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很平静的看了我一眼,随即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去老地方喝几杯吧!”
我说了句“随便”,随即又看了一眼那挂在陈杰身上的墨镜,道:“你不觉得大半夜的出来带个墨镜很傻逼吗?”
陈杰笑着摇了摇头,说:“随时保持公众形象,像我这么大的腕儿,要是被人认出来了岂不是很麻烦!”
“装逼吧,搞得跟你是明星一样!”
陈杰依旧面带着微微的笑意,但并没有在接我的话。
坐在陈杰的车中,我们彼此没有了往日里的嬉笑,于是这车内的气氛便显得格外沉重,看着街边的人影霓虹一暮暮在车窗上划过,我忽然间莫名的产生了一种疲倦,感觉人这一生好累,如果一觉能够睡下,真希望这辈子都不要醒来。
最终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陈杰开着他的新车卡宴把我带到了,曾经我们经常去的一家烧烤店旁停了下来,不过因为入了冬的缘故,门外也已经搭起了一个高高的帐篷提供给客人避寒。
我与陈杰找了个位置坐下,又随便要了一些烤串,然后又要了两大扎啤酒,在烤串还没端上来的时候,我俩已经先碰了一个,然后各自喝了一大口下去。
等到老板将烤串端上来的时候,我已经因为喝了不少啤酒的缘故,感到阵阵的寒意,这时陈杰取了根烟给我,在重重吸了一口烟后,陈杰突然看着我问:“你知道米琪之前为什么突然决定去北京吗?”
我毫不犹豫的说:“做主持人是她的梦想!”
陈杰摇了摇头,道:“这只是她的一个借口罢了,实际上她突然决定去北京,我猜多半是因为我!”
“因为你?”我不敢置信的摇了摇头,说:“米琪去北京是他们公司的决定,这怎么跟你扯上关系了!”
陈杰自嘲似的笑着,随即又喝了一大口杯中的啤酒,在打了一个酒隔之后,又突然莫名转移了话题,对我说:“你觉得米琪爱你吗?”
“我觉得她对我就像是一种对于亲人的爱,或许更多的时候只是拿我当个弟弟来看!”
“呵呵,你见过有为了弟弟,连恋爱都不肯谈的女人吗?”
我不解的看着陈杰:“你什么意思?”
陈杰笑了笑:“没什么,只是突然有些感伤……”陈杰吸了口烟,又说:“你说当年你刚来上海的时候,你没钱,我没公司,那时候我跟米琪也不太熟悉,咱哥俩每逢周末就都会到这里小聚一次,每次都喝的到不省人事儿,好爽!”
我随着陈杰的话,也开始随着指尖弥漫着的烟雾陷入到了回忆的漩涡之中,虽然如今生活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那些挥之不去的记忆却让我感到更加怀恋。
这时陈杰又带着一股莫名的情绪,说:“那时候每次喝完酒,你都会打电话给米琪,让她来接你回去,而我却只能笑着摆手说自己没事儿,实际上当时你他妈真不知道我的心里有多落寞……王也,你说我哪点比你差了,为什么身边的一个个女人都只喜欢你,却对我置之不理的?凭什么?”
我长喘了一口气,道:“计较的越多,失去的就越多,一切都是自尊心在作祟,咱们谁都不比谁差……其实上天有时候也是很公平的,至少他在你得到同时,又会让你失去一些东西,因为所有东西都是等价的!”
“是啊,所有东西都是等价的,所以上天给了我生来具有的财富,但却让我接连失去了最深爱的女人!”
我笑着摇了摇头,随即举起酒杯与陈杰碰了一个,也在长声的哀怨中,熄灭了手中的烟头,如今当我跟陈杰再次坐在一个桌子上喝酒时,总是不太喜欢说多了话,因为彼此总会莫名产生一种距离感,好似已经开始逐渐的变的陌生,但在记忆之中却又那么的熟悉。
这个夜晚我再次喝了不少酒,而在喝完酒后我也没再回家,而是一个人打车去了阿火的咖啡店里,此时咖啡店里几乎已经没了客人,而阿火则是在店门口的那盏煤油灯边挂上了一串风铃。
在寒风冷冽的吹向我的脸庞时,我用手弹了几下阿火已经挂好的风铃,问:“你这挂个这东西干什么?”
阿火看了我一眼,边往店内走,边说:“因为它是星星召唤者!”
我跟随着阿火进了咖啡店内,又见他在一块木板上用毛笔写着标语“知道你会来,所以我愿意等!”的字样。
我不解的趴在吧台上,问阿火:“你这货怎么越来越文艺了!”
阿火只是很平淡的看了我一眼,说:“文艺,是被伤出来!”
“文艺是伤出来的……”我在嘴中碎碎念了一句。
说着的同时,阿火又在木板上写好了一段标语,正是苏曼之前托他留给我的那句话:“假如有一天突然没了我的消息,要么在这等你,要么后会无期!”
我瞪了一眼阿火:“是不是打算再给你这咖啡店起个名字,就叫《城南城西》!”
阿火酝酿了一下:“这名字还挺符合我风格的,要不我给它写上挂门口去?”
“你可别了!”我有点晕眩的躺在沙发上给自己点了根烟,对:“火哥,苏曼走的时候有没有跟你说她苏曼时候回来?”
“随遇而安吧!”
我有些恼火:“你能不能别我一说什么,你就把这个词挂嘴边,是不是整天脑子里装满翔了!”
阿火瞪了我一眼,随即又开始忙起了自己手中的活,而我也因为实在闲的无聊,于是便来到后院阿火的房间里躺了下去。
时间渐渐推移,转眼又是三天过去,这个上午,我起床后无所事事便去到了广场摆起了摊位,经过这段时间的经营,我摊位上的生意也逐步稳定了下来,每天纯利润平均竟达到了最低五百以上,如果按照这个趋势走下去,半年之内绝对能超额完成我与米琪之间约定好的目标,甚至很有可能在未来三个月之内便可完成,到了那个时候,想必我就有了足够的资本去北京了!
在我刚把摊位弄好没多久,在离我不远处的公路开始拥堵、吵乱了起来,我下意识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结婚车队路过,其中一辆奔驰越野车豪不讲理的横在马路中间切断了这边的来往车辆,后面有一条长达百米的同一型号奔驰车队,而随之跟过来的是一辆奔驰敞篷轿跑,新郎开着车,新娘穿着一条红色,略带古典美的旗袍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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