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说到我想要去看看路,有可能那里的尽头真的有什么人类的城镇在,所以我可以带着一点黄金去交易一下,黄金应该可以在这里交易吧。其实我还可以带着更值钱的铂金,但那果然还是太显眼了。
顺带一提,黄金铂金等是我用来增加重量的,要是不那么做,就很有可能无法成功穿梭。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反正在单位体积下密度小于一定程度就很有可能穿梭失败,而且特定的密度分布,复杂但又分散的元素组成可以增加穿梭的稳定性。这些可是我试验了多次才得出来的结果,实在是难以理解到底是为什么。
我小心翼翼的走到我原来坐着的地方的一侧,旁边的墙里就竖着我的武器——QTS-13,这也是为了方便我能随时战斗,不过我不用这个,这个配件不齐。我备用了不少武器,它们都整整齐齐的放在箱子里。旁边插着一部手机,我将它取出,那是为了方便我远程操控整个穿梭器用的,其实我还可以用穿梭器自带控制台,但那个是在说不上用着舒服,还是手机比较舒服。
手机一个个图标的最下端的最右侧是控制台,点进去就可以控制了。控制台是傻瓜式的设计,点什么出什么,方便的很。
必须要带的东西我设置了一个按键,点一下就可以了,剩下的只剩金属币了,那些也只用点一下即可。
关于金属币,其实自娱自乐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想外星人可不可以交易一下,更重要的是随时都可以融了。
我面前的墙一下子开了几个窗口,里面摆满了我想要的东西。果然费了大工夫整了个全自动的就是不错,不过下次应该在来一个全自动装背包的设备,这些东西整整装了我15分钟,即使没有现在不适应的低重环境也有5分钟。
“东西应该都备齐了。”说句实在话,我现在整的像是一个特种兵,确切来说是那种富得流油的特种兵,身上东西的价格少说也是我体重的五倍黄金,换算下来,约是两架四代机的价格。这还只是我身上背着的东西。
原本这一整套下来最起码30KG,我不计成本的降低重量后也有13KG,但在这里却只能说是,“啊,感觉身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存在”的那种奇妙的感觉。
我随身带了两把格洛克手枪,放在腿部手枪袋里和上衣口袋里,随时可以拿出,在关键时刻掏手枪总比换弹匣快。
穿梭器里面还剩下不少的好东西,整个穿梭器本身也可以拆下来用,所以——
“必须要藏起来啊。”茫茫的草原上泛着金属光泽的巨大方块怎么看都显眼的要命。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现在估计会犯难,边长四点五米的坚硬正方体如何隐藏起来。不过我早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确切的说是,明明我做的是别的准备,却在这里排上了用场。
原本我猜测可能会遇到什么我不得不在地下躲避的情况,像流星雨啊;而且考虑到环境可能想当恶劣,因此,这个方块可以作为我临时的住所,它可以我操纵着自己埋进土里,我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了手机。
“进入地下是这个按键吧。”因为种种原因,我没有装上声控系统,又因为向下钻洞的优先级别不高,所以只能自己操控手机来控制。
“进入地下三米就够了吧。”谁可能会在茫茫的草原上精确的找到这个坐标并向下挖掘三米呢,不过要是有高精度的重力梯度仪,说不定可以找到些异常。
这个东西的影响范围有些大,我离开了一段距离。一时间尘土飞扬,噪音震耳欲聋,一副工地现场的模样。但还是比我当初在尼莫点测试的时候要好多了,毕竟大海压下的岩石十分坚硬。
测试的时候将其钻进五米下需要约30分钟,在这里只用了不到五分钟。光启动就用了三分钟,实际上的钻地用了差不多两分钟,两分钟就钻了7.5米。
我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笨重的巨大金属块径直向下,就好像是被其压下的。后半段里有不少的土从地里面飞出来,掩盖在整个金属块之上,不一会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土地开始逐渐隆起,形成了一个小山包。
