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重加快步子去追魏无羡和蓝忘机二人,终于在城里追到了他们两个人。
故重一上去就狠狠一巴掌拍在魏无羡的后背上,虽然脸上一副愤怒,但语气里夹杂着高兴:“喂,你和含光君也不等我,让我一个人在后面追了你们半天。”
魏无羡道:“那你不是也追了上来吗,干嘛还生气啊?”
故重露出一个歪笑:“我记得昨天是谁说要和什么酒来的?”说着拿出两坛酒摆在魏无羡眼前,继续说道:“哎呀呀,可惜了这美酒,我足足酿了两坛呢,既然没人喝,那不就是暴殄天物了吗?”
魏无羡刚才还一副理直的样子,看到故重手里的酒,眼前瞬间冒着金光:“别!别,别。这美酒吗,当然有人喝了。”说着魏无羡抢过故重手里的酒。
魏无羡拿着酒就跑进了一家客栈,蓝忘机和故重并排走着,半响也没有人说话。
这时蓝忘机突然询问:“你何时酿的酒?”
故重道:“怎么说呢,在我醒来时的一个地方找到的,说来也挺奇怪的。”
蓝忘机问:“何为奇怪?”
故重道:“按理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记忆,可我醒来之后就什么都记不清了。而且总是在梦里梦到一位白衣男子,不过他的身影却异常的模糊。”
蓝忘机问:“那你可还记得你在什么地方苏醒的?”
故重想了想,却还是没有想起来:“不知。印象之中感觉那里挺荒凉的。”
蓝忘机不再言语只是他某然间看到故重身侧的红炽,皱眉。但还未说些什么就被折回来叫他们的魏无羡打断。
“故重、蓝湛,这里,你们怎么那么慢啊?”
故重笑道:“就你快,整天跟疯一样。”
魏无羡道:“风?风一样的美男子嘛,当然要快了。”
故重听后,捂嘴偷笑。心想:“恐怕他还不知道我说的‘疯言疯语’的那个疯字吧?”
三人有说有笑的找了个位置坐下,听着离他们不远处的几个人讨论栎阳常氏。
魏无羡给自己倒了杯酒,好笑道:“蓝湛啊蓝湛,真是没想到,咱们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这个地方。”
故重奇道:“什么地方啊?”
魏无羡不知如何作答这个问题:“这个嘛,等你找回你的那些记忆就知道了。”
说完魏无羡喝下给自己倒的那杯酒,赞叹道:“真是好酒啊,这么多年没喝了,还是一个味道。”
而魏无羡他们无意间听到了薛洋没有死,反而还做了金氏的客卿。蓝忘机更是道出了金氏和常氏为薛洋洗白的事情。而且还告诉魏无羡,常萍死前正是被霜华剑和炽菱花所杀。魏无羡对这件事深信不疑。
故重也不知为何听他们说“薛洋”这两个字的时候更是熟悉,而且头也越发痛了起来。
故重想要把这次的疼痛像以往一样压下去,可是这次似乎并没有如她所愿,反而还更加厉害。
蓝忘机见状扶住故重,魏无羡担忧的问道:“故重,你没事吧?”
此时故重听不到半点声音,头疼加上脑海里浮现出的场面和声音更是让她难以承受。
脑海中的那个声音却是不断重复着几句话。
“薛洋,你太残忍了!”
“我残忍?难道他们常氏不残忍吗!?”
“戮村、弑友表面是星尘的过错,那是你借刀杀人!如今你不却还不肯认错,你当真以为你什么过错都没有吗?”
过错?我有什么过错?全都是你们咎由自取罢了!”
