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五年,上海。
灯光昏暗的杂技团里,台下近五十个座位几乎坐了一半的人,此起彼伏的叫好声,雷鸣般的掌声与舞台上的音乐声掺杂着,热闹非凡。
节目闭,团长高叫一嗓子:“丑,收钱啦!”
他终于得以从台下昏暗处走出,跟演员们一同向台下观众鞠躬,然后稍稍展示一小段哑剧,尽管人群早已散去,也没有人注意到这个画着奇怪妆容的跳梁小丑。
从黑咕隆咚的帽子中取出钱,塞进钱箱,他就一屁股坐在了属于他的半米小床上,仅不到五平方米的小屋子也只够放下半米的床了,床头小柜子上摆着一只花瓶,可花却已枯萎,破旧却仍整洁的台灯忽明忽暗,令人昏昏欲睡。墙上挂着一面镜子,镜子下方是胭脂粉盒,他抬手摸了一下墙上的小丑海报,自嘲的笑了笑。
他是丑,毕业于美国╳╳,回国后因为一些原因,来到这里,做了一个丑。
“我从来不说话,因为我害怕,没有人回答…”低沉的声音响起,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歌,很应景。
“丑!出来!”满脸横肉的团长粗鲁的用一身肥肉撞开了他的门,把铁制钱盒向他扔来,“小赤佬,今天的钱怎么这么少!是不是你偷藏了!”团长看起来“很生气”,他那裤带也没勒住的肥肉把西裤折磨的痛不欲生。
他并不惊讶,慢悠悠的抬起了虽画着可笑的小丑妆但依然英俊的脸,用深邃的眼神看着团长:“团长,你应该听听我给你的建议的,不然生意会越来越难做的…”
“行了小赤佬!老子还轮不到你来教,你这个月的奖金充公了!”团长立马一脸不快,打断了他的话,目的达到,拖着他的大肥肉一扭一扭的走开了。
他一头扎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杂技团的生意越来越不好了,原因是节目太老套,当今最流行的是西洋的魔术,也就只有些老顾客才来这里看杂技了。
他跟团长毛遂自荐过,想发挥他从美国学来的东西,团长只给了他两个字“没门!”也是,自己生来就不会巴结人,看不惯团长那颐指气使的毛病,跟团长关系极不好,人家凭什么听你的呢?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第二天依旧重复着相同的工作,依旧不甘心的表演着没有人观看的哑剧。
当他再一次掏出那些油腻腻的钱时,一抹红色闯了进来,它不同于那些俗物,好像是天上下凡的神仙,浑身带着仙气,令他的精神一震。
攥着那朵玫瑰花瓣,他猛地抬头,想寻找它的主人,忽然,清脆的掌声从椅子下传来,一个抱着玫瑰花的小女孩正在为他鼓掌,冲着他笑。小女孩浑身脏兮兮的,就像是街边的乞丐,但却散发着一种莫名的仙气,两只清澈的大眼睛似是这世间最美好之物。
他指了指脑袋,意思是:是不是脑袋有病才会注意到自己?
小女孩好像没看懂,依旧甜甜的冲他笑着。
他自嘲的摇了摇头,转过身,把钱塞进钱箱,可那瓣玫瑰他却紧紧攥在手里,好像攥着它就能攥住希望似的。
身后的小女孩还是对着他笑,为他鼓掌。
透过房间的小窗子,他看到了团长把小女孩赶了出去,还骂着:“小赤佬,又是你,这地方是你待的吗!走走走!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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