中是“胜利”(victory)一词的变体。后面的“格洛里亚娜”(Gloriana)则有光辉荣耀之意,是“光辉”(glory)的变体。 则——必须擦——清。黑暗中传出话语。 “确实如此,陛下。”我的朋友说。 一个触手朝我伸过来。丧——前。 我想要行走,但双腿却不听使唤。 我的朋友解救了我。他挽住我的手臂,扶我走向女王陛下。 尔等不必惧怕。有能力。好助手。这就是我听到的。她的声音甜润低沉,夹杂着遥远的嗡鸣声。她展开触手,碰到我的肩膀。一瞬间,前所未有的痛苦席卷了我;但那只持续了短暂的一瞬。紧接着,舒适感取代了痛楚,充盈全身。我能感觉到肩部的肌肉舒展开来。这是自我从阿富汗回来后,第一次察觉不到肉体上的痛苦。 我的朋友走上前来。维多利亚女王对他讲着什么,但我无法听到;我猜这大概就是史书中所说的“女王告谕”——直接用思想进行交谈。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回答:“当然,陛下。我可以向您保证,昨晚在岸沟区您侄子的房间里还有两个人。这从脚印可以看出,虽然它们有些模糊,但却不会有错。”过了一会,他接着说:“是的,我明白……我相信如此……是的。”

当我们离开宫廷时,他未发一语。坐车回贝克街的路上也始终保持沉默。 天色已晚。我不知道在宫廷里到底待了多长时间。 黑沉的雾气拂过街道,遮蔽了天空。 回到贝克街后,从卧室的镜子中,我发现肩膀上本如雾色般死白的肌肤已被淡红的嫩肉取代了。我希望这不是我的臆想,也不是月光透过窗户留下的幻象。四 演出 肝脏不适?!胆汁沸涌?!神经失调?!咽喉红肿?!关节发炎?!这许许多多的病症都可以通过专业的“放血疗法①”治愈。在我们的办公室里有无数“证书”可供大众随时查看、翻阅。别把你的健康交到蒙古大夫手中!!我们从事此业历时已久:V·切帕史②——专业放血师。(记住!发音是Qie—Pa—shi!)罗马尼亚、巴黎、伦敦。你已经试过那么多次——现在该试试最好的!! ①曾长期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医疗方法。医生们相信,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治疗各种疑难杂症。 ②弗拉德·切帕史·德古拉,即吸血鬼德古拉伯爵。 我早就猜到他乔装打扮的本领必定出众,但还是吃惊不小。在之后的十天里,各色人等在我们贝克街的公寓里进进出出——一个垂老的中国人;一个年轻的浪荡子;一个身材肥胖的红发女人,不难猜出她之前是做什么生意的;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脚肿得老高,被绷带裹成一团。他们每个人都径直走进我朋友的房间,不久(杂耍剧院的“快变艺术家”③变戏法的时间),我的朋友就会从房中走出来。 ③一种快速脱换衣服的游戏。 这种时候他通常不大说话,而是宁愿放松一下,目视虚空,间或顺手抓起随便什么纸片作些笔记。我曾看过这些笔记,但说实话,完全无法理解。他全身心投入此案,我开始担心起他的健康来。直到有一天,在接近傍晚的时候,他身着平常穿的衣服回到家里,神色轻松愉悦,并问我是否有兴趣一块儿去剧院。

