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征军之溃兵兄弟
超小超大

第六十二章

  三层的聚仙楼是昆明城里有名的酒楼,达官贵人们经常在这里出没,生意很红火。老板于凤是个泼辣的女子,是昆明警备团团长王大奎的老婆,仗着自家男人曾经是龙云的警卫队长,在昆明城里长袖善舞,很是吃香。

  华灯初上,正是聚仙楼生意最好的时候,一楼的大堂和楼上雅间里都坐满了,碗碟交错,推杯换盏很是热闹。于凤正倚在柜台上,嘴里磕着瓜子,瞅着酒楼里的客人盘算着今天能挣下多少钱。

  “小凤仙,来陪我喝一个”一个獐头鼠目,身穿黑绸裤褂的光头青皮端着杯酒,借着酒意趴在柜台上,调戏着于凤。“哟,原来是侦缉队的王队长呀,我当是谁呢”于凤杏眼一翻,嘴里不软不硬的说着。王大奎从小就佩服蔡锷将军,日常举止和治军也处处效仿蔡锷,而且于凤的名字里也有个凤字,所以昆明城里都称呼于凤为——小凤仙。

  “不行,今天这杯酒你必须喝。就是王黑子今天站在这里,老子也不怕”光头青皮还是不依不饶的,伸手就要去拉于凤的手。于凤不动声色的让开了青皮的手,稍稍退了一步,脸上带着笑“王队长,您今天喝醉了,早点回去吧。你们这桌,今天算我请客了”于凤这番话说的很敞亮,一般的酒客也就趁着台阶收场了。可是这个王队长似乎是要诚心找事,依旧还是不依不饶的叫嚷着,非要于凤喝了这杯酒。

  酒楼里的伙计和相熟的酒客都上来劝,却被那个王队长亮出枪,赶到了一边,一时间,酒楼里乱成了一锅粥。于凤暗暗使着眼色,叫自己的伙计赶紧去搬救兵,去警备团找王大奎。就在王队长第二次伸手去拉于凤的时候,一只大脚狠狠的踢在了他的屁股上,没等他爬起来,一只菜盘子扣下了他的头上。菜汤、剩菜糊了他一头,王队长刚把脸上的菜汁抹干净,一壶酒从天而降,浇了他一头。

  “谁呀?那个兔崽子?”王队长爬起来,顶着一头的菜汁酒水,气愤的找着踢他的人,可是眼前围着好些人,他也不知道是谁干的。“青青,这个就是你说的无赖吗?”一个满头金发,身穿美军军装的外国女军官用磕磕巴巴的国语和旁边的一个美貌女兵说着话,只是声音太大了,很多人都听的很清楚。

  “洋婆子,是不是你搞的鬼?”王队长指着那女军官,对方是个外国女军官,他不敢怎么着,只是歇斯底里而已。又是一记大脚踢在了王队长的屁股上,王队长一个狗啃食的趴在了地上。迅速翻身的王队长这次看清楚了踢他的人,是一个光头面色冷峻的独臂青年军人,只不过是个士兵。

  “你他娘的”王队长举起手枪指着那个独臂军人,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着。“洋哥们,上,揍这个不要脸的家伙”一个无比嚣张的声音喊了起来,几个身高体壮的外国士兵挤进了人群,团团围住了王队长,你一拳我一脚的直到把王队长揍趴下了完事。

  “你们干什么?”跟着王队长来吃饭的几个地痞无赖,拔出腰里的短刀就要轰开人群。唰,几只手枪顶在了他们的脑门上,地痞们还在装着硬汉子,拍着自己的胸口,大声的喊着让开枪。

  “秀才,你干嘛呢,这是我姐的酒楼,不能见血,拉到后面去,厨房里有斧子,都剁碎了喂狗”懒洋洋的声音响起。一个身穿美军军装,一脸英气的上尉军官排众而出,眯缝着的眼睛里透着杀气,看的王队长两腿直打颤。

