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真换个毛头小子,对于鹿柴溪的炙热感情指定是难以忘怀,然后早也心里乐开了花了。
毕竟鹿柴溪她可是桃花庵精心培养的优秀女弟子,要知道,可就连大界国的皇帝为了她的倾城绝艳而感到呼吸惊颤。
但张羡鱼对这一份美好干净的感情,感到的却只有无奈,鹿柴溪的确是个好姑娘,从相貌教养、以及她身为女人的可爱小心机,都是无可挑剔的程度。
张羡鱼口中的:姑娘,我配不上你。
反过来就是:姑娘,我不喜欢你,无论你怎么做,都是徒劳,但面子我还是会给留上几分,有机会我们做朋友。
我拿你当朋友,你不能想着来上我。
那不合适,也很令人糟心。
说真的,这一辈子能有一个不顾一切的去爱你的姑娘,那是身为一个男人一生中最大的幸事,哪怕倾尽天下也要将其拥入怀中。
但那不是张羡鱼会去做的事情。
他的理由很简单。
是的,他太懒。
这是真理由,而真理由是最伤害人的理由。
他已经懒到了不会心动了的地步,因此对于鹿柴溪的炙热爱意,他感到的是深深无力。
文青点的说法即是:我已经丧失了爱人的能力,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简单点来说:恋爱能比睡觉舒服?你傻批么?
这近乎五千年的沉睡时光,让他蜕变成了就连他自己都不再熟悉的陌生模样。
胸膛里那一颗滚烫炙热的心,都在岁月的侵袭下而难免变的悲凉麻木了几分。
张羡鱼在支离破碎的梦境中也有想过苏醒之后的生活,他也曾经想过会娶一个妻子生儿育女,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过着闲云野鹤般的生活。
张羡鱼重新看向徐云的方向,又重新从怀里掏出一只草根叼在了嘴里,接着便悠闲的走过了徐云的身边,并未将他那副惨若丧家之犬的模样放在心上。
至于没有第一时间杀掉他的原因同样很简单,他的手上暂时不想沾上人血。
准确的来说,这五千年沉眠期间,他见过的活人太少了,哪怕是想要将他杀掉吞噬的徐云。
一个人寂寞久了,可能就会觉得就连敌人都可爱上了几分。
更何况,张羡鱼此番前来,除了发泄一下起床气之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从古诗仁小师妹的怀里带回白春雪。
她那毛绒绒的雪色毛发,清澈灵动的狐眸,极具美感的狭长眉眼,还有她那一条软又暖和的狐狸尾巴,都是让人忍不住吸个爽的。
特别是当她那四个雪白小爪子蹬在自己胸膛,几分哀怨的歪头看自己的娇萌模样,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不行了,光是想想就要死了。
如果白春雪她可以化作人形该多好嘛,估计抱在怀里也是小小的可爱一只吧?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张羡鱼再次想到了那一头徐云以血蕴养的血色蛟龙,你看看我们家白春雪,再看看你家的臭龙?
不得不说,那一条被摔成漫天碎片的血色蛟龙,它的嘴里真是又腥又臭。
难不成从小喝恶臭红茶长大的么!
其实张羡鱼原本没打算拍死那头血色长蛟的,而且就算他决定杀掉了,也会非常人道的给它一个痛快的。
改变张羡鱼想法的原因相当简单,就是源于那一条血色蛟龙那嘴巴里的熏人恶臭。
谁让它不刷牙的?不刷牙也就算了,你还来咬我?
它死就死在了口臭熏人这一点。
由此可见早晨起床一定要刷牙的重要性,说不定哪一天就保命了。
再说了,你见过有谁一大早晨起床不刷牙就吃饭的?
好吧,张羡鱼忽然就发现,他把自己比喻成那一头血色蛟龙的早餐了。
只不过现在‘早餐’,反而把想要吃早餐的家伙给打死了。
张羡鱼还挺想问一问那一条血色蛟龙: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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