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爹爹,哥哥不让我跟着他随舅舅和二伯出去打猎。”在草原里的某个绿洲上,某个穿着青衣的男人仰躺在草地上,他身边一个七八岁大小扎着羊角辫子的小女孩拉着男人的衣角使出小性子说道。同时还不忘嘟着嘴威胁道:“大娘说了,女子要是不学武功,以后就会被欺负,你身为爹爹就该教我。“
男人嗖了一声从草地上跳起来,四周望了眼,道:“嘘,玉儿别闹,爹带你出去打猎怎样?”
“哇,太好了。爹爹,我想去琳琅姨娘的大草原去打猎,听说那里有天上飞的雄鹰,也有地上跑的老虎豺狼。”
扎羊角辫子名唤玉儿的小女孩顿时用手捂住小嘴巴,眨着乌溜溜的眼睛盯着眼前的爹爹,生怕眼前谁都知道惹不得的爹爹会生气打她的小屁股,立刻惊恐道。“我不会告诉娘亲爹爹要去大草原的。”
“不会告诉谁啊?”
一声呵斥从远处传来,一个穿着胡人服饰的女子出现在这对父女面前。
“哈哈。梦蝶小宝贝,你可算来了,你看,你女儿非扭着我这个当爹的给她讲故事。”说着,孟大人居然对着自己那八岁大的女儿眨着眼睛,从小就教她配合大人圆谎。
梦蝶白了他一眼,然后抱起自己的小宝贝玉儿,顺便在她粉雕玉琢的脸上啄了一口,道:“走吧,回去娘教你弹琴。”估计是梦蝶就是个舞刀弄枪的,所以希望自己的儿女一定要成为一个才女。
小玉儿一副老大不情愿,爹爹救我的样子祈求孟大人伸出援手。
无情的送走了小玉儿的请求,百般无聊的孟大人终于继续无聊的躺在草地上,仰望着蓝蓝的天空,当年从长安城出来到漠北,一晃都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李世民早就在此前几年归西了,现在当皇帝的是他的儿子,也不知长安城变成了什么样子,那里的美酒可比这里好喝多了,漂亮的小姐也多。
想到这些,整日待在草原上的孟大人就想着抽空去一趟长安。
他得意的哼着小曲,幻想着以后是不是能够去长安小住几天。忽然鼻中闻到一股幽香,好家伙,这洗白白加上了花香完全就是一种天然无色素的香水。
“呜。”躺在草地上的孟大人伸手就将现在睡在身边的女人抱在怀里:“我说凝儿啊。什么时候又给相公生个崽子呢?你看,你的肚子都已经十多年没有崽出来了。嘻嘻,我摸摸看。”青山绿水间,某个家伙就那样肆无忌惮的将手伸进了某小女子的肚皮里。
“哎呀,讨厌。”那女子娇嗔一声,但一点也不反抗男子的动作。
片刻之后,吃了顿豆腐的男人将手放在女子的腰间。温柔,道:“绿荷呢?又被你拉去学习诗词歌赋了?”孟老爷有些气恼,怎么自己家的女儿一个个当娘的都希望成为才女么?还是大女儿念仙好点,现在都能随着她的薛叔叔和罗叔叔出去打狼了。这才是我孟星河的女儿嘛,虎父无犬女。
吕小姐白眼道:“女儿是我生的,爱怎么教是我的事,那轮的到你来管哩。”
孟少爷立刻不服气道:“什么?不是告诉了你们了吗?生儿子,生女儿主要是取决在男人。不行,看来得给给位娘子补习功课,不能烙下。”
“哎呀,你要干什么?”吕小姐一把推开了已经压在她身上的男人,任她和孟大人在床上已经是老夫老妻,但遇见如此无赖,还是抵不住脸红,道:“家里来人了。姐姐们叫我出来叫你?”
