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还有这等经历,倒是我小瞧你了。”据他所知,姓姜,年龄与她差不多大,又被关了四年,貌似就只有姜府的那位九小姐了……怪不得,倒真是我小瞧她的来头了。
“那可不。”九歌不知对方身份,仅是随口一说,哪想孤苏会猜的如此准确,还自以为她的身份仍是个秘密呢,“对了,你是做什么的,看你仪表堂堂,不像个普通人啊。”
孤苏愣了下,没想到九歌会如此发问,他在犹豫到底要不要现在告诉她自己的身份,但是经过几天相处下来,他也渐渐发现九歌虽说精通朝堂之事,却也极为讨厌勾心斗角之人,可他身为局中人,不算计别人,便会被别人算计,若是此时告诉她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她的性子,断然不会再与自己像现在这般走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暂且对她隐瞒。
“额,我就是个普通江湖人,不会别的,也没份正当手艺,你高看我了……”
说完连他自己都不信这种话能哄的住九歌,几天相处,他也不知为何总是有意无意对这个小丫头有许多包容,换做以前,即便是小小的过失,在他眼里那便是不容饶恕的,但是偏偏九歌笨手笨脚,却甚为讨他喜欢。
“好了,你不想回答,我便不问了,反正呀!你这个人我看不透,总觉得你有什么大秘密,既然你不想多说,我也不想多问,知道的多了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九歌识趣的不再发问,对她来说,孤苏在这里是个可以交的好哥们,但是出了大荒山就不一定了。
“如果我也能像她这般便好了……”孤苏看着独自饮酒的九歌,或许正是她身上的那份洒落是自己没有的,他才会这么对待九歌吧。
炭火通红,入秋的大荒山夜里凉意袭来,九歌不禁打起了哆嗦,孤苏看在眼里,思绪飘飞,眼前一幕让他想到了旁人。
“若她还在,即便在此处住上一辈子,又何尝不可……”灼辣的苦酒顺着喉咙灌入腹中,孤苏已有些醉眼迷离,恍惚间,对面坐的正是他的心爱之人。
“紫林……”
九歌喝着酒,丝毫没发现正在靠近的影子,忽地嘴上一紧,嘴唇不知被什么咬住,随之而来的是条不明物体,软软滑滑的,企图撬开她的牙齿,与她的俏舌纠缠在一起。
她第一时间就试图反抗了,可那道身影仿佛一块磁铁般,吸附在她身上,任凭她如何反抗,却无计可施,只能‘呜呜’的以示怒愤。
“老子的初吻啊!本打算实在不行,以后就送给冬菱的!孤苏你这个混蛋,还老子初吻啊!”她是无论如何,也没想过这一世自己的初吻,会断送在一个认识不久的男人身上的,这让上一世同样做为男人的她,自尊心大为受损。
不知过了多久,这一吻差点让她窒息,终于一口气吸了进来,九歌感觉彷如重生,想到方才一条黏糊糊的舌头在她嘴里像泥鳅似的乱钻,便没来由的一阵恶心,急忙灌了口酒,漱了漱口,旁边的孤苏早已烂醉如泥,醉的不省人事。
“你他大爷的爽了!”九歌愤恨不平的拿脚用力踹了他几下,这才解恨。
“紫林……”
望着不省人事的孤苏,吐字不清的喊的似乎是个人名,九歌纳闷着紫林是谁,还以为孤苏是在装醉,故意占他便宜,遂又踢上两脚,这可是拳拳到肉的力道,没想到他竟然眼睛都不眨一下,看来是真醉了……
入夜后的大荒山,不时传来惊叫,倒是为这秋凉的夜色平白蒙上一层神秘,灯火通明的竹屋里不时响起骂声,准是九歌又发脾气了。
“孤苏,你大爷!”
……
姜府。
“一早上哭哭啼啼,成何体统!”甯氏刚走入琳琅院,听到婢女冬菱的哭声,便出言训斥。
冬菱抹着眼泪,对甯氏诉说:“小姐都走了快一个月了,夫人,她何时回来啊?”
