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啊!——”
手中的长剑陷入了一只史莱姆的身体,将其一刀两断。
(这只就是最后一只了嘛?)
我用布制的袖子拭去头顶流下来的汗水,这件衣服是昨天母亲刚刚洗好的,因此上面的阳光的味道还很浓郁,同时布制的清香也侵入鼻腔。是花的味道......
看着地面上史莱姆的尸体,我弯下腰去伸手把地上的魔晶收集起来。
史莱姆的身体十分特殊,一旦它们死亡之后,尸体会像液体一样渗入地底或者是蒸发掉,是的,就像是泼在土地上面的水一样消失。
说起来,魔物这种东西是因为什么而产生的呢?这个就连那些大人们都搞不明白,有人说魔物的产生是因为魔族的行动,魔族想要屠杀光人族以及其他种族,才会研制出魔物这种生物。
当然,这样的结论在魔族神人族和平共处的之后就被马上推翻了。根据魔族神人族两方为主,其他种族为辅的史书中无一例外的全部记载古人是如何应付魔物的,也就是说魔物早在其他种族之前就出现在这片大陆上面了。
但是谁管那些麻烦的事情呢?
(这和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村民有什么关系?)
是的,我叫神人,是完完全全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村民。
不过即使是普通的村民,应付这些更加弱小的史莱姆还是绰绰有余的。
魔物在被击杀之后,有时候会留下相当珍贵的物品,——魔晶。就是这个珍贵的物品。
顾名思义魔晶就是魔物身上的一样东西,魔晶若是卖的话,完全可以卖出个好价钱。
魔晶根据魔物的强弱而提高它的悬赏金,史莱姆的魔晶的话大概能卖上5个银币吧,而魔化的龙的魔晶大概能让身为村民的我过上几辈子都不用愁没有钱的生活了。虽然魔物越强,魔晶越好,然而一些珍稀的魔晶在拍卖场上也是备受欢迎的,比如僵尸王这样的珍稀魔物体内就有这样的魔晶。
(不过那是没可能的呢,僵尸王的话,大概需要七名“银”之冒险家才能打得过。)
更不用说让一个什么等级都不是的村民上了。
“啊,是紫色的魔晶,lucky~~今天真是好日子呢。”
我小心翼翼地将魔晶收在我随身携带的简陋包裹里,这可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怎么可能不会轻拿轻放。
清理完战场后,我索性在河畔洗去了长剑上史莱姆的粘液,这种粘液会腐蚀布制品,如果一不小心溅在衣服上可就不大妙了。顺便把树枝刮伤的地方用清水清洗一下,穿梭在森林里面,被树枝刮伤是常有的事情。
接着清洗干净的长剑用布拭去水渍之后,重新收到身后的剑鞘中,哼哼,这个剑鞘可是我亲自用木头一点一点制作出来的,是我的得意作品!
河流的旁边木屋和水井是村里为了给行人或者是从森林出来的村民准备的,神人压得手摇帮浦叽叽作响。他一边哼着歌,一边利落地进行这些作业,让大小水桶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最后神人举起了自己的搭档。
一柄长剑。
这把长剑造型相当简单,除了有些钝了的刃,别无其余的装饰,是一柄很普通的长剑而已,这样的长剑在村里特别常见。这也证明了神人的冒险家身份,嘛,虽然现在也只是新人冒险家。
全部收拾完毕之后,神人总算想到自己的模样。他伸手在脸颊上一抹,全部都是泥土。
(看来是和史莱姆战斗的之后抹上去的啊......)
除此之外,头发上也全部都是泥土,就这么回去绝对会被骂的很惨。
我把头整个浸在水桶里面,水是冰凉凉的很舒服,尤其是战斗之后用凉水冲一下最舒服。
被泥土掩盖着头发的光泽在太阳光下闪闪发光,金色的发色很容易被人们误解成皇族的发色,但是很可惜,即便是金色,也不能说明我是皇族,在下仅仅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村民而已。
头发洗过之后,我脱掉了身上的衣服,然后把水桶高举过头顶,从头顶整桶浇下来。之后再打上泡沫,再重复一遍。身上的泡沫也冲下去的部分直接无视,重新把衣服换上。
“呼——舒服多了。”
身上黏糊糊的真的让人烦恼。
披上一件钩环与坠子等配件极具功能性的外套。
最后拿起长剑,将长剑剑鞘的带子放到胸前,把长剑背在身后。
神人准备回家了。
其实只要看得见那件小木屋之后,就距离村子不远了。
我敲了敲身上贴身的口袋,里面的东西“哗哗”作响,这些是这半个月以来从魔物上面收集下来的魔晶们,是可爱的小宝贝们。这么多的话,大概能比得上父亲一年种地的收入的一半了吧。
只不过狩猎魔物的话,会遇上强大魔物的可能,因此即使成为冒险家很赚钱,村里也没有多少人想到依靠冒险家来养家糊口。在老一辈的村民眼里,种地才是村民应该干的事情。
沿着山路一路向前,很快就看见了村口的石碑。
一下子来了力气的神人,一口气跑到了村子里面。
“哦!大叔今天这么早就关门了啊!有没有什么免费的防具啊!”