“谁能拒绝这种邀请?”我回答道。 “那就赶快去拿你看戏用的望远镜,”他对我说,“我们要去德鲁里街。” 我本以为是看一场轻歌剧,或是类似的东西,结果却发现自己最后站在了一家名叫“皇家宫廷”的剧院门口。虽然它名字冠冕堂皇,但肯定是德鲁里街最糟糕的剧院——说实话,它甚至说不上是在德鲁里街,而是座落在沙夫茨伯里街尽头、靠近圣贾尔斯贫民窟的地方。在朋友的建议下,我小心收好了自己的钱包,并学着他的样子,拿了一根结实的手杖。 等我们到包厢坐好(我从一个向观众贩卖水果的可爱小姑娘那儿买了三便士的橙子,在等待开幕前吃了起来),我的朋友悄声说:“你应该感到幸运,不用陪我去那些赌窝、妓院,或是疯人院——根据我的调查,弗朗兹王子也曾‘莅临’过那里——不过那些地方,他都只去过一次。除了……” 这时,乐队开始演奏,舞台的帷幕渐渐升起,我的朋友便止住了话头。平心而论,这是一场相当不错的演出:一共包括三部独幕剧,幕间还有滑稽歌手献唱。男主角身材高大,行动慵懒,倒有一副好嗓子;女主角端庄雅致,声音穿透整个剧院;那个丑角的饶舌歌也很有一套。 第一出戏是个老套的身份错位的喜剧:男主角一人饰两角儿,扮演两个从未谋面的孪生子。他们容貌全无二致,却被一连串的巧合所捉弄,和同一位年轻女子订了婚——她竟以为自己只是和同一个男子定下婚约。演员的角色不断变化时,道具门也开阖不停,让观众目不暇接。 第二出戏,是个令人心碎神伤的悲剧,讲述了一个卖温室紫罗兰的孤女在雪夜冻饿而死的故事。最终,她的祖母认出她就是十年前被强盗掳走的婴儿,但为时已晚,这个冻僵的小天使就这样吐出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必须承认,自己不止一次用亚麻手绢拭去泪水。 最后一出戏是一幕激动人心的历史剧:距今七百年前的故事。整个剧团的演员扮演一个海边渔村的居民。他们看到巨大的形体自远方海面升起。英雄欢呼雀跃地向村民宣布,如预言所示,“古神”已然到来;自瑞雷城,自幽暗的卡考萨城,自朗戈之原④,自这些他们沉睡、等待、度过漫长死亡光阴的地方,回到我们的世界。那个丑角以为其他的村民是因为吃了太多的馅饼,喝了太多淡啤酒,才空想出这些幻影。

还有一个身材健硕的男子,扮演了罗马诸神的祭司,他对村民说,这些海中巨形乃是怪兽和恶魔,必须被毁灭。 在高潮部分,英雄用他的十字架把那个祭司抽打至死,然后就开始准备迎接“古神”的降临。女英雄则开始吟唱婉转动人的圣歌。此时,在神奇的灯光特效下,我们仿佛看到“古神”的身影掠过舞台后面的天空:“不列颠女王”、“埃及黑尊者”(他的身形和凡人差不多),接着是“上古山羊”、“万众之父”、“华夏全境之帝”、“圣权沙皇”、“总统新大陆者”、“南极永冻地的白女士”①,以及其他诸神。每当一个巨影划过或是出现在舞台背景上,剧院里每个人的喉咙中,都情不自禁地吐出一个强音——“啊!”直到连空气都仿佛随之震动起来。月亮开始在背景天空中升起,到最高点时,最后一个神奇的特效出现了:和古代传说中的一样,苍白泛黄的月亮刹那间变成了今夜天空中舒适宜人的红宝石。 ①在这篇小说中,世界各地的统治者实际上成了洛夫克拉夫特说的“古神”。 演员们在掌声和欢呼声中鞠躬谢幕,最后幕布缓缓落下,演出终告结束。 “嗯,”我的朋友说,“你觉得如何?” “精彩,真是非常精彩!”我对他说,同时还在不停拍手,弄得掌心生疼。 “我的好伙计,”他笑着说,“让我们到后台去。” 我们走出剧院,经旁边的一道小巷,来到后台门前。那里有一位瘦小的女子正在织什么东西,她的脸上长了个粉瘤。看过我朋友递上的名片后,她将我们带进了房子,上楼来到一间窄小的公用换衣间。 油灯和蜡烛熏灼着镜子,一群男女正在屋里卸妆换衣,完全无视男女之别。我连忙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但我的朋友似乎毫不在意。“我可以和弗尼特先生谈谈吗?”他大声问道。 一个年轻女子指了指房间尽头。她曾在第一出戏中扮演女主角最好的朋友,而在最后的戏里则演一个酒吧老板的漂亮女儿。“雪利!雪利·弗尼特!”她喊道。

