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这曹家,是一个特别有名的家族,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但是通过曹德拥有传国玉玺来说,曹家肯定不是普通家族。
最初的曹家,非常的弱小,曹正成的父亲参加了卫国战争,经过了很多年,华国击败了敌人。
曹正成的父亲因为没有特别大的功劳,只被封为了一个小的书记(曹正成他爹曾经是军队中的政委)。
但是曹正成很幸运,他在父亲的撮合下认识了一阿拉伯富豪的女儿(曹德是混血,但是不是很明显)。后来,他们举行了婚礼,一年之后,曹德便出生了。
曹正成通过他的老丈人,建立了曹氏集团(最开始叫德义集团),主要是以商业为主。而且曹正成也拥有他老丈人石油公司的一部分股份。
曹德在年轻的时候,因为混血的原因,有很多女孩子都在暗地里说他什么,曹德的初恋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孩。
她叫刘怡,长得虽然不如李薇,但是非常地善解人意。
曹德时任学生会副会长,会长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因为曹德家里的原因,这个会长时不时就找曹德赞助学生会的活动,曹德随便找了个借口推辞了,会长还多次以将他开除学生会威胁他,谁知道曹德学校的校长是曹正成的下属。
曹正成后来收购了不少学校,就是为了培育人才,曹德的学校就是一个,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曹正成是曹德他爹。曹德每次写家长名字时都会规避他父亲的名字,主要写他母亲的名字(阿拉伯名字特别长,曹德每次写也很费劲)。
有一次因为国家内部出了问题,导致很多地区受到牵连,因为曹家的公司势力巨大,这件事就被压下去了,这也是后来曹德能获取民心的主要原因。
曹德曾经和他的初恋经常一起游玩,最终分手的原因是因为曹德觉得与她不合适,其实主要原因就是曹德愿意为了家业而抛弃自己所爱的人,但是后来与李家联姻之后,曹德更爱李薇。
曹德这个人,没有什么坏习惯,要是一定要说的话,他的坏习惯就是有殖民掠夺心理。
曹德和他父亲完全不同,他父亲没有他那么聪明,只会经商。曹德不但有商业头脑,还有政治和军事头脑。在政变中,他能靠自己的力量得到支持,以便于建立联邦。
曹德经常说一句话。
“战争有些时候是必要的,但是战争没有胜利者,只有失败者。”
不过他儿子反驳了他这句话,曹锋是唯一一个征服了全世界的人。
而且,曹德有严重的种族歧视。
他特别恨欧美白种人,对于黑种人他态度也不是特别好。因为他母亲是阿拉伯人,而且阿拉伯人做的事和欧美人完全不一样,所以曹德根本不恨欧美白人,反而经常称赞他们。同时曹德也信奉伊斯兰教。
联邦建立后,曹德的作风引起了太平洋联邦和欧洲联盟的惧怕,欧洲人还称他为东方俾斯麦。
在曹德活着的那几年,是联邦最强盛的时代。周围国家都不敢与联邦作对。但是曹德一死,盟军和苏联就对联邦实行打压。
若不是有芸如的科学技术,联邦早就灭亡了。
曹氏一族最耀眼的存在,就是曹锋的,作为嫡长孙,必须要有继承家业的能力。
曹锋从小患有自闭症,经常自己捣鼓些东西,不喜欢与外人交流。这也是他成为一个怪物的原因。
但是曹锋的实力却是很多人奢望的。
曹锋的速度超乎常人的速度,他搭配他的刀,可以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斩杀敌军。
但是曹锋为人特别低调,不愿抛头露面,帝国平民百姓基本就知其名而不知其相貌。正好曹锋可以利用这点除掉许多垃圾人。
“为什么我不能成为这样的人?”
一个男子说了一句话。
“不,这是天生的气势,你还是没有得到这个基因。”
“为什么!我想成为我哥那样的人!”
这个人就是未来地球联盟的第一任盟主——曹宏,站在他旁边的是秦朗的儿子,秦天。
“秦天,真的羡慕你。你有些我哥的风范。”
“曹叔叔……他天生的气势没人学的来。要不是我父亲,我也会跟你一样。”
秦天又转移话题。
“你是曹德的亲生儿子,为什么你没继承到这一点?”
“谁知道嘞,我只听我母亲和我哥说,我刚出生不久我父亲就没了。”
“唉……”
这些事,都是帝国统一以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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