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曾经有过梦想,我们幻想有一天可以翱翔天外,可是,回头想想现实,我们的梦想都被割的支离破碎,我们为了梦想付出太多,终于等到那一天,我们把梦想埋藏在心里,不再随便去回忆,不再随便去分享,我们只是一直走,一直走了很久,才发现,原来,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最好的。
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可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离别,生死之间,毕业之间,曾经那些玩的好的,在意过的,到最后可能都不再见了。
莫纱在街上走着,她的梦想,曾经的梦想,已经支离破碎,她到底是为了母亲的期望,还是为了能出人头地?
还有建鹏,如果有一天她为了梦想而去很远的地方,甚至为了那个所谓的梦想就不回来了,那建鹏,是不是就和别人娶妻生子,过日子呢?
是的,她喜欢建鹏,喜欢那个阳光的男孩,可建鹏呢,老和自己对着干。
莫纱曾以为自己不会动心,不会喜欢任何人,也不会有朋友,可她的的确确喜欢上了建鹏,是第一次在学校的见面,还是那次篮球赛,还是日月朝夕的相处,她记不得了,只知道自己现在喜欢他。
“不必附和那些难堪,不必逞强去求全,不必藏着胆怯与不安,不必否定自己的不平凡,不必愧疚自责心酸,不必哭着说很甜,不必要的感情别沾染,不必配角扮演对着镜子说晚安。”
这首双笙的《不必》,是莫纱近来最喜欢的,每次心情好的时候会听,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会听。
她走着走着,就进了曾经的那个和高泰明陈思思一起去的音乐馆,她不想回自己的屋,心情复杂,想出来透透气,散散心。
这不,一进音乐馆,就看到高泰明和陈思思站在台上,一个弹,一个奏,当真是天造地设。
陈思思:莫纱,你来了。
陈思思一眼就注意到了莫纱,然后热情地邀请她也来台上。
莫纱:思思,你会唱歌吗?
莫纱只是听说陈思思琴弹得特别好,那想必唱歌也是good吧。
陈思思:会啊,我挺喜欢二笙的歌。
莫纱:那我们合唱一曲如何?
陈思思:好啊。
高泰明:你们唱什么,我给你们演奏。
高泰明调好吉他,问道。
莫纱:就唱二笙的《不必》吧。
陈思思:嗯。
她们站在台上,各有各的气质,如果让其他人看到了,更是觉得不敢相信,因为两个都是这所城市最好高中的校花,都很有名,能站在一起合唱是难得一见的事情,更何况还有高泰明这个大少爷伴奏,很快就有不少人围观。
等一曲过后,台下爆发出了掌声,就像当年一样,只是曾经,他们还只是小学生,而现在已经高中了。
莫纱:思思,你唱的真好听。
她是由衷之言,觉得陈思思的歌喉不错。
陈思思:你也是。
要论资质,她其实和莫纱也不能比的,莫纱上过的舞台不比她少。
高泰明:我也伴奏的不错好不好?
高泰明一听没人夸他,当场不乐意了。
陈思思:好好好,你弹得非常不错,good。
陈思思轻轻摸了摸高泰明的头,高泰明翻了个白眼。
高泰明:别摸我头,搞得怪不好意思的。
高泰明脸红了,但并没有躲开,反而很享受被陈思思摸头的瞬间。
莫纱:这还这么多人呢……
莫纱弱弱的来了这么一句,现在谁不知道高泰明和陈思思谈恋爱的消息啊。
看着他们当着自己这个单身狗的面秀恩爱,莫纱灰常不爽。
然后她就离开了,去了外面,才感觉到空气的新鲜,没有狗粮的酸臭味了。
看了看表,天色也不早了,该回去了。
“小妹妹,别急着走嘛!”
莫纱:你是?
看着来人,莫纱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当初那个想要毁她清白的变态,只是当初是蓉倩救了她,而现在,这是个巷子,莫纱从这走也是觉得这里离自己家近所以抄近道,没想到却遇上了那个变态。
莫纱:原来是你!
“想不到小妹妹还认识我啊,你可知道哥哥对你那是垂涎已久。”
那厮看向莫纱的眼神,色眯眯的,莫纱直翻白眼,可她也打不过那人噻。
“别后退了,这巷子里可是什么都没有呢。”
莫纱还是不住地后退,直到被逼到墙角无处可退,而荒石又不在她身边,怎么办?
她没有学半点跆拳道功夫,虽然高中了,可还是没打过架,属于那种养尊处优型的。
建鹏:住手!
在那厮正准备对莫纱动手动脚的时候,建鹏来了,和对方打了起来。
建鹏:妈的谁让你欺负她的?谁允许的!
“你他娘又是谁?”
那厮的鼻子刚刚被建鹏一锤给弄的不清,都红了,而且还流鼻血了,这小子下手挺重的。
建鹏:她是我的人,不许你动她!
说罢,就和那厮打了起来。
莫纱愣住了,刚刚建鹏说,她是他的人?
幕菱羽:这对也快要完结了,下一篇封齐打算写甜文路线。
幕菱羽:一会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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