一名青年男子站了起来,他身材瘦削,此时看来,倒不如刚才在舞台灯光下那么有古典美。他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们,说:“我想我还未能有荣幸……” “我的名字是亨利·坎伯利,”我的朋友用低沉的喉音说,“你应该听说过我。” “我必须承认,还未能有此殊荣。”弗尼特说。 我的朋友将一张精致的凸纹名片递给这名演员。 他看着名片,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戏剧经纪人?从新大陆来的?天啊,天啊。那这位……?”他看着我问道。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赛巴斯蒂安先生。他不是干我们这行的。” 我嘀咕了几句“演出非常成功”之类的场面话,并和他握了握手。 我的朋友问:“你去过新大陆吗?” “我还没有这个荣幸,”弗尼特承认道,“尽管这一直是我最大的心愿。” “很好,”我的朋友用新大陆人那种不拘小节的轻快口吻说,“也许你就要实现这个愿望了。你们最后这场戏,非常好。我之前还从没见过这么出色的剧目。这是你写的吗?” “天啊,当然不是。剧作家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不过是我设计了那些奇妙的光影特效。如今,您不会在舞台上看到比这更好的了。” “你能告诉我剧作者的名字吗?也许我应该和他直接谈谈——和你的这位朋友。” 弗尼特摇了摇头说:“我恐怕这不大可能。他是个有高尚职业的人,并不想把自己和舞台剧的牵连公之于众。” “我明白,”我的朋友从口袋里拿出一枝烟斗,叼在嘴里,接着拍了拍衣袋。“很抱歉,”他说,“看来我是忘了拿烟草袋了。” “我抽烈性粗烟丝,”弗尼特说,“如果您不介意……” “当然不!”我的朋友热切地叫道,“怎么会呢?我自己也抽一种烈性粗烟丝。”他把弗尼特的烟丝塞到自己的烟斗里,接着两人就开始吞云吐雾起来。我的朋友开始向他描绘演出前景:他需要一个剧目,用来在新大陆的各个城市中巡回上演,从曼哈顿岛直到大陆最南端;第一幕将是我们刚刚看到的最后那场戏,接下来也许应该讲述“古神”统治凡人和那些过去的神祗的故事,也可以讲讲如果人们失去皇室家族的庇荫将会怎样——一个野蛮黑暗的世界。“你那位神秘的朋友将是这出戏的作者,这个故事到底该怎么讲都要由他来决断,”我的朋友继续说,“我们的戏应该由他创作。但我可以向你保证,观众之多将远远超出你的想像,门票收入也会相当丰厚。让我们先算做五五分成吧!”

