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号,离国庆节结束还差五天。没想到吧,今天还在继续。
“谷雨的恋爱对象是谁来着?”
陈哲在游乐园中问着清明。确切来说,是在游乐园的餐厅里。现在时间是中午十二点。
“嗯,她说过,是班上的男生。”
“不对……”他轻轻抿了一口咖啡,“这几天都待在一起,到底是谁,我心里已经有数。”
“那个,‘小姐’?”
“对。”他将咖啡喝光。“很震惊的事实。”
“啊……”清明整个人瘫在餐馆里的椅子上,就像是忙碌工作了一天疲惫不堪一样,“其实我也隐约察觉到了,这几天和她相处。只要那个‘小姐’电话一来,她整个人都笑开了,然后很慌张,有时候还会脸红。不行,我得去找她。”
“等等。你现在回家找她,想要做些什么?”
清明就如打雷打中一般站了起来,准备往餐馆外面冲,好在陈哲也站了起来一把拉住她。所有其他的顾客的视线移到他们身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们吵架了。
“阻止她么,清明?你这样做,难过,甚至后悔一生的人可是她。”
“但是,怎么说——”
“很难接受,很难认同吗。”
“……我也是个受教育的大学生。而且我年轻,不是腐朽的老人,也有自己的一套思想。”清明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谷雨是爸妈他们的老来子,他们不会认同的。”
“对啊,那么谷雨身边,不就正需要你和我吗,她也绝对深思过了吧,压力很大吧。”
“虽是那么说,”她重新坐了下来,“我得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这件事情。”
然后,明天便来了。
“谷雨,那么早就出门啊。”
早晨,清明正在椅子上看着谷雨的书《第二性》。这是清明在昨天晚上求了谷雨好久,谷雨才勉为其难借给她翻翻的。不过她似乎并没把握住这弥足珍贵的借书时限,一直都在偷盯着谷雨。郑重其事般地捧着书,但良久也没往后翻,心里当然是心猿意马,大脑早没空再处理看文字的工作了。
“嗯,国庆节嘛,出去玩玩,我大概会回来的很晚吧。”
“那也要早点回来。”
清明拿书的手,微微颤抖——这家伙六点半就起来,然后洗了一个小时的澡,那小姐……她到底下了什么**。
“好,现在都早上八点了,快去叫哲哥起床吧。不然他晚上又要睡得很晚了。”
“好主意,我现在就去叫。”清明放下了书,意思意思走到沙发上,却迟迟没有动作,等谷雨穿好鞋子后,才一脚踹醒陈哲。“你小姨子走啦,快起来我们聊。”
“哈——昨天不是聊了一晚上吗。还有你这说法不太对啊,应该是‘准小姨子’或是‘未婚小姨子’。不,未婚小姨子听起来有点ntr……”
谷雨走出了门,伸了一下懒腰。说不定今天,是改变她一生的日子呢。
十月三日,三倍工资的最后一天,但这是跟表白什么的毫不相关的日子。谷雨先是坐地铁坐到了宋笙那边,来到了她所住的缘家公寓区里,接着抬手,敲了敲门。
“哎哟,小孩来了。”
宋笙也在看着书,还是那本《月亮与六便士》,她从落地窗上起来,把看到的那一页夹上书签,然后合上放到小圆桌上。又随意摆了摆自己的发型,然后将门打开来。
“谷雨,好久不见。”
还是西装啊——谷雨喜欢宋笙,无论穿任何服装皆是如此。但是谷雨至今,除了那套睡衣以外,她也就看过宋笙穿西装了。如果今天注定不平凡,谷雨非常想看看宋笙不同打扮的样子,便服的宋笙她一次都没见过。不同平日的一日加上不同平日的衣服,才是最不同平日的一天才对。不过谷雨也穿着老样子的衣服,因为再描写一遍不同的衣着,实在是太难了。
“有很久吗,小姐生日不才见过吗。”
“已经很久了,二十多天呢。”宋笙走了出来,将门锁好。“你要带我去哪玩?”
