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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夷夏有别

风雪在呼啸,在这片苍白的大地上来回肆虐。

又是黄昏时分,古老的城市里已经覆满了皑皑白雪,却即将被黑暗淹没,于是路上的行人就更加寥寥起来。

路永夕此时就站在道旁,他只是稍稍抬起了头,那呼啸的狂风就趁隙涌入了他宽大的兜帽帽檐中,须臾,兜帽就迅速鼓胀起来,然后被掀开,于是他那头藏在帽中的、如丝绸般柔顺的漆黑长发就随风飘荡起来,一时的风姿俊秀之极,俨然有如经冬不凋的青竹,但在他身后此时正准备走下马车车厢的魏君卿见状却沉声说:

“路永夕!‘君子死而冠不免’,你看看你这像什么话!到了蛮夷的地界就可以放纵自己吗?”

路永夕听到自己先生的话后,只是暗自翻了翻白眼,腹诽他魏君卿一个中原士族,名门大族子弟,名叫君卿,最后却非但没出仕还当了医师,更是为了寻仙问药远赴海外来到这种异域他乡,要说不像话,他不是更不像话吗?

但最终,路永夕还是老老实实地从怀中取出长带和簪子系住头发。

虽然路永夕向来自由散漫,但对这个照顾了他大半年的老师,他心里还是相当尊重和感激的。

大概是在半年前,就在卓骁“杀死”了他之后,他就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他也实在弄不清楚到底是个什么情形,而据魏君卿所说,他是一年多前就被他这个中年人捡到了,那时候他见少年那般浑身湿透地倒在了河边的滩涂上,像是被人杀死然后抛尸了,但明显还有呼吸,就将他带回去悉心照料,直到三个月后,路永夕才醒了过来。

他谎称自己失忆了,但魏君卿也不以为意,只是顺势就收下了他这个弟子。

大概是见路永夕跟他一样是华夏人而且还有几分俊秀的样貌,兼认识华夏文字的缘故。

但后来,当路永夕揽镜自照时,他却发现自己除了头发长了很多以外,那张脸居然与记忆中的毫无差别,甚至身体各处的种种细节、乃至于自小习武落下的伤痕也是,而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当他的真气再度运转起来,居然不是再会去汲取体内的血气,而是外界的灵气直接涌入其中,与之交汇,甚至反过来补足他的先天体质!

也许当初卓骁并非无的放矢,这就是早几百年、灵气还未衰退的时代?

可是……

卓骁有那么好心?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难不成只是可怜自己吗?

但路永夕最终没在自己身上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也就只好将卓骁抛之脑后,探察起年代相关的问题来。

可一来,这里显然根本不是在华夏境内,除了他自己和魏君卿以外,他所见的人几乎都是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外貌,也就是魏君卿口中的蛮夷,其实若不是魏君卿的医术堪称神妙,他们师生二人别说定居,以魏君卿那个态度,就是借宿都会被人半夜袭击;二来,他的外语只正经学过一点英语,而这些人说的话一开始他是半个字都听不懂,等到他好歹可以交流了,却还是一头雾水:这耶林尔河是在哪里?安达克郡又是什么地方?索多科十一世……又是哪个国家的?

路永夕的基础学识不过只是初中阶段,就算他再先入为主,但在初中阶段的地理课和世界史的知识哪会具体到这种细节,他也就只好转头去找魏君卿,他对华夏史倒没那么陌生,华夏的朝代表还是记得一清二楚的,结果一问之下,魏君卿给出的答案根本就不在他的预料之中:华夏现在的朝代居然还是周,而且已经维系两千多年了!

一个维系了两千多年的周朝,就算不是异闻带或异世界,也必须是特异点了。

而在那之后,当老师的因为要给感兴趣的弟子上历史课,却越讲越思念故土,每每讲到动容处,都要情不自禁地热泪盈眶,一腔思旧归去之心也就越发炽热起来;当弟子的则是因为要整天去翻臭烘烘的羊皮纸,其实那些内容要是有趣一点路永夕也不是无法忍受,偏偏魏君卿写的不是医经就是给他授课用的四书五经,而且除此之外还有一堆阅读起来极其困难的木简,而当地贵族和牧师家中所藏的、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文字写的又多是法律条令和宗教经典,所以到最后,他居然也和他的老师一样向往回到华夏。

去到中原,起码有没那么臭气熏天的笔记小说可以读啊不是吗?