“这太令人兴奋了!”弗尼特说,“我希望这可别是什么烟熏出来的幻梦啊!” “不,先生,不会的!”我的朋友吸着烟斗,被他的笑话逗得笑了起来,“明天早餐过后请到我在贝克街的办公室来,就定在十点吧,带上你的作家朋友。我会起草好合同,恭候你们光临。” 这位演员站上他的椅子,拍拍手让众人安静下来。“剧团的各位女士先生们,我要宣布一件事,” 他大声说,洪亮的声音在房间里萦绕共鸣,“这位绅士名叫亨利·坎伯利,是剧团经纪人,他将带我们越过大西洋,去追寻名誉和财富。” 一阵欢呼声响起,那个丑角说:“哦,我们终于要摆脱腌鱼和泡菜了。”整个剧团的人都哄笑起来。 我们在众人的欢笑声中走出剧院,来到雾气笼罩的街道上。 “我的好伙计,”我说,“这到底……” “别说话,”我的朋友说,“这座城市里耳目众多啊。” 我们招来一辆马车,爬进车厢,沿着查理十字街颠簸而去,两人都没有说话。 接着,在开口说话前,我的朋友将烟斗从嘴里拿出,把烟钵里还未燃尽的烟丝倒进一个小锡罐中。他盖好盖子,把它放回自己的衣袋。 “好了,”他说,“我可以用人格保证,我们算是找到那个‘高个儿’了。接下来,就只能期待那个‘瘸医生’的贪婪或好奇心足够强烈,能在明天早上把他带到我们面前。” “瘸医生?” 我的朋友哼了一声,说:“这是我给他起的诨号。这很明显,从鞋印和其他很多地方都能看出。当我检查王子尸体时,就知道那晚房间里曾有过两个人:一个高个儿——如果没猜错的话,此人我们刚刚见过——另一个身材矮些,还有点儿瘸,就是他用专业手法把王子解剖的,这说明他学过医术。” “医生?” “没错。我很遗憾这是真的,根据我的经验,一名医生如果成为罪犯,将比最残暴的凶徒更阴狠,更黑暗……”在我们剩下的旅程中,他的心情一直低沉悒郁。 马车在街边停下。“一先令十便士。”车夫说道。我的朋友扔给他一枚弗罗林①。车夫接在手里,摘下高帽行了个礼。“很荣幸为您效劳。”他高喊着把马车赶进了浓雾之中。

我们向公寓正门走去。在我敲门时,我的朋友说:“奇怪,刚才街角有个人叫车,可那车夫理都不理。” “他们跑最后一趟时都会这样。”我对他说。 “嗯,没错。”我的朋友说。 那晚,我梦到了幻影,许许多多幻影,遮天蔽日,不可计数。我绝望地向它们呼喊,但它们并没听见。五 皮与核 早春将至,让我们迈着欢快的脚步迎接它吧!杰克②牌,长靴、皮鞋、粗革鞋。脱去你的旧履!穿上我们的新品!杰克牌。别忘光顾我们在伦敦东区刚刚开业的衣物鞋帽专卖店——各式夜装一应俱全,高顶帽、新颖饰品、精致藤杖、藏剑棍杖,应有尽有。皮卡迪利大街杰克专卖店,就在今春! ②即“弹簧腿杰克”,伦敦都市传奇之一。19世纪30年代,有大量目击报告说见到一个身体瘦长、身穿黑色斗篷的男子,他能够轻易地跳过很高的障碍物,并且制造了多起袭击事件。 莱斯特雷德警长很早就来到我们的寓所。 “你已经把人布置在街上了?”我的朋友问。 “是的,”莱斯特雷德说,“都下了死命令,只准进不准出。” “那么,你带手铐来了吗?” 莱斯特雷德把手伸进衣袋,面色凝重地拿出两副手铐。 “好了,先生,”他说,“在我们等待的这段时间里,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是要等谁?” 我的朋友拿出他的烟斗,但并没有叼在嘴里,而是把它放在面前的桌上。接着,他拿出昨晚那个小锡盒,以及一个玻璃瓶子——我认出这和那天在岸沟区他所用的瓶子一模一样。 “这个,”他说,“如果我的推理没错,将揭开我们那位弗尼特先生的庐山真面目。”他顿了顿,拿出怀表来,把它轻轻放在桌上。“在他们来之前还有几分钟。”他转头问我,“你听说过复旧党徒吗?” “绝非善类。”我回答道。 莱斯特雷德咳嗽两声说:“如果你们谈论的这个东西和我听到的是一回事,那我们最好还是别再多说。适可而止吧。” “已经太迟了。”我的朋友说,“复旧党人认为,‘古神’降临并非世人皆知的那样,是天降福音。他们是些无zf主义者,意图让世界退回旧轨——让人类可以控制自己的命运,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我不想听这些悖谬的言辞!”莱斯特雷德高声说,“我必须提醒你……” “我必须提醒你别像傻瓜一样!”我的朋友说,“正是复旧党人杀害了弗朗兹·德拉戈王子。是他们设计,他们下手的。意图是迫使我们的主人弃我们而去,将我们独自留在黑暗之中。王子是被一个‘Rache’所杀——这个古老词语的意思是猎狗,警长先生,如果你已经听从我的建议查过字典就会知道。 它也有复仇的意思。某个‘猎狗’在凶案现场的墙纸上写下这个字,就像艺术家要在画卷上签名一样。不过此人并非杀害王子的人。” “是‘瘸医生’!”我叫道。 “完全正确。那天夜里,现场有一个‘高个儿’——人总是在墙上与自己视线齐平的地方写字,所以我可以判断他的高度。他抽烟斗——壁炉上留下了烟灰和残余的烟丝——而且他能很轻松地在炉架上磕烟斗,个子矮小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另外,那些烟丝是种很特别的混合烟草。屋子里留下的脚印,几乎大部分都被你的警员弄得模糊不堪,不过在门后和窗台上还是留下了几个清晰的印记。有人等在那里,从步距来看是个矮子,而且他是用右腿作支撑的。在外面的路上,我找到了几个清晰的脚印,而门口刮鞋器上那些不同色泽的泥土则给我提供了更多的线索:一个高个儿,陪同王子进了房间,后来又走了出去。在房间里等待他们的就是那个将王子肢解到令人毛骨悚然地步的医师。”莱斯特雷德很不舒服地哼了一声,但什么也没说。 “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来追溯王子殿下的行踪。我去了地狱般的赌窝,去了妓院,去了小餐馆和疯人院,就为了寻找那位烟斗客和他的朋友。尽管如此,我还是毫无进展,直到我想起应该查看波西米亚的报纸,以便寻找王子最近行踪的线索。终于,我在那上面读到了一则某英国巡回剧团上个月曾在布拉格进行演出的消息,就在弗朗兹·德拉戈王子驾前……”