“早上的话,我想先去买东西,好久没出来购物了。”
“好,那就去北区吧。”
谷雨摇摇头,还是算了,不同往日加上一如既往,说不定也能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奇妙的化学反应,这个词语一点都不适合谷雨。
北区作为此城市的市中心,就像强化版台北西门町一样——虽然台北市中心应该是信义路东区。换言之,周边能购物的地方许许多多,商市都鳞次栉比地摆着,等待客人的光顾。但也与西门町一样,这地方有个缺点,虽然摆得整整整齐齐,但各个商场楼栋分的太开,十字路口和红绿灯实在磨人,要持续逛的话需要走很多路。
正因为要走很多路,所以谷雨察觉到了,宋笙并非一点都没变,脚步的频率勉强和往常一样,但是脚步声重多了。谷雨低头一瞄,果然是高跟鞋。不知往常那双皮鞋怎么了,不过突然换上高跟鞋的理由,谷雨知道的,符合宋笙的理由只有一个,擦不干净。看来是鞋油用完了什么的吧,也差不多。
不过高跟鞋和皮鞋不一样的是,它是女士专用,虽然之前是太阳王路易十四发明用来阻止宫女夜晚偷溜的。然后因为优雅且能增高,仅有一米五四的路易十四也穿上了高跟鞋。扯远了。至少现在是女士专用。高跟鞋也是很性感的东西,能让女人变得更加富有风韵,一想到这个,谷雨就活跃的想象力就开始瞎蹦腾,不禁乱想起来——小姐,还真是个色情的人。
“话说谷雨,带我走那么久了,你到底要买什么啊。”
“嗯,眼镜换个镜片。度数好像又深了。”
“少看点手机啊。”
“没办法,父母都是近视眼,即使我每天住在仙人掌堆里也会近视的。”
“真会找借口啊。”
测度数,配合框的镜片,这样一来,等到谷雨配完了眼镜之后,也就中午了。
“接下来去哪啊,我的谷雨。”
出了眼镜行后,也不知道干什么了。这偌大的北区的确有很多可玩的东西。但两人都经常来,所以几乎哪都不新鲜了,乐子也变得挺少的。
“小姐喜欢唱K吗。”
“不笑我跑调的话。”
“当然不笑。”谷雨耸耸肩,“那么,咱们先去那边的港式料理吃个饭,那里咖喱牛肉饭挺好吃。然后我再约两个人,人太少了唱k也没什么意思。”
“小溪和澜爱?”
“嗯,小姐怎么知道她们名字的?”
“上次她跟我说你和王思婷的事的时候,顺便就加了她的qq,包括她妹妹的,聊了几次就熟了。”
“好吧。”谷雨嘟起小嘴,虽然她和宋笙的QQ聊到都快有大轮船了,但该吃的醋,一个也不会忘。
说到醋,看看宋笙和谷雨在吃饭的时候碰到了谁。对,因为小说作者之间是会互相吸引的,所以谷雨即使在奶酪里巧遇醋醋也丝毫不是奇怪的事情。
真就变成了一个设定。
“谷雨姐姐,和编辑姐姐。”醋醋在两人进门时就看到她们了,她先跟妈妈讲了一声,然后再来到了两人刚落坐的位子。
“啊醋醋,你也来这吃饭啊。”宋笙翻着菜单,兴高采烈地向她打招呼。
但谷雨可不高兴了,她盯着宋笙,死死盯着。
“小姐,这个看上去好好吃哦。”谷雨强颜欢笑地抓着菜单,指着一处。
“嗯,等会再说。醋醋,你今天穿的是护士服啊,不错,很可爱。”
草。谷雨青色的眼睛都快变红了。
“好啦,我走了,待久了爸爸妈妈会说的。”醋醋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嗯,再见哦——诶谷雨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谷雨拿起了一把餐刀,“就用这个来砍下小姐的头吧。”
“这个连老一点的牛排都切不断。”
谷雨眯眼,放下了餐刀,重新翻开菜单。
“那就用这个来让小姐破产吧。”
宋笙稍稍偏头,看着谷雨指的那个东西,三层冰淇淋球加上黄金珍珠与烧仙草,还有磨碎坚果的奶茶,五十块一杯,对于饮料来说这价钱可算是贵得不近人形。宋笙看着,真不知道加那么多配料,奶茶的意义又何在呢。
“今天咱各付各的来着。昨天qq里不是说好了么。”
“可恶。”
“快点吧,你不是还想唱K。”
吃完饭后,临溪和澜爱也刚好给谷雨打了电话,意味着她们已经到了,或许还等候多时了呢。四人汇合后,终于可以去kty尽情展现歌喉了。
两人先得去地铁站里接那两姐妹。
“笙姐姐。”临溪先给人打了招呼,“好久不见。”
“笙姐姐。”
澜爱还带着口罩。虽然直到今天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还是得提防一下,毕竟病从口入。
对于这个亲密到不行的称呼,谷雨表示十分惊讶。“你俩的叫法……?”
“啊对,是这样的,因为一直叫编辑小姐未免太生疏;叫小姐的话你绝对会生气;当然不可能直接叫姐姐,所以笙姐姐她就这样提议,我们也就这样叫了。”
对,谷雨想起来了,第一次和她去北区的时候,当初宋笙好像也给谷雨说过可以叫她“笙姐姐”。
“是这样啊……小姐。”
“嗯?很可爱的叫法啊,而且和你的不一样。”
宋笙很清楚,如果让她们同样叫“小姐”的话谷雨绝对不同意。以为叫其他的名字就没事——无论哪个都行。
“就用这个来砍掉小姐的头吧。”谷雨从口袋里抽出一把塑料刀,大概是刚刚在港式料理里随手拿的。
“好啦,你还是砍砍洋葱圈吧。”
似乎是安抚意思,宋笙抬起手摸了摸她的头。
这在以前是个寻常动作,但现在的话,谷雨喜欢上了宋笙的现在,就不一样了。
“唔……好了好了,去唱k吧。”没办法,她缩起身子躲开那手。这心脏竟一点儿都不争气,总是被别人随便摸摸抱抱就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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