“神人!你这臭小子又跑出去狩猎魔物了啊!免费防具什么的想都不用想!真想要的话,就拿你的魔晶来换!”
“呸!就你那防具还要一个魔晶!太黑了吧!”
“哼,爱买不买。”
武器店的大叔撇了撇嘴,转身把热得发红的熔炉熄灭。
然后头也不回地向后面摆手。“去去去,你这小子赶紧给我滚蛋。”
“哼,白痴大叔。”
“诶!你说谁是白痴啊!”
但是已经跑远的神人可一点儿都不担心大叔会突然追上来,顺便回了他一个鬼脸。
“当然是说你呢!白痴!”
“神人你这混小子可别被我抓住了!不然老子非要用锤铁的锤子让你舒服舒服!”
“呸呸呸。”
神人在村里是个捣蛋鬼,而且还是全村唯一的捣蛋鬼,村民经常把他和他的妹妹比,
“哎......神人这小子是随谁呢,一个哥哥一个妹妹,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算什么事儿啊......”
但是谁也不能否定神人的能力,村里里面一共就几个冒险家,其余都是二十几岁的壮汉,唯独神人一个人是16岁的孩子。
神人现在刚刚成年就能独自走进那片森林狩猎魔物,说实话确实很让人吃惊。
神人的妹妹的性格和他经常捣蛋的哥哥完全不同,是个相当文静的孩子。妹妹现在是12岁,还在王城里面的一家学校上学。
这里是离王城比较近的村落,因此村落的规模也不算是小。来往王城和村子之间也相当便利,一来一回只需要半天的时间就足够了。
因为与王城比较近,所以这里也是旅行的人们经常落脚的地方,村上也有许多人家开起了旅店这样的店铺来作为主业,白天是餐馆,晚上是旅店,这种两者合一的经营模式尤其受到人们青睐。
“我回来了!”
门被推开,神人朝着走廊的方向用洪亮的声音喊到。
“小点声,”母亲有些不满的指责神人,“快点来吃饭吧,晚饭马上就快要好了。”
“哦。”
神人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把身后的长剑挂在了墙壁上的钩子上,顺便把外套也一并挂了上去。然后小心翼翼把那个小口袋拿出来,把袋子打开,里面的东西摆在了桌面上。神人用食指一个一个地数,这些全部都是魔晶,里面既有史莱姆的魔晶,也有风速狼的魔晶,一共15个魔晶,其中有9个是史莱姆的,6个是风速狼的。
“最近的运气真是太好了,是遇上了什么好事情了啊。”
这些魔晶如果遇上运气不好的时候,即使是花上一个月也得不到的啊。
“嘿嘿,明天可以去一趟王城,把这些魔晶都卖掉了。......一个,两个.......大概能卖上70个左右的银币吧。呼呼,发了发了。”
神人再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一一收好,然后把它放到了床头的柜子里面。
“吃饭啦!”
“哦!来啦!”
......
第二天上午,还没有到正午的时候,一位少年出现在了王城的门口。
去过冒险家公会之后,少年提起一个灰色的布袋子心满意足地走了出来。
少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哈哈哈!这下真的是赚大发了。没想到刚好赶上魔晶短缺的时候!”原本70个银币变成了现在的整整130个银币!
(老爸那家伙一定会很吃惊的!)
但是现在时间还早着呢,神人抬起看看天空,太阳还没有到达最高处,那么在王城里面逗留一会儿也不是不行,只要在晚饭之前赶回村子就OK。这个时间,神人决定去吃一顿好的,犒劳一下辛苦了半个月的自己。
神人在街上游荡着,把手**了外套的口袋里,现在他不再是个穷小子了,130个银币!这是自己多少个月的零花钱啊!长这么大,这么多钱还是第一次见。
神人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当那个负责回收魔晶的工作人员说道回收魔晶的价格后,神人差点就笑了出来。
(不过这街上的店铺真的好多......在我们村里面可看不到这么多的人以及这么多的店铺啊。)
“说起来......被皇族藏了十几年的公主大人出现了啊。”
(不知道我们的公主大人是什么样的人呢?)
听传言说,公主大人有着连月光都自感惭愧的银色长发,以及即使是最珍贵的红宝石与之相比都黯然失色的琥珀色的眸子。
——绝世的美少女。
这是唯一能够形容公主大人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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