前不久出了那档子事,除了少数几个人知道外,姜府的下人是一律无权得知的,冬菱只以为自家小姐这是一去不回了,所以伤心所致,才禁不住哭了起来。
甯氏劝说道:“九儿她只是出去散心一段时间,等玩够了自然会回来的,你自幼便陪着她一起长大,知道你舍不得她,再等等,再等等九儿她就回来了。”
冬菱诶了声,收起了哭声,破涕为笑,这个丫头很是单纯,别人说什么她便信了。
甯氏则是长长出了口气,心底想着,“九儿啊,你可不要那么狠心不要娘了啊!不管再怎样,你始终是娘生的,只求你早些回来,别让我担心……”
甯氏只当是自己女儿这几年被禁足,才导致的离家出走,九歌一个女儿家出了姜府便人生地不熟,所以她很是担忧女儿的安危,过的好不好,却殊不知九歌此刻在城北的大荒山,过的有滋有味……
“没想到大荒山还有此番美景啊!”
大荒山的内部是一个天然溶洞,进得其中便仿佛置身于五彩斑斓的海底之中,头顶上是一个巨大的碗口状的豁口,阳光照进来就像是摇摆着的丝绸在空中吹动。
九歌虽说也见过各种奇形怪状,绚丽缤纷的溶洞,但大荒山这种整个内部空间全是经过千年风化的溶洞,她倒是头一次见,一时间觉得新奇无两,便忍不住赞叹一番。
一旁孤苏跟在身后,踏上一个石阶后掐着腰,笑道:“本想在你脚伤完全恢复后再带你来的,不过看在你最近听话乖巧的份上,便提前带你来见识见识。”
此时已是九歌进入大荒山的数日之后了,脚伤虽然还有些没好,但也不影响跋山涉水了。
“那我可要好好感谢你了,多谢苏兄了!”
孤苏一旁呵呵,这些时日一直住在竹屋,打的水仅够吃饭喝水用的,留出来梳洗的用水倒是少得可怜,他自己倒还好,无事只需走上几里路,费些脚力便可以来此处清洗一番,反倒是九歌许久未曾彻底清洗,这几日他总是闻见一丝若有若无的异味,碍于面子,他不好明说,只好找借口带九歌来此处了。
“前面是个浅水池,水温刚好合适,你已经许久没有好好清洗了,我在洞口等你,你快些。”说罢,丢了一套他自认为还好的衣物给九歌,这是他前几日命人到城里购买的,花了大价钱。
九歌接过衣物,不自觉的嗅了嗅身上的味道,可能是太久未曾换洗衣物,竟连身上的异味都闻不见了。
“我每日都有擦身体,也不臭啊!怎么那小子刚才一脸嫌弃……”九歌纳闷,不甘心又用力闻了闻,确实没有异味,“不管了,反正好久没泡澡了!”
池底五彩缤纷,岩石平滑,应该是有人打磨过的,九歌探出去一只脚,试了水温,正如孤苏所说那样,刚好合适。
“看来这小子挺会享受的,还专门把这个池子打磨了一番。”整个身子泡进水里,九歌顿时觉得连日来的乏累,此刻统统抛之云外了,“此时要是再来个马杀鸡,啧啧……完美。”
洞口处。
“再待上几日,我也要回了,趁这几天多带她四处逛逛吧。”想到回去之后的诸多琐事,他便觉得心乱如麻,不自觉竟有些舍不得这些时日与九歌相处的感觉来。
不久,九歌穿戴整齐后,走了出来。
此时的九歌,双眸似水,细致乌黑的长发披于双肩之上,洁白的皮肤如刚剥的鸡蛋,红唇与皮肤的对比,份外分明,突然由可爱变得成熟,宛如从溶洞里走出来的仙女一般,竟一时看呆了孤苏。
“咳咳……”他回过神来,头一次觉得心跳加速。
他有些慌乱,为了不让九歌看出破绽,强装镇定。
九歌走了过来,抱怨着:“这身衣服你从哪里搞的?我穿着很是别扭,走路都要踮着脚。”
孤苏合起扇子在她额头点了下,道:“天下的女子尽皆这么穿,习惯就好。你那身女扮男装的衣服一点都不入眼,交与我,我帮你丢了。”
九歌不同意,道:“以后我行走江湖就靠这身装扮了,你给我丢了,我岂不是还要再费力请裁缝订做?”
孤苏打量着她的身板,确实很难挑到合身的衣服,需得找裁缝订制才行。
“那便不丢了,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九歌被孤苏拉着小手,另只手提溜着裙摆,由于还没习惯这身打扮,所以一时走起路来磕磕绊绊。
“去哪啊!”
“到了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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