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体温很低,因为心脏太过纤弱,导致供血不足,连手脚都是冰冷的。
此刻,她像冰雕一样的爪子,正被人仔细地掖在胸口里取温。
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贴进一个人的胸膛了。也很久很久,没有被人如此的温暖了。
林向晚十分舒适地在徐云起怀里蠕动了几下,徐云起感觉到,就低下头看了她一眼,见林向晚的脸色恢复了红润,才缓声道,“没事了?”
“嗯,没事了,吓着你了吧。”
“说实话?”
“嗯,说实话。”
“不是吓着我了,是快把我吓死了。”如果刚才不是楚狄出手找到救命药,恐怕林向晚现在已经是尸体一具了,虽然自己这双手,终结了无数人的性命,被鲜血染得早已洗不清,但当林向晚倒在他怀里时,他仍是觉得无比的惶恐。
这样鲜活的一个人,怎么能说没有就没有了?
见他是真的紧张了,一想他刚才是怎样的慌手慌脚,林向晚就没心没肺地笑着,“吓死也活该,谁让你乱说话的。”
徐云起默然,整个拳场,除他之外,有一个算一个,哪个和她说话的时候不是夹枪带棍,就是有事没事的占她便宜,可是从没见她和任何一个人真的动了怒,怎么自己才说了那么两句,她就气成那样。
差点气死……
徐云起想起自己在雇佣军里的时候,曾经有个朋友,老家是东北的,他和自己说过,他们家那边有种野生的小鸟,看起来特别不起眼,但是性子极烈,如果被人捉住的话,会在笼子里乱飞乱撞,直到把自己折腾死,也不会吃一口人给的食物。
那鸟叫什么来着……老家贼?
她上辈子不会是老家贼托生的吧?
徐云起想了一下,他觉得自己脑袋里的这些话,要是被林向晚听见,估计林向晚又得再气死一回,所以他十分理智的选择了沉默。
见徐云起没答话,林向晚以为他是知道错了,所以才理亏辞穷,于是便很得意的继续道,“我那一脚飞踢怎么样?很利索吧?”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起来徐云起只觉得更加头大,“那脚确实踢得很好,可你已经明明抢了先机,为什么不继续下去?难道你上去只是为了踢他一脚?”
只要上过拳台的人都知道,在对手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的时候,最好的防守方法就是杀到对方无路可退,唯有这样,才能拼出一条生路来。
可她明明已经占了先机,为什么会突然停下来?难道她真的以为德国人会心慈手软的放他们一条生路?
“因为防身课的老师只教了这一招嘛,你以为我不想多踢他几脚啊?哼哼,要不是因为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我的手术刀和银针都没放在身边,我肯定把那小子咔嚓咔嚓了!”手中比划着,林向晚兀自不死心道。
抓住她才刚被温暖的手,徐云起心中五味杂陈,他在丛林里待得时间,要比在都市之中长的多,雇佣兵的买卖赚的都是刀头舔血的钱,每到干完一票的时候,他的同伴们就会拿着用命赚回来的票子,去附近的村子里找女人。
他极少和他们一起去。
他不知道那些动不动就哭哭啼啼,十分吵人的生物,有什么值得人留念的。就算是有生理欲望要解决,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他不喜欢女人,当然也不喜欢男人。
对他来说,人的生命太过脆弱,他不喜欢脆弱的不易保存的东西。
可她和他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她是这人世间最独特的一抹风景。
她强大时似乎连最凶恶的男人都不会被她放在眼里,但弱小的时候,她却可以激起他内心最深处的保护欲。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你觉得我为什么会把叶楠带到这种地方来?难道我不知道这个破地方有多糟糕嘛?可是我的没选择,我不把他带在身边,我心里就不踏实。”徐云起的话少,于是林向晚就开始缓缓地讲着,补充着时间的空白。
“你可以找个保姆。”
“你说的轻巧,你知道在芝加哥找个合适的保姆有多难?我晚上要出来工作,所以给叶楠请保姆,就必须请晚班的,可是根本没有专业的保姆愿意夜不归宿,就算你出了再高的价钱也不一定能雇到合适的人。何况叶楠……还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不是没试过,我试着发过广告,也找过四五个保姆……可是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嘛?有一次周末,拳场的电路系统出了问题,比赛被迫停止,所以我就提前回了家。可我一进门就发现,我的保姆和她的男朋友,还有其他几个人渣,正在我家里鬼混,他们抽着大麻喝着酒,把音响开到最大声,他们嫌叶楠碍事,就把他锁在衣橱里!”
