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秋音清了下嗓子,开口道:“自记事起,我的叔叔在山林狩猎时把受伤垂死的他捡了回来,当时的他才六岁。却死活不愿改姓成凌,叔叔为人随和,也没再多逼他。叔叔和我们住在一起。我和你大哥从小便认识,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吧。他很倔,又不懂得礼仪,看谁都是冷冰冰的眼神,不爱说话。我因为没有修仙的资质,家里大大小小的活都是我干的。你大哥这个人,嘴硬心软,经常会帮我干活。日子是挺平凡的,但是却很快乐。”说着说着,凌秋音突然笑了起来,继续说道。
“快乐的日子总是久不了,母亲走后,父亲像变了个人。开始酗酒和赌博,家里的资产都被父亲赌光了,整个家庭都靠着叔叔和你大哥冒死狩猎的钱来生活。家里能变卖的都卖了,就只剩个房子。每次赌输了都会带着一身酒气回家发泄。要么揍我要么揍你大哥,有一次,竟然抱起三岁的妹妹就想往地上砸,嘴里还说:‘小畜生,要是你死了,就可以省一笔钱来买酒了。’你说,可不可笑?”
“后来呢?”江执一想到年幼的凌秋水被摔在地上的场景,心跳就不由得加快了。
“还好你大哥来的及时,接住了她,却也挨了一顿毒打。”
“人渣!”江执紧握双手,喘气声越来越大。
“突然有一天,有一群人突然闯进了家中,他们说他们是赌场的人,父亲把我当赌注输给了他们,要带我走。叔叔掏空了所有的身家想赎回我,可惜金额太大,他那些钱哪里够。眼看着我要被带走了,叔叔想把我抢回来,奈何人多,叔叔被打断了一条腿,再也不能狩猎。”
“所以我那人族最强的大哥呢?他人呢?”江执早就气愤不已。
“傻瓜,他才七岁呢,还没的人族最强呢。”凌秋音笑了笑。
“如果连自己家人都保护不了都做不到,这人族最强不当也罢!”江执低吼道。
“他做到了,当别人都不相信他可以的时候,他做到了。”
“什么?”江执满脸的震惊。
“这片地方叫常乐村,这里有一个小仙门,其名为长乐宗。”
“他寻求了仙门的力量?”
“仙门哪会管凡人的事情。”凌秋音想用弹一下江执的脑袋。可笑,她只是魂魄,碰不到江执。
“那他?”江执还是不解。
“你大哥乃烛龙之资。他以自己的资质为代价,换取宗门对我们的保护。”
“他把自己卖给了仙门?”
“不,只是他的资质,并不算上他。”
“什么意思?”
“以仪式把自己的资质强行提出,再转移到别人的身上。”
“特么的,这是什么狗屁仙门?”江执感觉怒火已经冲到了头顶。
“自私自利,这就是人类的生存之道。”
“什么狗屁生存之道,这样的生存之道我绝不认同!”江执手一挥,怒目圆睁盯着凌秋音。
“冷静一点,如果只是听就会情绪浮动的话,你大哥早就死好几次了。”
江执坐回床上,平复下心情,让凌秋音继续说。
“仙门倒还算说话算数。把我从地牢里救了出来,警告了赌场,又治好了叔叔的腿。接着…就把成为废人的你叔叔丢了回来。他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后,终于睁开了眼睛。你猜他和我说什么?”
“什么?”
“属于我的,我终归会拿回来。你比起你大哥,光是在心性这方面,差的就远了。”
“诶嘿嘿,嫂子教育的是。”江执尴尬的挠了挠头。
“从那年开始,魔族突然向人族宣战,刚开始时因为没有准备。人族惨败,领土损失进四分之一,死伤无数。你大哥不听劝阻,孤身前往已经沦落的地方,想在这乱世中,寻求一份机缘。”
“但他…不是已经是个废人了吗?”
“废人有志,亦可翻天。”
江执被这句话深深的震撼到了,便闭口不再插嘴。
“过了三年,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他还是回来了,带着一身本领回来了。他虽失去了烛龙之资,却在一次次死里逃生中蜕变,觉醒成了祖龙之资。短短三年边从一届凡人变成了金丹境的强者,拥有了在乱世中一战的能力。他回来后,先是带着我们一家离开,还给大家带来了个好消息:妹妹是重明之资,也就是重明鸟。以后必成大器。”
“我们从这个小村庄一路北上。在乱世总能碰到趁火打劫的劫匪和各种潜入人间觅食的魔族。不过都被你大哥摆平了,你大哥凭着一手星辰心法可以越两阶杀敌,成功互送我们到了当时较为安全的青安城。”
我用这坑爹系统也可以越两阶杀人啊,江执心想。“宿主,您并没有杀掉他。”系统用那冰冷的声音给江执泼了盆冷水。
“再后来,他给我和妹妹留下了些丹药和功法,便又离开了,他想去前线历练。让我等他回来。”
“又是三年,对于没有音讯的他,我能做的只有等待。妹妹也已经懂事了,年仅七岁的她就已经开始刻苦修炼了,她优秀的重明资质被当时第一势力君王殿看上,被殿主收为亲传。就在这时,前线传来了捷报,有一勇士掌星辰之力,拖住一名魔将,人类趁机反击,击溃魔军,夺回了一座城池。最后在人族齐功之下,将魔将一并杀死。虽然没人告诉我那个勇士叫墨星辰,但我知道,一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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