于是魏君卿见弟子的身体日益好转,不再那么虚弱不堪,就跟他商讨——毕竟路永夕的来路实在太过可疑,而且现在还失忆了,若是他对此事始终耿耿于怀,魏君卿也只好作罢。

而路永夕当然是同意和魏君卿去华夏的。

魏君卿就在临走前给路永夕束了发、取了个叫“维之”的表字[1],匆匆收拾家当,却陡然“拔剑四顾心茫然”了起来:

魏君卿根本不懂要怎么走才可以回到华夏。

按他的说法,他是出海后遭了大难,大船毁坏后在暴风雨中历经数次长达几个月的漂泊才抵达这个大陆的海岸边,而且那时他所携带的罗盘和天上的星象都已经对应不上了,所以他也不好说朝哪个方向走。

“星象对应不上?”

“我观望了好几个月,发现这里确实有类似北辰(北极星)的星宿,大概是在那里,但那周遭却没有北斗形状的星辰环绕,周天‘三垣二十八宿’也都没……嗯,也对,你大概不知道北斗和三垣二十八宿是什么;至于罗盘,若是定那颗‘北辰’所在的方位为正北方,罗盘所指的方位却都不是与之相合的,有时甚至还会与之相反。”

路永夕对这个世界的大概一无所知,也不清楚这个世界的磁场到底是什么情况,不然既然磁场都对不上了,想必原本的地球的地理也未必适用,也就不好对此多说什么。

当然,他们到底还是要走的,虽然还没有确定怎么走,但魏君卿刚毅果决,路永夕则是生性自由散漫,在这两人眼中,哪有家当都收拾好了还迟疑不定的道理?

凑巧的是,魏君卿在乡下定居的这一年多来,神医的名声也渐渐传了出去,而城中的领主又在这时候生了重病,那些被请上门的医生和牧师个个都束手无策,那个领主的家里人不知从何处打听到了他,就派了下人来找,师生二人也正好也想先到城里打探消息,一拍即合,这才有了原先的那一幕。

只不过,魏君卿显然看不惯路永夕的草草应付的绑法,就叫少年站到自己身边,给他解开再重新束好头发后,这个高大英俊、峨冠博带的中年人又沉默了片刻,就按住少年的肩头,走下了车厢,然后倨傲地对来接待他们的下人点了点头,便任由那些下人牵住马匹,他就自顾自地挺着昂藏的架子,跟那个管家朝领主的庄园走去。

路永夕安静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

少年早先其实也很奇怪,魏君卿的本性也算不上倨傲,很多时候路永夕对他的冒犯举止都自觉有点无礼,但他也只是随口点出来然后批评几句,却根本不见有发怒的迹象,可偏偏他在应对那些外人时,却会不自觉流露出一种自然而然的、高高在上的鄙视,路永夕问他为何如此,他就只是说:

“一群蛮夷。”

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在中原士族的观念里,蛮夷其实连庶人都算不上,大概也就比牲畜要高一个级别,某些时候甚至可以归为同类,君不见徐锴徐楚金的《系传》就直言了“译者,传四夷及鸟兽之语”吗?钱钟书在《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里更是考据了古往今来将蛮夷等同于鸟兽的文字事迹,如果说魏君卿是一个纯粹的中原士族,那他有这种态度路永夕倒也不稀奇,可他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又不远万里来到这片地域……

不,他不远万里想去的地方应该是那个传说中的仙山蓬莱才对?

正当路永夕任由脑子里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念头来回冲突的时候,在他前面的几人骤然停下脚步,一个清冷的女声在这时传了过来:“幸会,二位……”

他下意识地抬起了头,却只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异族少女静立于庭院的台阶之下,任由白雪飘落,点缀在她耀眼的白金色长发以及暗灰色的披肩上,她的五官玲珑小巧,眉目如画,只是一袭保暖贴身的灰色长裙,体态纤细婀娜,分明是一个文静优雅的贵族千金的打扮,但她的眉宇间却透出兵锋般的森然冷意,锐不可当,让人仿佛置身在尸山血海的战场上,以至于几乎都快忽略了那份惊人的美貌。

“……维之?”

“啊?”

等路永夕终于回过神来,他却发现自家老师在他面前唉声叹气了起来:

“你也是到‘知好色而慕少艾’的年纪了啊。”

“啊?”

路永夕又喊了一声,然后顿时反应了过来:这都什么跟什么!他就没发现那个女的……

他再度凝眸,望了一眼那个少女,但此时此刻,那个少女却轻轻提起裙角,遥遥对他嫣然一笑,碧绿如水晶的眼眸里居然流露出温婉亲切的意味,眉宇间的霜寒之气也杳然无踪,仿佛先前那种气质只是他个人的幻觉而已。

“不对,她一个贵族千金,有必要对我这么礼貌吗?”

注[1]:路永夕的表字维之是取自《诗经·小雅·白驹》:“絷之维之,以永今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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