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确定我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在春夏秋冬之间变了又变,觉得舍弃哪个都很难。
我对四季的象征没有其他特别的看法,唯一的是我不很认可春天是小姑娘,夏天是热血青年,秋天是成熟的妇人,冬天是老者。在我眼里,他们都是花季少年而已。这个世界永远年轻,它的轮回会很长很长,长到我们看不清楚。
二四年九月初甸,夏秋之过的转折仍有些炎热。我望回窗外,很轻易地看见了树。正想着看看绿色放松下疲惫的眼睛,突然又瞥见了一抹鲜红,似火海里盛开的花一般灿烂明媚。树上满是茵茵绿意,仅仅一片红叶便脱颖而出,藏也藏不住。我发现我凝神已久,于是提笔写下了《秋鸿》。——我要自信地赞美秋天的生命,就算没有人看到。自此,秋便成为了我最喜欢的季节。
后来有人问我为什么爱秋。将上一段讲给他听未免有些繁琐,吟诵刘禹锡的《秋词》又显得太有深度。于是想了半天,只说:“秋天是希望的季节。”
现在如果再次碰上这个问题,我想加上一句:“秋天是思念的季节。”
《成都》中说“分别总是在九月。”过度解读一下,其实少年时期的分别一般是在六七月,只不过当时不曾察觉,等到九月时踏进不同的校园看到与以前不同的灯火,以前大都是新的面孔加上偶尔的几个熟人,曾经朝夕相处的朋友渐渐地陌生了,我们才明白离别。于是那个秋天,我们开始了思念。
往往秋天的我更善感一些。枫叶随风而落,是不是能从中看出生命的脆弱?实则不然,正如“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生命如此奇妙,凛冬过后枯木会冒出新芽,并且落叶的翻飞难道不很像蝴蝶起舞吗?所以思念其实是一种期盼,恰如凤凰在烈火中重生,人们在怀旧的同时也会仰望明天。
我想思念是人类的财富。都说“分离和死亡不是终点,遗忘才是。”故只要我们仍然思念,我们爱的人就永远活着。并且这是一种天赋吧——思念创造了诗。
突然发现,将来的我会羡慕现在的我,会思念我身边的人。而我在思念过去,这就成了一个轮回。可是人不能活在过去,哪怕过去是谁的梦想,但记忆难免越发模糊不清,我们都只能向前看。极端唯物主义者因此断言思念毫无意义。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停止思念,因为这是人的天性,是我们与故人见面的唯一方式,梦的开端。这真是矛盾对不对?
那么,它到底是什么?
我想思念如满山落叶,思念如同秋天。
澈忆倾
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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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人类起源,甚至追溯到宇宙大爆炸时诞生并后来慢慢进化出的一切高等生物,早已懂得思念。而那时可能没有任何语言存在,只是心跳的频率使它们懂得的。往未来看呢?若干年后,如果人类的大脑没有被电脑取代,人类还能自主思考,人类的心脏仍在跳动,思念这个词语就永不会消失。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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