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李时被欣悦君的叫嚷吵醒。
“李时,薇姐邀请我们住一段时间,我们在这留几天吧!”
没来得及感叹自己竟然睡着了,刚刚起身的李时就被欣悦君摇着肩膀询问。
然后,两人在这座小镇停下了脚步。
这是一座位于林芝附近的小镇,整个小镇坐落在一个U型的盆地里,因为正值初夏,绿意从脚底的草原一直蔓延到四周的山顶,小镇美得如人间仙境。
小镇的时光似乎比外面稍微慢一些,西藏地区的太阳落山也比较迟。
李时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黄昏的时候,找到一处正对西边的斜坡躺着,悠闲的直视那一轮光耀不再的夕阳,直至夜幕降临。
而欣悦君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拉着李时走街串巷,今天到这家看别人给羊接生,明天到那家学习怎么制作糌粑,每天如此。
在他人眼中,这两人好像真成了一对在度蜜月的夫妻。
有趣的是,这两人每每被人误以为夫妻的时候从来不会刻意去指正那个这么说的人,都是巧妙将这个话题周旋过去,既不承认也不反驳。
在小镇旁的一座小丘陵上,这对名义夫妻一如往常的双双平躺在斜坡上,眺望着远处的夕阳。
“这就是你所说的苦乐相依吧。”李时由衷的感叹。
“你是说我每天拉着你去小镇里是一种苦咯。”欣悦君斜着眼语气有些不悦。
没等李时说话欣悦君又说道:“你不是挺喜欢……观察人类的吗?”
想了一会儿欣悦君嘴里蹦出一个“观察人类”这样的词。
“你别把我说得那么不食人间烟火,好像我是什么隐世高人一样。”李时哭笑不得:“说得好听叫观察,你这么主动去接近别人不就和偷窥没啥区别了吗?”
“是啊,你就是这样的人,从不主动去接触周遭的事物。”欣悦君叹了口气说道。
这些天的相处,欣悦君绝对有理由说出这句话。
“那你觉得,这是错的还是对的。”李时像在问欣悦君,又像在问自己。
欣悦君没有回答,因为这种问题是无法从他人口中得出“正确”答案,这个道理她知道李时也知道。
夕阳的一半已经沉入山峰,山峰的影子也刚好没过两人的腰。
欣悦君似乎想起什么,她侧身在外套的兜里找出一个用油纸包着的糌粑,她将糌粑掰成两半递给一时一半。
“尝尝,我自己做的。”
说实话,李时这几天每天都在吃这东西,所以接过身为初学者的欣悦君自制的糌粑后他已经做好难吃的心理准备。
但是意外的很好吃。
三下五除二的解决掉半个糌粑,李时只是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是做饭啊。”
“什么做饭?好不好吃给个准信,别不好意思。”欣悦君促狭的笑道。
“我是说你的爱好,是做饭。”
“是没错了,你怎么突然说这个?”
“也没什么,就是有些羡慕。”
“你在说什么啊?”欣悦君皱着眉头声音有些怪异。
“羡慕你们这些追梦的人啊。”
李时话刚落音,欣悦君猛的一下站起身,双手抱在胸前,焦躁的跺着脚。
欣悦君此刻心中十分不爽,一种说不出来的不爽,李时的话感觉就像是一个人突然走到你面前说道:“真羡慕你们这些能说话的人。”
这个人竟然在一件无比理所当然的事上有如此病态的表现,这是不对的。
“你怎么了,难道我猜错了?你其实并不喜欢做饭?”李时不知道自己的话哪里刺激到她了。
欣悦君重新躺下,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心情,然后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道:“你没有什么爱好吗?”
“暂时没有,不过我一路上看到了许多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追逐的事物,我相信世上也有着某样值得自己为之奋不顾身的事物。”
不知为什么,看着这样的李时,欣悦君心底剩下的那点愤然突然消失殆尽了。
是啊,人类是无法从他人口中得到答案的,不过对于眼前这个人,欣悦君很乐意说说自己得出的答案。
于是她说出了那句让李时永生难忘的话。
“你总想着有一个能追随一生的信仰,你望着那些追梦的人,想着自己和他们究竟有什么区别,其实不必如此强求,没有什么是必须一成不变的,永恒的只有时间。”
其实,和这女孩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如此的难以忘怀。
晚风吹拂,丘陵上的草地被吹出一阵又一阵的青色波浪,少年和少女望着早已没入山峰的夕阳,世界寂静无声,一切都如此自然惬意。
“是时间啊。”李时的声音宛如黑暗中深谷传来的低吟。
————
小镇的日子平淡而安稳,那晚过后似乎什么也没改变,毕竟有些话有些事可能要等很久才能显现出它的意义,换句话说时间会给你答案。
这段时间李时和欣悦君都是住在仲薇家,当然也会帮这家人干着农活,不然良心总有些过意不去。
仲薇其实还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是兄妹年纪十二三岁,在林芝那边的学校寄读,所以李时只能通过仲薇夫妻只言片语来知道有那么两个孩子。
不过每次仲薇提起这两个孩子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的旁敲侧击询问李时“夫妻”俩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
虽然每次都被李时敷衍过去就是了。
世界上有一样东西,它能麻木一个人,让人以为现在的所以都是理所当然,然后它又会在最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夺走你现在拥有的事物,它就是时间。
小镇的生活在某个清晨醒来时结束,寂静的房间里只有李时一人,枕边的温度似乎在诉说着不久前这里还躺着某个人。
李时起身看了看四周,最终目光落在床头柜上的一封信上。
说是信其实就是一张折叠的信签纸,连信封都没有。
李时伸手拿起那张信签纸,轻轻将它打开。
上面写满了“字”,不过能看懂的只有一句“我走了,勿念”,以及一个地址。
为什么说上面写满了字,因为写这封信的主人把这个地址写了又划去,一直重复这个过程直到整张信签纸都是那些被划去的地址。
在最后,信的主人终于下定决心把地址写在所剩不多的信签纸末尾。
李时合上信签纸,把它小心翼翼的收进背包里。
和仲薇夫妇道别后,李时离开了小镇。
现在,自己又是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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