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和平其实知道,自己多少有点子变态在身上。
小时候看到拍死的蚊子、踩扁的蟑螂,他感到的不是恶心,而是一种说不出口的快感。
这种低等生物,早晚都要死去。物尽其用,被人类榨干所有的价值了,它们应该感激涕零。
隔壁邻居养了一只幼年的二哈,整天宝贝地捧在手心,讨好的铲屎的样子啊,真丢人类的脸!
陆和平爱看心理书籍。什么变态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微表情心理学,行为心理学啊,他对其中的知识点倒背如流。
不得不说,这也算得上是一种天赋。
陆和平原来不喜欢出门,他常常躲在被窝里,读着悬疑的小说,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某一瞬间,他在书里的杀人狂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们是同类人啊。
他兴奋地颤抖着,差点拿不稳书本。
陆和平就像找到了知音一样。每当罪犯被逮捕,他都扼腕叹息。
后来,小说读得多了,他得出了一个宝贵的经验。
那就是……
他大彻大悟时,离高考还有几个月。
陆和平把所有的小说理到了纸箱子里,在清明节前,搬到坟场附近烧掉了。
那是他人生中放的第一把大火。
坟场旁全是歪脖子小树,这一场火,烧死了大半。
那个大队的坟场,从没出过事儿,也没有个专门看守的人。
有人提前扫墓,看到了滚滚浓烟,立马喊了七大姑八大姨,消防员还没到呢,一人一桶井水扑灭了火。
主要是小树林稀稀拉拉,正好秃了一条“缝”,火烧到那儿没了可燃物,灭起来就容易多了。
陆和平早早回了家,谁也不能打扰他冲刺高考啊!
高考成绩出来了,他的分数从三百来分硬生生提到了五百来分,上了当地一所普通的公办大学。
大学时,陆和平也没闲着,他把自己从书中“前辈”那里学来的一般知识点实践了许多遍。他开始伪装自己,把自己包裹成道貌岸然的模样。
学成归来,他回了一趟家。
不久,邻居家烦人的哈士奇没了声息。
邻家小妹发现自己从小养大的狗狗时,它的身体上住满了蝇卵,内脏已经成了一滩脓液……
她红了眼睛,不顾阻拦跪倒在臭烘烘的尸体前,嚎啕大哭。
“哈哈哈,现在,你还觉得它可爱吗?你不就是爱它的皮毛吗?我已经为你剥下来了呢……”
陆和平光明正大地站在围观的人群里,内心流淌着波涛汹涌的爽感。
不过心理学学得很好的他,面孔上露出一个邻居该有的表情,是什么呢?担忧,关心,还带着几分难受……毕竟这里很难闻啊!低等生物死前死后都很让人作呕诶!
陆和平在大学的表现很优秀,那些心理学的事儿,他觉得自己比那些教授还懂!老教授对人类的心理的研究项目还是太封建了一点儿,很多伟大的发现会推后好几十年呢!
那真的是太可惜啦!我,陆和平,愿意成为前赴后继的英雄中最闪耀的一个!
很快他用尽了关系和钱财,凭借着自己的才华,成为了某所名校的实习心理老师。
他有几个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陆和平爱用低等动物的无私奉献来测试各类人群的“临场反应”情况。以此来“增强”人类的抗压能力。他,陆和平,为打造高质量人群献出了绵薄之力!
他有时候很嫌弃那些狐朋狗友,认为他们同自己共事时,欲望是低俗的。
单纯地喜爱血腥的变态不够格啊,单纯满足于掌控低等生物生死的感觉也不够格啊!
他发觉自己的实验似乎遇到了瓶颈,直到某一天,一个更大胆的想法出现在了他“睿智”的大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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