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刚刚开始?
可是这种情况你怎么逆转?
不要让别人看低你。
如果有人看低你的话,就十倍反击!
难道你能够说服代理方或者制作方撤诉?
大概不行吧。
烂泥始终扶不上墙。
我已经跟对方联系过了。
他们怎么说?
这场官司,赢的机会太渺茫了。
即使赢了,也要付出打官司需要的巨大时间和资源成本,也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
可是,他们也有成为独家代理商的可能性吧?
所以我说他们鼠目寸光。
就算制作方很难搞定。只要他们能做好,并不是没可能的。
那,问题还是回来了,你打算怎么扭转败局?
这个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那家伙已经在等着了。
那家伙……柴越?
郑泽宇起身,前往顶楼。
跟在后面,别露面。
啊,好。
如约而至,是想品尝胜利者的喜悦吗?柴总。
没错。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你们落魄的样子。
《玄机》的热度已经一浪高过一浪。只要撤诉新闻出来,票房就指日可待了。
果然跟之前猜的一样啊。
柴总也真是有手腕啊。
想必废了不少手段吧。
难道说给代理方塞钱或者施压了?
就从结果来看,一切都是值得的。
是吗?即使抄袭的证据被找到?
那种东西,算是证据吗?
的确那是千真万确的证据。
但如果没有人起诉的话。媒体战我们也是打不赢柴越的。
可以说劣势到极点了。
这是字迹比对的结果。有兴趣看下吗?
…………为什么会,一模一样?
很吃惊?不过是你大意了。
难道不该是一模一样吗?
柴越的反应……有点奇怪。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吗?
哼,那又怎么样?
的确,就算抄袭的证据成立,对方已经撤诉了也是白搭。
这个之前也说过了。
也是。代理方都已经撤诉了。有这个在善于打媒体战的柴总面前还真起不了太大作用。
除非我们能找到更擅长打媒体战的人。
还要有柴总这么雄厚的资金。
否则就只能碰运气了。
这家伙,想得蛮清楚的嘛。
那你还打算和我作对?
柴总的确很厉害,但并不是没有人能够对付你。
你忽略了两件事。
???
哼,哪两件事?
第一,《幻梦长夜》是有庞大的粉丝群体的,他们遍布全国。
……你想利用粉丝群的力量吗?
这种松散的联合。
居然还有这招啊。
的确松散。毕竟没事的时候不过就是个同好俱乐部。
但如果有外敌,那就未必了。
……第二件事是?
《玄机》并不是只抄袭了《幻梦长夜》,小说的构架是抄袭另一本国内小说《龙战》。
什么!?
!!!!
的确当时感慨过《玄机》除了抄《幻梦长夜》之外的部分也不错来着。
那家伙当时就说不一定是自己写的。
原来那时候就察觉了吗?
《龙战》的作者之所以没注意到这件事情,只是因为他的读者群和圈子跟《玄机》差非常多。
但这个作者在版权方面可是出了名的倔强。
一旦起诉,不太可能会撤诉。
这就是那家伙的底气啊。
那么,柴总有要反驳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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