“上帝保佑,”我说,“所以那个雪利·弗尼特……” “是个复旧党徒,毫无疑问。” 我叹服地摇了摇头,惊讶于我朋友的才智和观察力。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我们的猎物来了!”我的朋友说,“小心行事!” 莱斯特雷德把手伸进衣袋里,我想那里一定是把手枪。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 门开了。 来的并不是弗尼特,也不是什么“瘸医生”,而是一个街上跑腿赚钱的alabo小孩儿——“行脚公司,听各位老爷差遣。”就像我小时候常说的那样。 “请原谅,”他说,“这儿有没有一位亨利·坎伯利先生?有位绅士让我带来了一封信。” “我就是,”我的朋友说,“这里是六便士,可以告诉我们给你这封信的绅士长什么样子吗?” 这个自称是威金斯的年轻人咬了下硬币,将它放进口袋。他告诉我们,给他这封信的豪爽老板身材很高,发色乌黑,而且,此人还抽着烟斗。 我至今保留着这封信,并不揣冒昧,将其转录于此。 亲爱的先生:我不想称呼您为亨利·坎伯利,因为这个名字并不属于您。我很惊讶您没有吐露真名,那是个好名字,是个给您带来荣誉的名字。我曾读过许多有关您的报纸——所有我能找到的都看了。实际上,两年前看过您发表在《小行星的运动①》上的那篇文章后,我还曾有幸就一些超乎常人想像的理论问题和您通信做过探讨。 福尔摩斯的老对手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所着,他还曾狂傲地说科学界没人有能力对这本书进行批驳,但福尔摩斯做到了。