魏无羡看着这样的故重更是不明所以,蓝湛给故重灌输灵力。时间差不多过去一刻钟时故重也昏睡了过去,但她嘴里说吐出的话更是让两个人大吃一惊。
“薛洋,你太残忍了……”
“戮村,弑友,晓星尘……”
晚上,蓝忘机喝了一杯酒后就醉了,然后就出去和魏无羡出去抓鸡啊,潇洒去了。不过在这之前,魏无羡唤醒了温宁的神智,并得知温宁在这十六年里被别有用心之人操控。
不过到了半夜的时候故重从昏迷中隐隐约约听到有人闯入屋子在翻找东西的声音,于是故重半梦半醒的从床上起来前去查看。发现一位鬼面人,故重反手从身上摸出红炽,与那鬼面人对打起来。鬼面人根本没有料到房间里有人,再加上故重的修为比鬼面人高,鬼面人自然是不敌。鬼面人丝毫没有再找下去,在故重没注意时逃走了,故重从窗户跳下去,去追鬼面人了。
等魏无羡拖着蓝忘机回来的时候发现故重不见了身影,心里虽然着急万分,但眼底下还有醉酒的蓝湛,所以魏无羡只好等蓝忘机醒来再做打算了。
于是二人担心故重便去寻她,但是封恶乾坤袋再次给了指示,于是二人一边寻找故重,一边路西南而下,这一次,左手指引的地点,是大雾弥漫的蜀东。一座当地人人恐避之而不及的鬼城。
蜀东一带河谷众多,高山屏峙,地势崎岖不平,风力微弱,因此许多地方常年雾气弥漫。
两人笔直地朝着那只左手指引的方向前行,经过一个小小的村庄。
几圈篱笆围着茅草盖顶的土房,一群花色驳杂的母鸡小鸡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啄米,一只羽光鲜亮的大公鸡站在屋顶上,抖抖鸡冠,单脚站立,警惕地转动脖子,向四面八方扫视。
甚幸,没有人家养狗。估计这些村民自己一年到头都不够吃几块肉,更没有多余的骨头来喂狗了。
村庄前方有一处岔路口,岔向三条不同的方向。其中两条路都光秃秃的,足迹颇多,看得出经常有人行走。最后一条却已杂草丛生,厚厚一层覆盖了路面,一块方形石板歪歪站在这条路的方向上。石板年岁已久,饱经风霜,一条大缝从头裂到了脚,石缝里也有枯草钻出。
石板上刻了两个大字,似乎是此路通往之处的地名。下面那个字勉强看得出来是个“城”字,上面那个字则笔画颇多,字形繁复,又正好被那条裂缝贯穿而过,剥落了许多细碎的小石。魏无羡弯腰拨开乱草,拂去灰尘,依旧看不出来是个什么字。
偏偏那条左手臂所指的方向,就是这条路。
魏无羡道:“不如去问问这些村民?”
蓝忘机点了点头,魏无羡当然不会指望他去问,笑容满面地走向那几名正在撒米喂鸡的农家女。那几名女子有少有老,见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走近,都紧张起来,似乎有点想扔了簸箕逃进屋里。魏无美笑吟吟地说了几句话之后,她们才慢慢镇定下来,略羞涩地应答。
魏无羡指着那块石碑,问了一句,她们先是齐刷刷的脸色一变,犹豫半晌,才断断续续、指指点点地与他交谈起来。期间,一眼也不敢多看站在石碑旁的蓝忘机。魏无羡认真地听了一阵,一-边嘴角一直扬着,末了,似乎调转了话题,引得那几名农家女也舒展了颜色,又放松下来,不熟练地冲他微笑。
蓝忘机远远盯着那边看,等了半天,也不见魏无羡有回来的意思。他慢慢低下头,踢了踢脚旁的一块小石子。把这块无辜的小石子翻来又覆去地碾了好一阵,再抬起头,魏无羡还是没回来。
蓝忘机呆呆站在原地,实在忍不住了。正在他准备迈开步子走过去时,魏无羡总算是负着手悠悠地踱回来了。
蓝忘机却没对他的调侃有所反应,状似冷淡地道:“问出什么了。”
魏无羡道:“这条路通往义城。石碑上的第一个字是‘义’字。”
蓝忘机道:“侠义之义?”