  上尉军官走到于凤跟前,伸手在呆呆望着自己的于凤脸上摸了一把,嘴里调笑着“这皮肤够细的呀,快赶上南屏夜总会里的头牌红牡丹了”“要死了你”这才反应过来的于凤,欣喜的拉住了那个上尉军官,上下的打量着。酒楼里围观看热闹的酒客们都是醋味大增,平日里多少富家公子来聚仙楼一掷千金,就是为了博于凤一笑。可这个于凤仗着自己的美貌和自家男人的势力,对谁都是场面上的那一套,可今天怎么对这个年轻的上尉却如此的表情。

  “妈的,谁在这里闹事呀?”随着一个大嗓门,几十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涌进了酒楼,一个中校军衔的黑胖子威风凛凛的进了酒楼。黑胖子就是于凤的男人王大奎,曾经是云南主席龙云的卫队长,后来结婚以后,做了昆明的警备团长。用王大奎的话,他这个警备团就是龙云的警卫团。

  “大奎,大奎,快来,你看看这是谁?”于凤见自家男人来了,忙高声的叫着,拉着那个上尉军官来到了王大奎身前。

  年轻的上尉呲牙一笑,憨憨的笑着“姐夫,我回来了”“小志?你不是去缅甸了吗?啥时候回来的?”王大奎高兴的捶了赵志一拳,仔细的端详着赵志,“不错,出去了一趟,长大了,有了些杀气了,好样的”

  “副官,你带队回营房吧,我兄弟回来了。把地上这几条死狗带回去,先关着,明天再说”王大奎把马鞭扔给自己的副官,拉着赵志就要上楼去,准备大喝一顿。

  “姐夫,我还有些弟兄”赵志叫过国舅他们,一一的给王大奎做着介绍。尤其是凯瑟琳飞行机组的那些美国人,让王大奎不由的看了赵志好几眼。自己的这个干舅子,以前就是个混吃混喝凑数的上尉,怎么去了一趟缅甸之后,居然和老外混到一起来,看起来关系还很不错的样子。

  王大奎的酒量很好,最后是国舅和老炮两人联手,才把王大奎灌趴下了。可是赵志他们前脚去了旅社,后脚王大奎就爬了起来,除了满身的酒气,根本就没有丝毫的醉意。于凤端给丈夫一碗醒酒汤,轻声问道“大奎,你看咱们这个弟弟咋样呀?”早就口干舌燥的王大奎咕咚咚喝干了醒酒汤,一抹嘴巴,“这小子变了不少,也稳重多了,你没看刚才那说话滴水不漏的样,就像个狐狸。他的那帮弟兄也都不是什么善茬,那个叫狗子的小家伙,滴酒不沾,吃饭的时候有一只手一直放在桌子下面”

  替丈夫揉着肩膀的于凤不解的问着“放在桌子下面干什么?”

  王大奎咧嘴一笑,把于凤拽过来,按坐在自己腿上,“我估计这小子的腿上一直放着把枪,一有不对,立马就可以射击。”王大奎瞅见自家媳妇的杏眼有些瞪圆了,忙拍拍于凤的手,解释道“这不是小志不放心你这里,这都是老兵的习惯,你忘记了,咱们刚成亲的时候,我每天睡觉的时候都把枪放在枕头下面”

  “我就是奇怪了,一般老兵是谁也不会服人的,小志身边怎么会跟着十几个老兵?一看就是打过很多年仗的老兵油子了”王大奎疑惑的抽着烟。“管他呢,你没看那些家伙对小志言听计从的吗?对了,小志和美国佬的关系不错,以后咱家酒楼可以进些洋酒了,你看呢?”于凤把玩着王大奎的手指,盘算着如何通过赵志,搭上美国人这条线,现在昆明的黑市里可就属外国货吃香。

  “小志说他们被安置在大板桥守仓库了,那本来就是我的防区。想见他了,随时都可以去,我明天就给他一辆卡车,这样他也随时可以回来,很方便”王大奎倒是很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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