“你知道他那时候连三岁都不到,他不能说话,也不会哭,他呆呆的躲在衣橱的角落里,直到我打开门,他都害怕得不敢出来,那么冷的冬天,他尿湿了裤子,两条腿被冻得通红通红的……后来我就再也不找保姆了,我宁可自己带着他。至少在我可以看见的地方,他不会受委屈。”
林向晚说着,用手挡住了自己的眼睛,徐云起以为她在哭,可是当她的手放下时,却发现她的眼中一片干涩,连一滴泪也没有。
“我承认,我是爱钱,可是谁不爱钱呢?我即没偷,也没抢,我赚得第一分钱都是我的劳动所得,干干净净。我也不想让自己成为大家口中的吝啬鬼,可是为了叶楠的以后,我不得不这么做,我不想等我死了之后,他连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她觉得自己亏欠叶楠已经太多太多,没能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庭,没能给他一个健康的身体,这是她一辈子的愧疚。她没有能力去改变已经发生过的错误,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叶楠的以后不会太辛苦。
除了钱,还有她所有的爱,她一无所有。
“你的病……”或许是听出林向晚话中的绝望,徐云起的心再次紧了紧。突然想到她刚才发病的模样,他的脑子里闪出一个极不详的预感。
“是,我病的很重,非常重,而且……没办法治了……”
“不可能,怎么有没办法治的病,就连癌症都可以用鸡尾酒疗法……”
见他真的有些着急了,林向晚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多好的人啊,虽然话少了些,八婆了些,可能在拳场遇上像他和艾瑞克这样,不是为了占她便宜,而是发自内心,真的在意她的人,她觉得太难得了。
“还知道鸡尾酒疗法?真不错,不过你记错了,鸡尾酒疗法是治疗爱滋的。”动了动身体,让自己在徐云起的怀抱里找到一个更舒服的角度,林向晚继续说道,“我的心脏坏掉了,在娘胎里的时候其实就是坏的,后来随着我越来越长大,它已经无法负荷我这个身体了,四年前曾经有一个手术的机会,那时候它的状况还没有那么糟,如果做了手术的话,有很大的可能可以治愈它,就算不能治愈也可以让我延长一些生命,可是我没有做……”
“为什么不做?难道你不怕死?”随着她讲述的越多,徐云起就越觉得难受,眉头蹙成了川字形,心脏就像是被人狠狠地揉搓着。
可林向晚却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像是在讲着别人的故事。“怕……当然怕了,是人就会怕死吧……可是那个时候……我怀孕了……我从小到大,过得都不是特别好,我最亲的亲人都不在了,我自私的想,或许正是因为没有亲人,所以我才会过得那么不好,如果我自己可以给自己造一个亲人,没准我的生活会有所转机。可我没想到……老天爷这么不喜欢我……我连累了叶楠,如果不是投胎做了我的儿子……他或许可以遇到更好的人家……”
“你到底病的有多严重?”越听她的话,越觉得不对劲,徐云起忍不住问道。
林向晚侧着头,微笑了一下,“这么说吧……就算奇迹出现,我也看不到叶楠念小学了。”
“那只有……两年时间了?”徐云起愕然。
转过年叶楠再过生日,就要四岁了,一般的孩子都在六岁上学,这样算起来林向晚真的只剩下两年时间了。
两年时间,七百多天,一眨眼就从掌中流逝不见,而她面对自己即将到来的死期,竟是如此从容坦然,像是早已准备多时。
“是啊……两年时间,太短了是不是?所以我要拼命的赚钱,赚好多好多钱,然后等我死了,叶楠也不会流落街头。天冷的时候,会有人记得给他加衣服,天热的时候,打开冰箱,就有冰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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