魏无羡道:“我也是这么问的。也对,也不对。”
蓝忘机道:“何解。”
魏无羡道:“字的确是那个字,意思却不对。非侠义之义,乃义庄之义。”
他们踏着乱丛杂草走上这条岔路,将那块石碑落在身后。魏无羡继续道:“这几位姑娘说,自古以来,住在那座城里的人,十之五六都短命,要么短寿,要么横死,城中供置放尸体的义庄非常多,当地特产棺材纸钱等丧葬阴奉之物,无论是做棺材还是扎纸人都手艺精湛,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
蓝忘机没有问为什么城中居民不弃城离走。他们都明白,如果一个地方的人世代扎根于此,是很难让他们离开的。只有十之五六的人短命,似乎还可以忍受一下,说不定自己就是那另外的十之四五。而且,生在这种穷乡僻野,离了家乡,多半就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路上除了枯草乱石,还有不易觉察的沟壑。蓝忘机目光一直留意着魏无羡的脚下,魏无羡边走边道:“她们说,这边的人很少去义城,里面的人除了送货出来,也很少离开。这几年几乎没见到人影。这条路已经荒废了好几年没人走了。果然难走。”
沿这条难行的道路前行,杂草渐渐稀少,朝两旁收拢爬回,路面也逐渐开阔。雾气却越来越浓。
左手臂收拢成拳时,一座破败的城门出现在长路的尽头。
城头的角楼缺瓦少漆,掉了一个角,异常破败难看。城墙上尽是不知何人乱画的涂鸦。城门的红色几乎褪成了白色,门钉一颗一颗锈得发黑,两扇门虚掩着,仿佛刚被人推开一条缝,溜了进去。
还没进去,就让人感觉,这必然是个群魔乱舞的鬼地方。
魏无羡沿路走来时,一直在四下打量,到了城门前,评价道:“风水真差。”
蓝忘机缓缓点头:“山穷水恶。”
这座义城,四面都是高山峭壁,山体
严重向中央倾斜,呈压倒迫胁之势,仿佛随时会塌下来。四面八方都被这样黑魃魃的庞大山岩包围着,在惨惨的白雾里,比妖魔鬼怪还妖魔鬼怪。
光是站在这里就让人胸口发闷心口发慌透不过气,有一股强烈的威胁感。
自古以来就有“人杰地灵”的说法,反过来的说法也是有的。某些地方由于地势和所处位置,风水恶劣,天然的一股霉气萦绕,居住在此地的人容易短命天折,诸事不顺。若是祖祖辈辈都扎根于此,更是霉到了骨子里。而且经常滋生异象,发生尸变、厉鬼回魂等事件的可能是别地的好几倍。显然,义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这种地方一般位置偏僻,仙门世家管不到,当然,也不想管,很麻烦。比水行渊更麻烦。水行渊还可以驱赶,风水却是.难以改变的。没人哭喊着求上门来的话,各家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不知道了。
两人走到城门前,交换了一个眼神,一人一扇城门,推开。不堪重负的承轴,载着两扇没有对齐的城门,缓缓打开了。眼前所见,没有车水马龙,也没有傀儡扑面。只有铺天盖地的白色。
大雾弥漫,比城外的雾气浓郁数倍,只能勉强看清前方有一条笔直的长街,街上没有人影。两侧是竖立的房屋。
两人自然而然朝对方靠近几步,一起往里走去。
此刻仍是白天,城里却寂静无声,不但没有人语,连鸡鸣犬吠都听不到一丝,诡异极了。不过,既然是被那剑灵指定的地点,若不是不诡异,才教人奇怪。
沿着长街走了一阵,越是深入城中,白雾越是浓重,仿佛妖气四溢。一开始还能勉强看清十步之外,后来五步之外的轮廓便不能识别,再到后来,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了。魏无羡和蓝忘机越是走,靠得越是近,肩挨着肩才能瞧清彼此的脸。
魏无羡心中油然而生一个念头:“若是有人趁着这大雾,悄悄插到我们之间,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恐怕还不知道会不会被发现。”
蓝忘机道:“噤声,小心。”
这时,他脚底踢到了什么东西,低头去看,却无法辨别是何物。魏无美扯住蓝忘机的手,让他别独自走了,俯下身眯眼察看。一颗怒目圆睁的头颅冲破迷雾,撞入了他的视线。
这颗头颅是一个男子面容,浓眉大眼,面颊上两团异常突兀的腮红。
魏无羡方才踢过这颗头,险些把它踢飞,知道这东西有几斤几两。这么轻的肯定不是真头。提起来一捏,男子的脸颊塌了一大块,腮红也被抹下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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