我很高兴昨晚能遇见您。在此,我想给您几点建议,以便让您在日后的工作中能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首先,一个抽烟斗的人确实有可能会在衣袋里放着一枝从未用过的、商标崭新的烟斗,而且还没带烟丝,但这种几率实在太小了——小得如同一个剧团经纪人居然对巡回演出的报酬惯例毫无概念一样。而且,他的同伴还是个沉默寡言的退伍军官(服役于阿富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顺便提一下,您关于伦敦街道中耳目众多的判断是正确的,所以您日后最好不要随便上您找到的头一辆马车。车夫也有耳朵,如果他们想用的话。 您还有一个猜测也是正确的:确实是我将那个杂种怪物带到岸沟区公寓去的。 希望这段叙述对您有所帮助。我了解到他的一些消遣嗜好,便对他说,我可以给他提供一个女孩,刚从康沃尔的一所修道院诱拐出来的女孩,从没见过男人。只有这样的女子才会忍受他的碰触、他的容貌,并与他共赴巫山。 如果这个女孩真的存在,他定会尽情享用她的肉体,就像吸吮成熟的桃子那鲜美多汁的果肉一样,最后只剩下皮与核。我曾见过他们做这种事。我曾经见过他们其他的一些行径,比这还要可怕得多。难道我们要为和平或繁荣付出这样的代价吗?我不这么认为,它太过高昂。 我亲爱的医生朋友也持有同样的信念。关于剧本的部分我没有说谎,他是很有些取悦观众的手段的。 当然,在屋中等着我和那个怪物的,也正是他,以及他的刀。 我将这封信寄给您,并不想表达“想抓我就来吧”之类的嘲弄。因为我们——可敬的医生,还有我——都已离去,您不会再找到我们。不过我想告诉您,我感觉很好。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一瞬,但我仿佛找到了一位优秀的对手,远比那些从地狱而来的恶魔优秀得多。

我是在精神明显紧张的状态下撰写此文的。因为到明晚,我将不复存在。我身无分文,在唯一能维持生命的药物中断了时,将再也不堪忍受精神的折磨;我将从顶楼这个窗口跳到下面肮脏的大街上去。不要从薪俸和mafei上来断定我是一个弱者或是一个堕落者。等你阅毕这几页草草写就的文字时,你也许会料想我为什么非得忘却一切,或非得寻死的原因,但你决不会完全料及这一原因。 在茫茫太平洋最开阔也是最没有人去的一块海域上,我押运的邮船成了德国军舰的牺牲品。那时,大战刚起,德国佬的海军力量还没有被削弱到后来的地步,我们的押运船自然也成了他们的战利品。但另一方面,由于德国佬收编了我们这些战俘,我们也就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公正、客气的对待。德国佬的军纪很松散。在我们被俘后的第5天,我便有了机会,找到一条小船独自逃走。船上备足了可用很长一段时间的水和食品。当我最终发现小船在随波逐流时,我如坠五里雾中。我从来就不是合格的航海者,因而只能依据太阳和星星的位置,模糊地推断自己处在赤道偏南一点的地方。我对经度一窍不通,而且当时又看不到任何岛屿或海岸。天气一直很晴朗。在灼热的阳光下,我漫无目标地漂流了不知多少天,期待着有艘路过的船,或被海浪抛到某块可居住的陆地上去。然而一望无际波涛汹涌的大海,我开始感到绝望。奇迹在我睡眠时发生了。但到底是怎样发生的,我将永远不得而知,因为我的睡眠尽管多梦不安,但从未中断过。最后醒来我竟发现自己的一半身子陷进了一片可怕的黑黏泥地之中。黏泥地呈一丝不变的起伏形状,从我的周围一直延伸到我能看得到的地方。小船也搁浅在黏泥地上,离我有些距离。 你很有可能会猜想我的第一反应将是对如此意想不到的巨变感到惊讶。但事实上,与其说是惊讶,倒不如说是恐怖,因为空中和泥中都透出一种令我不寒而栗的不祥之兆。这一带充满了各种腐臭味。它们是从腐烂的鱼体和辨不清何物的尸体上散发出来的。或许,我不该用语言叙述这种恐怖,这是万籁俱寂极目无际的不毛之地中存在着的无法形容的恐怖。这儿,除了一大片黑沉沉的黏泥地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也听不到任何声音。这死气沉沉的地方使我深感压抑,严心和恐惧。太阳从空中直射下来,然而在我看来,天空几乎也是黑沉沉的,残酷得不见云层,这天空恰似被我脚下漆黑的泥地反照一般。