“来人了?”孟星河抬起脑袋,一眼就望见了那个几乎隔些天就会出现在他这快领地上的巨型车辇。那是草原的汗王才能坐的。
“是琳琅来了?”孟大人立刻警觉起来,当年他还记得在出长安的时候,那个霸气无比的女王陛下说的那句话:“回到草原,我会让你渐渐喜欢我。”这么多年过去了,孟大人依旧过着自己幸福生活,而草原的女王每月都会来看他一次。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孟大人终于在草地上降服了这头草原上的豹子,从此这个女人便变得乖巧多了。
“她来做什么?不是才回去没几天吗?”
“哦,是有人找上门来了。”吕小姐有些吃醋道。
“谁,谁找上门来了?”孟大人立感不妙。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我们家醋坛子是不是打翻了?怎么到处都是醋味?”
“去你的。“吕小姐给了他一拳:”哼哼。等会儿你最好老实的,否则。”吕小姐在胸前比划了叉叉动作,不要误会,这不是要太监了孟大人,而是吕小姐可以代表孟家所有的夫人,让孟大人连续睡一个月的草地,直到众位夫人都认为惩罚够了才能让他上床。
有点担心以后是否有人暖床的问题,孟大人很正经的问道:“还有谁来了?”他有股不祥的预感:“是不是从长安来的。”
吕小姐僵硬的点了点头:“对啊,是那个从长安开始找了你十多年的夫子。”
“啊。”孟大人立刻跳起来:“好老婆,就说我不在。嗯,就说我出去打猎了,哦,不,说我去西域国家去做生意去了,没一年半载是不会回来。”
说时迟,那时快,孟大人已经飞快的逃离现场。不是他不想见那个夫子,而是他相信,杜小姐十年寻夫的怒意看见他一定会把他折磨的惨不忍睹。所以还是选择逃为上策。
见孟星河像个猴子似地跳着跑掉,吕小姐捂着嘴大笑,道:“你就逃吧。人家都把行李带来了,铁定在这里不走了。也倒是,有个夫子在这里,女儿绿荷的功课就交给她吧。”
在繁花似锦的长安,经过贞观之治的发展,这里已经比以前更加兴旺,西域的商人将香料和宝石带到这里换取茶叶和丝绸,让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成为当时全世界最热闹的中心。
今天是当今的皇帝册立皇后的大好日子。所以,整个长安城都沉浸在一片喜悦之中。
远处,那被无数人称作高不可攀的皇宫城墙之上。一个头戴凤冠的女子托着长长拽地凤袍一步步登上瞭望远处潼关的烽火台。女子身后,一直跟着一个侍女,侍女手中始终捧着一卷从来不会打开的画卷。
“皇后娘娘,时辰不早了。”女子恭敬的说了声。谁都知道,眼前穿着凤袍的皇后娘娘是连续干掉了一位皇后和一位贵妃才登上现在的位置的。
皇后“嗯”了一声,放佛不肯离去。
“婉儿。你说,我是不是该学世间平凡女子,也不顾一切去爱一个人?难道,在他眼里,我永远是那个不在乎儿女情长的女人吗?”
皇后呵呵冷笑了一声。她知道,当初他没完成的使命现在已经落在自己身上。她紧紧握着手里那张纸条,那是他在离开长安时,唯一留给自己的东西。上面所写并不是长篇大道,而是简单的一句个字。
“休说苍天不由人,我命由我不由天。”
“婉儿,你知不知道,有一个人,你明明很想他,却不得不将他放在心里留作回忆;你明明很爱她,却不敢和其他女子一样去爱。明明很想见他,却害怕等再见他一面时所有的都已经物是人非。你明明知道,他受了很大的委屈,作出很大的牺牲,却不敢为他平反。你说,你要是心里有这么一个人,因该怎么办?”
聪明如斯的上官婉儿知道皇后是在让她帮忙解决这道难题,但她何尝不是如此。
想当年太湖边,那一袭青衣,已成为一辈子的梦魇。
“如果我心里装着一个人。那我愿意为他立下一块碑立在我死后的坟前。无文无字,想写什么,想说什么,只有自己知道。千百年后,就算沧海已经桑田,我醒来时只要看那碑一眼,我便会想起,原来这世间,终究有我舍不得忘记的事,舍不得忘记的人。”
晚风吹拂,撩动了烽火台上那一世红颜。
“即便如此,那等我死后,便在坟前为你立下一块无字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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