“现在看看通道可不可以正常出现。”我按了下手机对应的按键,输入密码,扫描指纹瞳纹,面部识别。
原本什么都没有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勉强可以通人的洞口,按下手印,通过保险,洞口出现光芒,能够看清里面有什么,没问题。
我将其称之为通向来世,毕竟这个土包怎么看都像是坟头,泛着白光的洞口怎么看都像濒死体验才有的东西。
“很违和。”突然隆起的山包怎么看都有问题,说不定会有盗墓者光临。
但我现在什么都做不了了,只能等着附近的草长到这上面来了。
“然后该定位坐标了。”打开手机上的定位,我站在山包顶部,手机放在地上,将其定位为原点,这样我就不用担心找不到这东西或者迷路了。像这种航天技术,我研究了想当长的时间,应该没有问题吧。
还好,即便是来到了异世界,这东西也能正常显示。空白屏幕的右上角出现了0,0,0,把它捡起举过头顶,示数为0,2,0。虽然精度不高,米级,但还可以用,总比没有强。
“准备的应该是差不多了,现在该去探索未知了。”
我现在只是勉强适应了这里特殊的环境,来之前我还为了适应高引力,每天都在离心机里面坐个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那可真是地狱般的锻炼,到了这里好像适得其反了,应该很快就可以完全适应吧。走路要不一瘸一拐,要不在地上摩擦,实在是说不上好看,而且速度也根本上不去,要是跳跃的话情况只会更糟,我很有可能随风飘走,从空中返回的技巧我也没有练过。我指的是从低空中,从高空返回我还是会的,几十公尺的高度太尴尬了,更关键的是我根本就没有适应这里的重力,搞不好就是一个狗啃泥。
这我也没有什么法子啊,我只能设想到两种情况:超重和失重。我做了充足的准备,但也无法同时锻炼超重和失重环境的适应力,宇航员去月球去火星都是有计划的适应当地的环境,我没有任何计划,只能莽。我并不知道超重和失重同时锻炼会出现什么不良的后果,因此在超重和失重中抉择,我选择了超重。原因很简单,练失重到了超重环境中很容易当场去世,练超重到失重环境中顶多摔几个跟头。
就这么着,我磨磨蹭蹭了大概半个小时后,终于会比较正常的走路了。我估摸着我现在已经不会在地球上走路了,就像是邯郸学步一般。
我在路上被一些狼袭击,我发现这群狼与地球上的狼很不一样,正常的狼怎么可能会在头上长出来一只角,就好像神话里面的独角兽一样,因此我暂时称其为角狼。
我并不担心它们会对我造成什么危害或影响,它们只是来送死的,只是那几双黄棕色的眼眸中流露出来的盯上唾手可得的猎物时不言而喻的喜悦真的相当可笑。我并不喜欢杀生,当然也并不讨厌杀生,若有必要我还是会杀生,就像现在这样。虽然它们很弱小,放着不管还是很危险。我只是刚刚能走路了,根本就难以逃脱,像我这样慢悠悠的走也还是很危险。因此,我给了它们一个快的,尽量不让它们感到痛苦。
关于草原狼的习性我还是比较了解的,它们会在距离猎物三十多米处分散包围。所以我在它们距离我约35米处,我给了它们一发20毫米榴弹,中心开花。群居动物一起齐头并进真的是太感谢了,拜此所赐,原本十多只的族群只剩下两只。
剩下的两只中的一只被我一枪干翻,剩下的那一只真的吓了我一跳。原本速度很慢的它在离我二十米的地方突然加速,从一秒十五米瞬间加速到了至少每秒三十米,不过并没有改变结果,它还是被我一枪干倒在地。
像那种不切实际的突然加速真的吓到了我,怎么看都违反了物理定律,看我我必须改变我之前世界的常识,异世界就是不一样。
说句实在话,现在又过去了半个小时,我开始感谢这里的低重环境了。本来我的身体素质就很不错,到了这里就如虎添翼,我现在的速度只能用神速来形容,甚至可以飙过猎豹。不要忘了,猎豹顶了天了也就只能以最快速度跑几十秒,而我却可以一直以这个速度走,更关键的是我根本就不累。有一点不太好,我必须每天要做高强度的锻炼,要不然我的这个优势就会逐渐消失。
顺带一提,我在路上看见了不少原世界不该有的生物。不过我现在没有心情去管它们,如果我肚子饿了的话兴许会去找它们,现在还是以找到城镇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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