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孩子,我没有名字;我的父亲,在我六岁的时候,因为有心病,在一次纠纷中心梗去世,我变成了没有父亲的娃。
母亲是个歌姬,每天在外为别人唱歌。我并不理解母亲这样的生活,我依然是那么的调皮,跟邻居家的女孩子梅花十三玩,每次在门外一起玩弹弹珠或者抓鸟。
有一天,来了一个富人,富人很凶,她穿着金丝绒风雪衣,黑呢夹裙,羊毛衫,牛皮鞋的跟高高的,千细的手上戴着一枚硕大的翡翠戒指,一条水晶手链系在手腕上,红色的钻石耳钉在水晶灯下闪闪发光!
金黄色长卷发一直到腰间,头上歪歪地别着一个小小皇冠。淡粉色蕾丝连衣纱裙融合了哥特式与洛可可式风格。
富人向我母亲走去,问:“你就是这地方最有名的歌姬,对吧?你叫什么来着?”只听母亲小声的说:“春梦蓝。”“本小姐名叫蕾思甜,今天本小姐让你为我唱首歌!”富人高傲的说。母亲立刻弹起古筝,又唱起美妙的歌声,歌声的旋律是那么的优美。结束后,富人将一些钱币扔在地上准备要走。母亲站起来说:“蕾小姐,请你付钱。”“我不是付钱了吗?难不成你还想讹我?”富人愤怒不已并扇了母亲一耳光。母亲捂着脸,斜着眼看着她说:“将前完完整整地道人的手里才是正道,哪有你像这样子把钱像给乞丐一样随随便便的扔的地上?”这句话让我很难忘,然后母亲就这样子被抓走了,听别人说好像是抓去当丫鬟。
于是只能让爷爷奶奶照顾我,爷爷奶奶并不爱我,也把我当奴隶一样整天使唤,从打扫卫生到喂鸡鸭,有去什么打扫阁楼。吃饭的时候只能蹲在桌子底下吃饭,整天只能吃酱油拌饭几颗白菜还没有煮熟,肉也是一点点;干活不好还吃不上肉。过着苦的日子,我原本的衣服已经被他们拿去卖了,穿的都是破破烂烂的衣服,有些衣服还是抹布缝的。
终于有一天,爷爷奶奶不知为何打我,引来了我的朋友梅花十三和她的父母,后来,我被打得鼻青脸肿,关在楼上的隔间。没有灯,四周黑漆漆的,我摸索的找到了一个蜡烛,和几个木块,燃火后点燃蜡烛,从废堆里面答出几个破旧的棉被,躺在棉被上面睡着了。虽然说耳边听着老鼠的唧唧叫声,但是我已经习惯了这样子的生活。然后做了个噩梦,惊醒后发现,已经到深夜了。想起白天发生的事情,满是不服,我决定离家出走。
我悄悄的下了楼,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从后院的门走了出去;就这样离开了爷爷奶奶的家。
我成为了孤儿,可是我第一次并没有想到会面对贫苦的生活,而是想的自己的好朋友梅花十三,然后就是自己的母亲。
在外只能睡在街道里面,吃的人家施舍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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