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向无伤从柜子里翻出了他最得体的一套衣服,一件白色的衬衣与墨黑色的直襟长袍,他用手将衣服上的褶皱抚平。而他的脸上神色有些不自然。
房间虽不闷热,向无伤还是将衬衣穿上了。他将云曦给的那块玉佩放进衬衣的口袋中,这块玉佩对向平一定有什么意义。然后他又从腰间掏出一块小碎银,打发多福去镇上的猎户阿长家买十斤腊肉,并让多福把亭长家的马租过来。
他心中规划好了一些事情。东西准备好就要整装出发,毕竟此行路途遥远,要在五月初六赶到,时间不算充裕。他会骑上亭长家的那一匹老马,赶到乐安城,在乐安城中买一匹属于自己的好马,在置办一些刺客所需的物品,之后骑着。之后再去锦州城,通过运河直接乘船达到上京。
向无伤此前并没有当刺客的经历,事实上他自从十岁那年跟随向平以来,连剑都没有碰过。他也没有从向平学到任何武功,至于向平的陨星匕法也应该永久失传了吧。
向平的陨星匕法分为近身式与飞刃式。近身式就是利用匕首结合身法与手臂手腕的配合进行近身攻击,据说向平的陨星匕法的近身式攻击时如游龙一般,迅勇敏捷。飞刃式也更为人所津津乐道。“匕首出,星辰陷”就是人们对他飞刃式的评价。他挥刺出的匕首就如同割裂了空气般,在空中穿梭的刹那间就如同流星般闪耀,美丽而危险。
向无伤从中的一堆杂物中翻出了向平遗留的匕首,那是一把精美的匕首,匕壳上有着各式各样的花纹,还系有两个带子,向无伤觉得可能会用到,于是将匕首系到靴子上。
向无伤明白,凭自己的实力,他是无法挣到那一千两白银。真正让他决定远赴上京是云曦说的那句话:这次刺杀我们并非只邀请了向平前辈一人。这意思是说不止一个刺客会去刺杀那个“大人物”。也就是说,向无伤只需要跟着那群刺客行事,不必出力,就可以挣到一千两白银。那之后,向无伤就可以重回这种平静安宁的生活,在乐安城开一家美轮美奂的方源酒楼。
计算好了一切的向无伤在多福回来之前,迅速修剪了自己的胡茬,将凌乱的半束发沾水整理平齐。然后他将一些衣物,细软,一袋大米和一个装满酒的大酒囊包成一个包裹,让后伫立在门前等待多福。
当多福提着腊肉牵着马看到站在门前的无伤时,他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个平日里颓废、不修边幅的东家使他感到耳目一新。他现在看到的向无伤是一个神采飞扬,气势凌人的青年。
“怎么,没了胡子认不出来了?”
“认的出来,东家。”
“我要离开一段时间,这段日子里就由你当家了。”
“是,东家。”
“我知道的,东家,路上没人照顾你,东家你可不要生病了。”多福很真诚的说,然后把他买来的腊肉用油纸包好递给向无伤。
向无伤无言的接过,把腊肉放进包裹里。然后很庄重的按住多福的肩膀,凝视了多福一会。说一句“我会回来的”,让后转身上马,驱马离去。
迎着清晨的微风,他与马渐行渐远,身后的方源镇正与他远离。他虽然时常感叹方源镇的无聊,但当他真正要远行,他还是对这生活九年的地方不舍。
老马在疾驰着,周围的田野与森林在他的眼前仿佛转瞬即逝。向无伤心中总有一种预感,他的心随时常向往外面的世界,但这次,他的心仿佛和他说:“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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