我爬进了搁浅着的小船,意识到只有一种理论能解释我的处境。经过某一史无前例的火山剧变,有块海底被隆上海面,形成了陆地,而这块陆地在深不可测的海底已蕴藏了无数个百万年之久。在我脚下隆起的这块新大陆十分恢宏十分荒凉,我竖起耳朵也听不到汹涌澎湃的大海传来的最微弱的声音。我举目远眺也看不到任何的海鸟。 一连好几个小时我都坐在船上沉思默想。小船侧身搁浅着,当太阳在空中移动时,才提供了一点荫凉。随着白天的消逝,黏泥地失去了不少黏性,干涸得似乎可以让人短时行走。那晚,我难以成眠。第二天,我便打点好带有水和食品的行李,准备去陆地旅行,寻觅消失的大海,寻求可能的救援。

第三天早上,泥地已干涸得可以自由行走。与此同时,死鱼发出的气味与日俱增,臭不可挡。不过,我对这区区小灾已毫不介意,因为我必须顾及大事。我开始大胆地出发寻找未知的目的地。在这此起彼伏的旷野中,我整天都以远处最高的一个圆丘为目标,朝西稳步前进。晚上,我露宿休息。次日,我继续前进,尽管圆丘看上去似乎并没有比我起先前见它时要近些。到第四天晚上,我终于到达圆丘脚下。其实,圆丘要比远处望到的高得多,它由一条横在中间的波谷隆起,坡度较陡。我疲惫,无力登山,倒睡在山影之下。

我不明白那晚我为什么老做恶梦。在渐渐亏缺的奇特月亮远在东边的平原上升起之前,我出了一身冷汗醒了过来。恶梦难耐,我决定不再入睡。月光下,我倏然悟出白天行走真是愚蠢之举,假若不在灼热的阳光下行走,我本可省却不少体力。现在,我清楚地感到能在日落时向阻碍我的山坡进军。拾掇好行李,我开始朝山顶爬去。我曾说过那连绵起伏的大荒原是我模糊恐惧感的来源。但当我登上山顶,顺着另一边山坡往下看,看到一条月光尚未照至其漆黑深处的大峡谷时,恐惧感顿然倍增。我顿觉自己是站在了世界的边缘上,凝视着深不可测与黑暗共存的谷底。随着恐惧的加剧,我不由地浮想起《失乐园》一书的奇特情节和撒旦可怕地爬过未成形的黑暗之国的奇异情景。

月亮爬得更高了,我开始看到峡谷的坡度并不像我原先想象的那么大。

突出的岩为下山提供了相当方便的落脚点,并且从踩着岩石艰难地往下爬到较为平坦的山坡上,后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月光仍未照及的阴森森的谷底。

骤然间,我的注意力被对面山上一个巨大而又异常的物体所吸引。此物陡直而立,离我百码光景,在半空中月亮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我随即搞清那是一块巨大的石头,但又注意到它的外形和位置并非天公所作。再仔细一看,倒使我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感觉。尽管此物身躯庞大,且位置又处在自世界初期起就已在海底豁开的一个深渊之中,但我坚信这一奇特的物体是造型恰到好处的独石柱。它那庞大的身躯与既能生活又能思考的动物的手艺或崇拜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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